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界、理论界和学术界就“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现将近期报刊上所发表的文章观点概述如下: 一、关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与特征 对现代企业制度的看法,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现代企业制度是指适应社会大生产和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法人制度,其主要组织形式表现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更加典型的是股份公司。 第二种观点把现代企业制度的含义概括为三个要点:即以企业法人财产权为基础、以有限责任为中心、以专家管理为特征的企业制度。 第三种观点认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概念应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概念是指现代企业制度就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广义概念是指凡有利于现代企业发展,以产权明晰为标志的企业制度,都属于现代企业制度的范畴。 对于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学者众说不一,形成了“三特征说”、“四特征说”、“十一特征说”等等。 “三特征说”:1、有限责任制度。现代企业具有法人地位,它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拥有法人财产权。2、财产信托经营制度。企业出资者并非必然是财产的经营者。一是指并不是所有的出资者都是经营者,二是即使是能够左右企业发展的大股东也并不当然就是经营者。3、内部监督制度。一是董事会监督,二是股东和股东大会约束。 “四特征说”:1、产权清晰。即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式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2、权责明确。一个是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另一个是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企业破产时,出资者只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3、政企分开。即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4、管理科学。即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 “十一特征说”:将现代企业制度特征概括为:1、经济特征市场化;2、行为特征社会化;3、产权特征明晰化;4、组织特征公司化;5、技术特征高新化;6、经营特征自主化;7、管理特征整体优化;8、领导特征职业化;9、约束特征规范化;10、形象特征文明化;11、激励特征公平化。 二、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难点 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工作,许多同志一致认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存在很多难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体系不顺,而改革的难度很大。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与经营体系存在很多弊端。一是国有资产产权多元化;二是企业产权封闭、凝固化,企业不能有效的进行联合、兼并、嫁接、拍卖,国有资产具有呆滞性;三是经营体系不顺,涉及到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以及各政府部门现有权力和利益的再分配。 2、现有企业产权结构单一而又难以形成产权结构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3、国有企业负债率居高不下,国有企业长期以来税赋较重,折旧率低,补偿不足。 4、新旧企业制度对接中出现多种矛盾,如领导制度,如何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问题、职代会与企业工会的地位与作用如何、怎样开展工作问题。 5、企业社会包袱过重,但卸除又难以进行,如企业办社会问题,企业冗员过多问题等,严重阻碍了以提高效率和资产配置效益为目标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三、关于国有企业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问题 目前有三种思路: 第一思路是统一管理、分散经营、集中使用。统一管理,是指把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政府的财产,统一归一个专门的财产管理组织进行管理。分散经营是指在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和企业之间设立经营国有资产的中介组织,使财产主体多元化。集中使用,是指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经营单位把财产投入企业后,由企业直接支配和使用财产,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权。 第二思路是注入资金,改造技术,卸掉包袱,最后解决产权问题。这种思路便于操作,它是从解决当前实际困难出发的。 第三思路是“卖掉小的,加强大的”。“卖掉小的”,就是指把国有小企业卖给企业职工和社会上的其他劳动者,使小企业由国家所有制变为股份合作制或曰劳动者股份制。“加强大的”就是对国有大型企业采取“先分立、后改制”的办法,即把以前“大而全、小而全”的全能型企业分成若干单位,并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注册登记等环节,使其成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然后再在自愿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通过企业间的联合、兼并、持股等方式,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处理好几个关系问题 有的同志认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十分浩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处理好七大关系: 1、出资人与企业法人的关系: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所有者对企业财产的权利进行合理分解,使出资人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出资人与企业法人各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履行各自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