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企业是地市特别是县区经济的命根子,近几年中西部地区许多县市财政吃紧,赤字连年,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小型企业效益滑坡包袱沉重。对中小型企业实施改革,解放其生产力,使其焕发生机,相对于大中型企业来说还是比较好操作,关键是要有一个坚定不移的思路——改革。 朔州市是山西的一个新组建的城市,搞活这些中小企业对于搞活整个市县经济至关重要。在去年年初,我们确立了“以理顺产权关系为重点,以股份制为基本形式,用三年时间重塑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思路。 在近两年的实践中,全市已初步摸索出十种改制办法。 (一)存量折股,增资扩股。就是对盈利状况较好、有一定吸引力的企业,经过评估后,把净资产折为国家股,并吸收社会法人、自然人和企业内部职工入股,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这是我市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基本形式。在这种形式的改制中,还对一些整体改制条件不成熟的企业,采取把企业内部效益好、经营连带不紧密的分厂、车间从原企业中分立出来,改组为独立于原企业的股份制企业。 (二)出售存量,吸纳增量。主要是针对前种改制形式中国家股比重大、职工股比重小、利益不直接、风险不明显的问题,采取的一种较为彻底的改制形式。就是将评估后的企业净资产,在核减政策性亏损、报废、坏帐和待处理损失后,出售给本企业职工,并按一定比例吸纳了增量股份,改组为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制企业。资产存量不大的企业,采取了一次性出售的办法,由全民所有制变为企业职工集体共有制;资产规模相对较大,一次性出售有困难的企业,将部分资产出售有困难的企业,将部分资产出售给职工,未出售部分折为国家股,国家股比重一般在50%以下,但仍处于控股地位。出售资产价款,继续留给企业使用,企业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到期还本。 (三)分配存量,匹配增量。对城镇集体企业的改制主要采取的是这种形式。在追溯界定企业原始出资状况的基础上,经过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把原来由联社投入的资金,包括增殖的部分,折为联社股;剩余部分按企业集体共有资产,根据在册职工的厂龄、工龄、责任和贡献大小,量化到职工个人,并按量化资产的多少,相应匹配增量股份,一般都在50%,有的达到100%。全市先后有44家城镇集体企业通过这种形式改组为了股份合作制,改制面达到了50%。个别资债大体相当的小型国有企业,在转变国有制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也将存量资产量化给了职工,并匹配了增量股份,职工共同承担原企业债务,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四)转债入股,债权变股权。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经银行部门同意,把由银行贷款形成的一部分企业固定资产分解转给了本企业职工,职工按所承担贷款数额入股,并等额匹配了增量股份。职工股的分红,先用于偿还所承担贷款的本息,三年内还清,不足部分由职工出资补足。全部还清后,这部分资产归职工所有。 (五)租股结合,能人控股。就是通过大额抵押、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能人租赁厂房、设备后,再吸纳企业职工入股,承租人投大股,形成控股核心,在企业内部实行股份合作。这种形式,既通过收取租金保证了原有资产的收益,又通过融合个人资金,改变了企业的资产结构。 (六)抽资租赁,个体式经营。这是在我市国合商业企业中较早推行的一种形式,现已拓展到了一些小型工业企业,做法是,由国家抽回原有流动资金,将房屋、设备出租,由承租方预交租赁费,自筹流动资金,实行个体式经营。在具体操作上,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有的实行了整体出租,有的实行了部分出租。承租方有的是全员承租,也有的是合伙承租或个人承租。在承租人的选定上,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内部职工优先。在租金的确定上,按出租门店、柜组的地理位置和经营范围等,合理核定承租基数和递增比例。在库存商品处理上,实行一次性抽回,或以风险抵押形式分期抽回。滞销商品经合理估价后进行了削价处理。 (七)还本租赁,让渡产权。就是按照评估后的资产价值量确定租金,向社会公开招标出租。租赁期内,承租人分期偿还国有资本金。对未还本的资产仍缴纳资产占用费。待资本金全部还清后,产权归承租人所有。这是通过对存量资产的还本、让渡逐步向民有民营过渡的一种形式。 (八)划转兼并,组建集团。主要方法是,通过优势企业购买劣势企业、优势企业出资对劣势企业控股、劣势企业以资产折股向优势企业参股等多种形式组建集团。同一所有制企业之间,在优势企业承担劣势企业债务的前提下,实施资产无偿划转。对兼并难以一步到位的企业,采取由优势企业对劣势企业人财物、产供销的全面代管,待条件成熟后向企业兼并过渡。通过划转兼并组建的集团,有些尽管还不很完善,但已显示出了企业间优势互补的作用。 (九)公开拍卖,民有民营。一些边、小、微、亏企业,采取的是这种形式。由原企业所有者承担债务,按企业全部实物资产经过资产评估后确定标的价,推入产权市场,向社会公开拍卖。 (十)依法实施破产处理。对个别长期亏损、挽救无望的企业,依法实施了破产处理。全市已有5家企业实施了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