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国有企业为什么能赢利?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路曲 西省社会科学院发展战略研究所

原文出处:
开放导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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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十年来,在世界各国的国有企业普遍不景气的情况下,新加坡的国有企业却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该文通过对新加坡国有企业的产生、发展、经营特色、市场环境及其私有化的分析,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建立国有企业的指导思想

      二次世界大战后二、三十年间取得独立的国家中,建立国有企业是一种非常时兴的选择。它们之所以作出这种选择,主要是基于政治和意识形态的考虑。当时,社会主义已经成为一般世界性的思潮,新独立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打出了自己的社会主义旗号。无论是哪一种社会主义,无论它们有多少不同之处,就把国有企业看成是经济体制的基本构成形式这一点而言,可以说没有多少差别。在这种指导思想下,国有企业被迅速而全面地建立起来,成为经济领域中所有制的组成部分。一些没有全面建立国有企业的国家也把国有企业看成是未来几十年发展的方向。

      但新加坡并不是基于这种社会主义思想而建立国有企业的。这是因为,把国有企业作为经济领域中主要的所有制形式,一般都与计划经济体制和国家对经济采取非经济手段的干预相关联,新加坡与此恰恰相反。李光耀在建国之初就明确表示,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不利于自由港的发展,新加坡应该坚持自由市场经济的基础地位。在英国统治140年过程中,新加坡一直是一个实行自由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港,这套体系是适应新加坡经济的实际的。取得自治后,人民行动党认识到要把经济建设放在中心地位,就应该继续坚持发展自由市场经济和自由企业制度。但与此同时,新加坡政府也开始着手建立一些国有企业,这是为什么呢?

      采取这一战略措施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国有企业完全可以被纳入市场经济的体系之中,按照市场的规律运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国有企业能够更快地参与国际竞争和导向经济发展,具体说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自1961年建立第一批国有企业到目前为止,所有的国有企业无一不在市场经济的轨道上运行。从经营管理到产、供、销等所有的外部和内部环境上,与私有企业几乎无任何差别。差别主要表现在所有权和最初的投资实力方面。应该说,在60年代新加坡政府就认识到国有企业不能脱离市场,并把这一理论付诸实践,实在是一个突破。这也为国有企业的良性运转打下了基础。

      第二、政府参与有利于加速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外资和国内私人资本。由于基础设施项目规模宏大,需要资金很多,而且投资周期长,风险大,所以无论是外国私人资本,还是国内私人资本都不愿或无力进入这一领域。因此,要想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政府必须率先筹集资金投资。在这方面,新加坡政府做了很大的努力。例如,仅在70年代初期,政府推行的“公共工程五年计划”就在港口、住房、道路、机场等领域投资258亿新元。这些资金和工作是无论哪一家私人公司都不愿承担的。正是在投资基础建设的过程中,许多国有企业应运而生。例如,不但新加坡航空公司1972年以马来亚航空公司中分离出来组成了独立的航空企业,而且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服务的日益完善,在它之下又成立了几十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无论是“新航”还是这些分公司,都是国有企业。再如,英国1971年撤走了在新加坡的海军基地,当时海军基地的消费占新加坡财政总收入的1/7。因此,新加坡只能利用这个基础,把它改造成民用企业,否则将有大量工人失业,造成财政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也只有政府出面先行投资。因此相应的国有造船厂和海运公司就建立起来了。

      第三、迅速参与国际竞争。新加坡国家小、市场小、私人资本相对也少,经济实力绝对值较低。要想保住自己的市场,打入国际市场,私人资本的力量一时达不到进行现代化大规模生产和经营的水平,只有政府集中财力、人力创办国有企业,才能较快的在某些领域里参与国际竞争,使企业在竞争中站稳脚跟。

      国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有人认为新加坡的国有企业手中握着大量的资源,会形成垄断,带来堕性因素,不利于企业精神的发扬。这实际上是把新加坡的国有企业与传统的实业界巨头和实行国家垄断的国家中的国有企业等同了起来。在后两种情况下,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掌握在同一批人手中,而且拥有足以控制某一领域的巨大实力,这就使他们往往不是通过公平竞争,而是垄断来攫取财富。这与新加坡的国有企业完全不同。新加坡国有企业的经理是受雇的,并不是企业的所有者,更重要的是他们在一般情况下不受政府的任何约束,可以充分发挥他们的企业家精神。

      新加坡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上的最大特色是它有完全的自主权,既不受政府的计划干预,也不受政府的保护,与私有企业没有多大区别。区别是政府控制着国有企业的部分股权,可以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但实际上,按照公司法,任何国家的政府有关部门都可以对私有企业进行监督。在新加坡、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一直是严格分开的。

      新加坡共有500余家国有企业,它们都是以私人企业名义,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向政府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地位的。这些企业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谈写锡集团、新加坡科技集团和卫生与健康集团,这是三家政府的控股公司,它们以股份参与的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着所有的国有企业。由于这三家控股公司并不直接进行生产与经营,因此也可以把它们说成是政府用经济手段管理国有企业的代表机构。第二个层次是由这三家控股公司直接控股的50家大企业如新加坡航空公司,谈马锡集团控制着它54%的股权。第三个层次是在这50家大企业之下又建立了500家分公司,这些分公司虽然与母公司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但是它们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进行独立的经济核算。

      在经营管理方面,国有企业不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干预,总经理可以全权进行管理和经营。在管理上,企业员工的招聘、晋升和工资的发放均由企业经理自行决定,控股公司不能干预。在经营上,把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作为自己的主要目标,亏损的企业不会得到国家的任何特殊补贴,只有破产一条出路。当然,国有企业也兼有一定的社会义务,但那与私有企业也必须承担社会义务一样,都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的。如果因承担过多的社会义务而导致亏损,那决不会是因为政府的强迫,而只能是经营者决策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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