在参与一些企业与外商合作的全过程及对部分企业特别是新办企业的调查中,发现由于兴办时间短、经营管理经验不足、财会人员素质低等,因而超额度缴纳税金,致使成本高居不下,造成微利甚至亏损、经营难以为继的现象较为普遍。因此,本文就企业的节税策划及基本方法简论如下。 一、企业节税策划的定义及基本特性 企业节税策划,是指在税法或法令许可的范围内,企业采用政府在税法中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策划和安排,尽可能地降低税负的过程。节税的本质在于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的抉择时,企业采纳税负最轻的方案以达到减轻税负、缓税或免税的目的。“避税”与“节税”有明显的区别。“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漏洞、反常和缺陷,采取合法或近似合法的手段来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虽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却违背了税法宗旨,并且有悖于社会公共道德观念,是合法却不合理的行为,是税收政策予以制止和反对的。而“节税”既合法又合理,甚至是税收政策予以引导和鼓励的行为。据此,企业节税策划具有以下六大基本特性。 1、法规性。即企业的节税行为必须遵循现行的税法税规。 2、时效性。节税策划必须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因为某项减、免税收政策其时效性往往只能在一定时限内,当经济环境发生一定变化后,这一政策将因税法税规的终止、修改、更新而不再适用。因此企业在进行节税策划时,必须抓住时机,掌握时效,灵活反应,才能获取理想的节税收益。 3、选择性。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是多方面的。如针对某项应税经济行为的税法有两种以上的规定可供选择时,或者完成某项经济活动有两种以上方法供选用时,就存在节税策划的可能。通常,税收策划是在两种有利的合法方案中,选择税负最轻或效益最大的一种方案。 4、可控性。在应税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因此企业税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可控性。企业可以通过事先的策划安排,利用税收优惠的规定、纳税时机的掌握、申报方式的配合以及对收入和支出的适当控制等途径来获取最大的节税收益。 5、机率性。税收策划要作事先安排,由于环境因素及其他考虑变数有时错综复杂,涉及许多不确定性,故其成功率并非百分之百,往往是一个成功/失败概率;同时,税收策划的经济效益也是一个预估的范围,并非绝对数字。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策划时应该尽量选择胜算较大的一面做出决策,其结果有待日后事实的验证。 6、技术性。这里主要指企业的财务行为。即财会人员必须精通业务,在《会计法》及《会计准则》许可的范围内,以节税为目的而选择适用的会计技巧。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企业的财会人员或管理人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摊成本、少摊成本、不提折旧、少提折旧、高计利润的行为。一些新办企业,特别是机关转体所办的企业甚至连人员工资都在行政经费中列支,工资不进成本,其结果是超额度地缴纳税金,使企业长期处于微利,甚至亏损、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不利困境。 二、企业节税策划的几个基本原则 1、帐证完整原则。就企业税收策划而言,保证帐证完整是最基本且最重要的原则,也称保护性原则或防护性原则。税收策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而检查的依据就是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如果企业不能依法取得并保全会计凭证或记录不健全,节税策划的结果可能无效或打折扣。 2、综合衡量原则。企业节税策划不能只注重某一纳税环节中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同时,税收支付的减少并不等于资本总体收益的增加。应衡量“节税”与“增收”的综合效果。 3、所得归属原则。各项生产经营所得是应税所得的主要来源,直接影响应纳税额。因此,企业为达到减轻所得税负的目的,首先应对所得实现的时间、来源、归属、种类以及所得的认定等作出适当、合理的安排。 4、充分列计原则。在企业节税策划中,凡税法规定可以列支的费用、损失及扣除项目应充分列扣,才能减小课税净额,降低企业税负。 5、优惠政策利用原则。充分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规定进行节税策划,既符合政府政策导向,且节税效果最大。 6、优化投资结构原则。企业投资是指资产负债表右边的项目,包括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两部分。如税法规定利息支付作为财务费用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允许税前列支,股息支付应在税后列支。合理的投资结构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税负,而且能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收益。 7、机构设置选择原则。外商来华投资及我国海外投资,根据投资地税收政策究竟是设立总机构,还是设立分支机构,企业总税负也不一样,因而也存在节税策划的可能。 三、企业节税策划的几个基本方法 1、收入(收益)控制法的运用 收入(收益)控制法是通过对收入(收益)的合理控制,相应减少所得、减轻或拖延纳税义务以减少企业税负的节税方法。有必要指出,合理的收入控制是根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规定进行的财会技术处理。收入(收益)的控制主要通过三条途径来实现:一是利用公允的会计方法或准则设定收入时点。如直接收款方式销货收入的认定,以实际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到货款的凭证时为准,因而可以对取得货款的时间稍加控制,相应影响损益计算;又如分期付款销货收入,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的实现,也可以适度控制;工程收入实现采用全部完工法等合理运用也可以达到递延收入的效果,这对建筑行业及其他单项商品工作量持续时间较长(通常跨年度)的公司至关重要。二是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控制所得实现时间。如尽量把利润提前或集中于减免税期,而把亏损或缴利提早或推迟于征税期。又如把所得规划在亏损年度实现以达到盈亏互抵。三是控制所得税额以合法降低累进税率。企业可以通过适当的节税策划,把收入(收益)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相应减少所得,避免由于所得级距的突然爬升所导致的税负骤增。四是策划应税地点。如经济特区内或“老、少、边、穷”地区的总公司可以将其设在内地的分支机构的经营利润汇总到总公司缴纳所得税,从而可以利用低税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企业整体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