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系统论的观点看管理学的形式更新

作 者:

作者简介:
叶侨健 中山大学讲师

原文出处:
系统辩证学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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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本文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就管理学的形式更新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首先,剖析了以法约尔和孔茨为代表的、经典的管理概念和管理体系的局限性。其次,揭示了伴随着“系统热”而来的,现代管理内涵的扩展。最后,介绍了由系统管理学派提出的,经营管理的层次结构体系,并对其进行了展开和讨论。

      享利·法约尔(Henri Fayol 1841-1925)1916年发表的《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标志着管理学的诞生。在这一经典著作中,法约尔首次清晰地界定了管理概念,以及它的基本要素和原则,从而为管理学奠定了理论基础。法约尔的影响是深远的。其基本的理论框架,在今天的管理学教科书中还随处可见。这一点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难到管理学不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更新自己的形式吗?实际上,这方面的尝试倒并不罕见,只是理论上的探讨还远远跟不上实践的步伐。本文试图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就管理学的形式更新问题作一初步的探讨。

      一 经典管理概念和体系的局限

      (一) 法约尔的管理概念

      作为管理学的创始人,法约尔在其代表作《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ADMINISTRATION INDUSTRIELLE ET GENERALE)中,没有采用“management”,而选择了“administration”来表达“管理”的含义。这一点是耐人寻味的。比较起来,前者更多地包含了“经营”的意思;而后者更多地带有“行政”的含义。显然,正是在“行政”的含义上,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才能够统一起来。这正是法约尔在他的著作中所要揭示的。这样看来,法约尔与其说是“经营管理之父”(或者“企业管理之父”),还不如说是“行政管理之父”(或者“一般管理之父”)。尽管他的著作确实以企业为主要的讨论对象,但是经过抽象的“administration”,毕竟舍弃了企业的经营特性,所以,作为“一般管理”还说得过去,而作为“工业管理”未免过于简单了。其主要局限表现如下:

      第一,过分强调了管理的“行政”职能,而忽略了其“经营”的职能。法约尔认为:“企业的全部活动可以分为以下六组:1)技术活动(生产、制造、加工);2)商业活动(购买、销售、交换);3)财务活动(筹集和最适当地利用资本);4)安全活动(保护财产和人员);5)会计活动(财产清点、资产负债表、成本、统计等等);6)管理活动(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1]其中,管理职能是最要的。应该承认,把管理和经营(即其它的非管理活动)从概念上区分开来,是法约尔的功劳(顺便指出,有人认为法约尔的“企业的全部活动”就是经营,这是不准确的!准确的说法是“治理”包括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但是,在实践中两者是分不开的。离开经营而空谈管理的重要性,甚至把管理凌架于经营之上是毫无道理的。

      第二,片面强调了对人的管理,而忽略了对财、物等其它资源的管理。在法约尔看来,“管理职能只是作为社会组织的手段和工具。其它职能涉及原料和机器,而管理职能只对人起作用”。[2]既然主管人员的职能只是管理,而管理的对象又只是人,那么在经营过程中,外行管理内行便不言而喻了。实际上,法约尔作为一个联合采矿公司的总裁,同时也是一个出色的矿业工程师。遗憾的是,他本人并没有看到其业务能力在管理工作中的份量。因此,法约尔居然在偏重数学的法国宣扬:“企业领导不用高等教学!”[3]也就不足为奇了。其实,企业之为企业,正是在于要处理大量的财、物资源,不涉及这个特殊性,何来企业的管理?

      第三,过于强调了内部管理,而疏忽了外部管理。法约尔谈及“计划的依据”时,首推的是“企业的资源”;提到“制定计划的才能”时,首推的也是“管理人的艺术”。可见,其市场、用户、竞争等营销观念的淡薄。毫无疑问,法约尔的观念还停留在“销售自己能生产的产品”这样一个较低的水平,远远未达到“生产自己能销售的产品”这样一个较高的境界。当然,由于时代发展的缘故,我们没有必要对法约尔本人进行过多的指责。但是,作为后人,不顾这种时代的变迁,依然在法约尔的框架中慢步,则是万万不可取的。

      (二) 孔茨的“管理过程”

      以哈罗德·孔茨(Harold Koontz)为代表之一的管理过程学派,在西方可以说是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广泛的管理学派。历史悠久是因为它直接继承法约尔的经典管理理论,围绕着法约尔的管理职能来组织管理学的知识。影响广泛则表现为,单是由孔茨主编的《管理学》,在1955~1988便出了九版,被译成十六种语言,作为标准的教科书在全世界广为流传。不可否认,因为时代的发展,孔茨的视野比法约尔要宽广得多。但是,由于没有摆脱法约尔的老路,所以孔茨“管理过程”体系中的内在局限一点不比法约尔少。具体来说,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剖析其局限。

      第一,“管理”的局限。与法约尔不同,孔茨倒不主张把管理和经营分割开来。但是因为他仍采用法约尔的框架,所以实际上还是难以把两者真正结合起来。于是在《管理学》中出现了这样的矛盾:一方面在前言中声明:“本书阐明经营一管理理论和管理科学的基础知识”。[4]另一方面在正文中又指出:“本书的内容要求适用于各种社会、各类企业和事业中的各种主管人员。”[5]既然适用于各类主管人员,怎么谈得上经营管理?必须明确,管理是共同劳动的产物,而经营却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因此,有共同劳动便有管理。比如,政府、军队、医院、学校和社会团体中的管理。但是管理必定经营,只有参与商品生产和流通的人和组织,才谈得上经营。和法约尔一样,孔茨的《管理学》也是以企业为主要讨论对象的,但是,采用法约尔框架来组织经营管理的知识,就难免支离破碎和挂一漏万了。正如E.E.小亚当和R.J.埃伯特在《生产与经营管理》一书中,深有体会地指出的那样:“经营管理问题并不恰好与管理过程的某一领域密切吻合”。[6]其实,就连孔茨也不得不承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能把所有管理活动都恰到好处地纳入这几类职能之中,因为各种管理职能是彼此结合在一起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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