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合并产权流动的重要形式

作 者:

作者简介:
戴园晨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原文出处:
国有资产管理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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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本凝滞化的状况亟待改变

      我国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促进产权流动是极其重要的方面,这是盘活固定资产存量、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重大措施,将有利于微观经济效益好转和加速经济结构调整。但当前资本这种稀缺资源是凝滞的、不流动的。由于过去在理论上存在的种种误解,把产权转让和资本流动当作是资本主义的特有现象,似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企业一旦成立便不能淘汰、不能转让,即使经营不善、亏损累累,也只能继续经营下去;即使有一些企业在投资之初就先天不足,前景黯淡,也不能出让转产;即使我国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存量中约有1/3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也只能听之任之。这种传统的观念,直到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之后,才转变过来,才逐渐地把产权转让推上改革的议事日程。

      产权转让对公司制企业来说便是公司合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之间的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一些经营管理好、经济效益高、实力雄厚的公司兼并一些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但有发展潜力的公司是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一些拥有较多资本的公司收购兼并一些或者有场地、或者有人才、或者有产品的公司,把生产要素更好地组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宏观经济效益,是很有发展前景的。

      公司合并是企业改革的必然选择。经济体制从资本凝滞转向资本流动,企业从没有淘汰转向有淘汰,都必然会引发产权转让与公司合并。而且,由公司合并所推动的生产要素重组,正是当今世界上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重要途径。美国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家施蒂格勒曾说过,没有一家美国大公司不是通过某种程度、某种方式的兼并或合并成长起来的,几乎没有一家大公司是主要靠内部扩张成长起来的。显然,公司合并加速了资本的集聚过程,促进了规模经济的形成,有利于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所以,公司合并风行于西方许多国家。据美国证券资料公司统计,1994年4-6月份美国国内企业合并金额就达到698亿美元。中国经济运行从计划方式转向市场,中国企业管理从传统的行政控制转向现代企业,都必然会大大推动产权重组,推动公司合并,从而打破资本这一稀缺资源的凝滞化格局。

      二、公司合并的多种形式与限制上市公司收购兼并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公司法所规定的程序,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并成一个公司的行为。人们一般把合并分成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所谓吸收合并,是指几个公司合并中,其中一个公司吞并了其他公司存续下来,它仍然保持原有的公司名称,有权获得其他被吞并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同时承担它们的债务,被吞并公司从此不复存在,人们有时又把它称作兼并。所谓新设合并,是指几个公司在合并中同时消失,而在新的基础上成立一个新的公司,新设公司接管原来几个公司的全部资产和业务,这种形式又称为联合。

      不论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在合并的产权转让过程中,对于价款支付又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

      1.以现金购买资产,这是最简便的方式。某些新设立的投资基金的管理公司,来我国进行投资和进行产权交易时,通常会采取这种方式,但对于已经有了基础的老公司来说,鉴于由此要支付大量现金,一般不愿选择这种方式。

      2.以股票购买资产。A公司接管B公司的资产与债务,并且以A公司自己的股票支付B公司资产与债务的差额。

      3.以现金购买股票,即A公司用现金买入能控制B公司的有表决权的股票而实现的一种合并。

      4.以股票交换股票。A公司向B公司的股东们发行A公司的股票,换得能控制B公司的股票,从而使B公司成为A公司的子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由A、B两公司的管理班子先就合并达成协议,然后对换股的价格折算进行讨价还价,最后拍板成交。由于这种方式可以不支付现金,成为较受欢迎的方式。

      由于吸收合并可以采取以股票交换股票的形式,这样,上市公司采取以股票交换非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方式而实现控股或者收购,便产生了非上市公司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合并而“夹带”上市的问题。这在国外虽然允许“夹带”,但在我国却有些不同。公司股票上市在我国是一种“稀缺”的资源,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股票上市获得诸多优惠,特别是可以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故而国家每年有股票发行规模的限制,许多非上市公司正在想方设法获取上市公司的优惠政策,通过公司合并就是其中的一种方法。故而现行做法是加以限制,不允许上市公司兼并非上市公司,其理由是由此会增加上市公司的总股本,是一种变相的扩容,股市扩容过快不利于股市的稳定。但是,限制股市迅速扩容是否一定要限制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合并呢?依笔者之见,维护一个稳定的股市主要是要完善证券市场,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是相当脆弱、封闭的。完善证券市场,要使股市具有一种动态平衡。首先,允许一些规模小的上市公司通过合法程序合并其他公司,(当然,这种合并不能对市场产生垄断作用)同时,也应允许规模较大公司剥离某些部门而缩小规模。其次,要迫使那些已经上市但不合格的上市公司退出证券市场。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有些公司确实是滥竽充数,不仅业绩平平,而且也很不规范。一些公司股票一上市就万事大吉,没有竞争压力,这是很不正常的。第三,适当鼓励竞争性的企业兼并收购活动,使得那些经营不善的公司要么退出证券市场,要么被别人收购。西方国家公司上市审批比我国松得多,为什么大多数公司都不敢上市或不愿上市呢?怕被别人敌意收购是主要原因。因此,对于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来说,对公司合并的管理“短期从严,长期从宽”应是一个基本原则,即将来还是应允许上市公司兼并非上市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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