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几点看法

作 者:

作者简介:
程俊慧 复旦大学企业管理系

原文出处:
上海企业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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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实施名牌战略成为现代企业的必然选择。针对我国企业实际,笔者认为在实施名牌战略中应重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大力强化商标意识和名牌意识

      我国企业缺乏商标意识由来已久,至今与商品经济的发展仍存在明显反差。据国家商标局公布,到1994年6月底,全国有效注册商标达44万件,是改革开放前注册总数的12倍,有了较大增长。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很大,美国、日本分别拥有注册商标200多万件和100多万件,连台湾省的注册商标也超过了50万件。而且,这一商标数与我国所拥有的企业数相比,更是少得惊人,有资料表明,在经济发达的广东省的50万家企业中,1993年也仅有6%的企业即3万多家注册了商标。

      我国企业的名牌意识也相当淡薄。据国家商标局资料称,我国40多万件商标中,只有0.3%的商标在一定消费领域享有程度不同的知名度。虽然我国已有一些全国性名牌,但真正享誉全球的国际性名牌尚未出现,这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外贸地位是很不相称的。例如,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丝绸生产国,能加工出世界上所有的名牌衬衫,但出口的丝绸服装中,却没有一个自己的叫得响的名牌。

      一个国家注册商标的多少,常常被视为这个国家经济发展状况的“晴雨表”,其中驰名商标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国经济实力的强弱。面对“复关”的冲击、洋货的“入侵”、商标战的激化,我国企业强化商标意识和名牌意识已经刻不容缓。企业唯有充分认识商标的效用及其在市场上的地位,认识到名牌就意味着市场、效益和信誉,努力创建名牌产品,发挥名牌效应,才能适应现实的要求。只有企业全体员工都树立了现代商标和名牌意识,名牌战略的实施才具备了起码的基础。

      二、切实加强名牌的自我保护

      名牌战略的关键是培育出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而这也正是最易受侵害、最需加强保护的因素。为此要:

      1.充分利用法律、技术等手段来保护名牌免受伪冒产品的侵害。由于名牌是市场之骄子、效益的源泉,有些人利欲熏心,就会不择手段地制造伪冒产品来牟取暴利;而且越是名牌产品,就越会有许多伪冒产品。这些伪冒产品,不但坑害消费者、扰乱市场,并危及真名牌的声誉。所以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来保护名牌:如聘请法律顾问,设置名牌管理人员加强广告宣传,注重调查监控,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打击侵权行为等;还要认真研究新型商标标识,科学运用防伪技术等来进行有效防御。

      2.重视名牌商标的国际注册,以免遭商标被抢注的打击。我国许多企业对商标国际注册意识不强,在欲进入某一国外市场时,发现自己的商标已被抢注,而使自己的名牌产品痛失大有希望的市场空间。如“竹叶青”在韩国,“龙井”、“同仁堂”在日本,“凤凰”、“蝴蝶”在印度,“阿诗玛”在菲律宾被抢注等。面对这种商标抢注,我国企业只得放弃进入该市场,或者改注新商标再创声誉来占领市场,抑或耗费巨资买回本属自己的商标使用权。为此,我国企业要充分利用国际法及各国商标法对商标这一重要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商品进入目标市场前,先行注册商标和宣传商标,即先用名牌商标来占领市场,以防止商标被抢注,又为产品的进入奠定基础。

      3.注意保护名牌商标的无形价值和所属权。一些内资企业在与外商联营时,不懂得自己的名牌商标就是重要投资,轻易丢失了数目可观的利益。另外,合资企业共创的新名牌这一财富,在合资期满后如何分割,也是许多合资企业始料不及的。由于终属权未落实,就会留下合资期满后纠纷的隐患。

      三、必须努力创建自己的名牌

      在“可口可乐”、“柯达”、“松下”等一大批洋货长驱直入中国市场,国产商品不堪匹敌之后,半梦半醒之间,不少企业选择一条自以为明智之路,即使用外方名牌商标。

      有些合资企业使用洋商标后,原有商标逐渐退出市场,致使某些知名商标在商海中沉没。有些合资企业习惯于使用外方商标,而没有自己的商标。这虽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眼前利益,但是一旦外商把商标带走,企业的生存发展就会困难重重。象日本与江西合作生产的“江西五十铃”汽车颇有名气,合作期满后,因中方无法接受日方新的合资条件,不能再用“五十铃”商标,只得重新花大力气来创立新商标,推出了“江铃”新品牌。企业在采用许可证贸易方式获得商标使用权时,要特别注意不宜规定只使用外国商标,以免在期满后受制于外方;要同时发展自己的商标,如使用联合商标等。

      我国企业较多采用“定牌”方式加工产品出口,这只能作为扩大外贸的权宜之计,过多的定牌会长期受制于外国企业。

      综上所述,从长远角度、战略高度考虑,我国企业不可只停留在使用外国名牌商标上,而必须更多地依靠自创名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开拓占领国际市场,才能真正实现企业的腾飞、经济的振兴。

      四、自创名牌要坚持不懈、艰苦奋斗

      自创名牌并不容易,而要创国际名牌就更加困难。据估计,商品经济发达程度较高的市场上,每20个新商标中就有17个会遭淘汰。我国企业虽不用如此艰辛,也并非轻而易举便能使新商标为市场所接受。创名牌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需作出持久努力。就拿日本来说,它现在有许多名牌产品称霸世界,而过去它的工业并不比其他亚洲国家强,但是就在二战的废墟上,日本创造出诸如新日铁、松下、日立、东芝、索尼、三洋、丰田、日野、三菱等一大批钢铁、汽车、机械、电子、化工等驰名世界的产品。这些产品从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从寄人篱下到跻身一流商店、从默默无闻到享誉全球,无不是日本企业卧薪尝胆、顽强拼搏、艰苦奋斗的结果。需要指出的是,企业不分大小都可以创造名牌。以台湾企业为例,捷安特、Acer宏基、肯尼士、普腾等公司当初在自创品牌时都是中小企业,经历不断的挑战与考验后,今天都已成为国际上知名品牌。可见中小企业只要有心自创名牌,通过不懈的努力与意志的凝聚,就能够塑造出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驰名商标与良好形象。我国企业必须注重在职工中深入进行名牌战略的教育,在职工中培养“发展中创名牌,提高中保名牌”的思想意识,让职工知道名牌是干出来的,从而使每一个员工自觉地、持之以恒地用自己一流的工作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来创造名牌、保护名牌。这是自创名牌能否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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