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国有企业改革正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焦点,企业界和经济理论界的同志都认为:国有企业沉重的债务负担、企业办社会的包袱、以及企业现行的领导体制和公司制原则的矛盾,正成为我国企业改革的主要难点。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这些难点虽然以新的形式出现,但归根结蒂是16年改革以来所暴露的诸种难点的集中反映,概括地讲就是:政企不分、权责不明,政府管理企业的职能迄今仍没有根本的转变。 《瞭望》周刊记者的报道说明,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政资分开以来,一些政府主管部门从各自的利益出发,争相充当国有资产的代表;与此同时,在企业法人财产权的问题上,理论界、企业界和政府主管部门的理解和解释又不尽一致。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主管部门以原先的局、总公司为单位进行资产授权经营后,主管部门以国有资产代表的身份委派董事长,进行资产运作,以往的“婆婆”变成了现在的“老板”,反而强化了对企业的控制。不少企业经营自主权得而复失。 正如下边企业所反映的,“政企不分”的弊病有可能演变为更加历害的“政资不分”。在一些按股份制加以改造的企业,因政府主管部门代表国家成为最大的股东,原来的主管部门摇身一变,以“婆婆兼老板”的身份,名正言顺地干预企业,企业难以自主经营。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呢? 我认为,最主要的是政府机构庞杂而又转变职能滞后。政府在享有主要出资人权益的同时,又承担了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企业所有者的三种职能。其次,从企业这个角度看,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和市场要素都是靠计划调拨,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意识和能力原本就都很弱,因之国有企业现正处于一种两难境地:一方面要求摆脱主管部门的干预,另一方面又不得不依赖主管部门。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加大机构改革力度,进一步界定政府职能;从企业来讲,要从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着手,主要抓好以下三件事: 一是要学会理解和运用去年颁布实施的《国有企业财产监督和管理条例》,在这个条例中,对企业的法人财产有详尽的规定和解释,不管是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企业还是面上的非试点企业,都要学会运用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转机条例》规定的14项经营自主权不仅要争取得到,还要学会运用和操作,我认为,学会运用和操作经营自主权也是管理科学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一定要树立不断满足市场社会需求的市场经营观念,企业要真正转换经营机制。这里的关键又要看以下四点:第一,生产要素是否面向市场;第二、14项经营自主权是否得到了落实;第三,三项制度改革后,企业是否形成了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第四,企业资产是否作到了保值增值。在这四条评价标准中,最重要的是三项制度的改革,这个问题虽已讲了多年,但一直得不到落实。三项制度改革如果不到位,企业就走不出当前的困境。 最后,谈一谈企业家的职业化和市场化。 上海企业界反映“企业家怎么也‘职业化’不起来”,是一个很要紧的问题。我认为,要搞市场经济必须培养和造就中国的职业企业家队伍。在当前特别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党管干部的原则”与“市场配置经营者”相结合的有效途径,要建立起对企业家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家的敬业精神,在全社会造就一种理解,爱护企业家的氛围,提高企业家的社会地位。 我认为,经营者收入可试行年薪制,真正使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挂起钩来。与此同时,还要建立对企业家的业绩评价机制,科学地衡量企业经营者的工作业绩。设置一套较完整、科学、规范的评价企业经营者业绩的经济指标体系,定期、不定期地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运营效率进行考核。建立企业家业绩档案,作为公正评价企业家业绩及人才流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