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的发展经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可以划分为“二大时期”“五个阶段”,即从1949年建国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第一大时期,这一时期是在高度集中型经济管理体制下形成的企业管理理论。其基本特点是企业管理只注意研究企业内部的生产管理,而几乎不研究企业外部的流通领域,形成了生产型的管理理论。第二大时期。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和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主体,企业管理不仅要重视企业内部的管理,更要重视对企业环境,特别是市场的调查和预测。强调经营决策,注重流通领域。因而,市场调查、信息预测、研究与开发、经营决策、销售服务的研究便成为企业管理和企业管理理论的重要内容。这一时期可以称为经营型的企业管理理论。理论工作者对我国企业新创造的管理经验进行总结和升华,特别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发达工业国家比较成熟的企业管理理论大量的引进和传播,极大地促进了中国企业管理理论的繁荣和发展。 管理理论的发展,在这二大时期中,又可以分为五个阶段,即第一时期分为三个阶段:学习苏联科学管理阶段;开始形成中国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学科阶段;“文化大革命”大破坏阶段。第二时期又可以分为二个阶段,即体制转换期的企业管理理论和进入市场经济的企业管理理论。 一、第一阶段:全盘学习苏联企业管理阶段 新中国建立后,将官僚资本企业收归国有,同时开始了以156 项重点工程为主的社会主义工业建设,建立了我国自己的大工业,却没有一套现成的管理社会主义现代企业的办法,没有一门自己的企业管理学。为此,开始了认真学习苏联企业管理经验和企业管理理论。以中国人民大学为代表的许多财经院校大量聘请苏联教师讲授苏联的《企业组织与计划》,并翻译了苏联的企业管理教科书和专著,按照苏联的理论和方法,在我国企业中普遍实行了计划管理制度,建立生产技术财务计划和原始记录、统计工作,推行生产作业计划;实行了总工程师制的技术管理,建立生产技术设备的组织与计划、工艺管理、技术检查制度,推行设备的预修制度等等;建立劳动定额,实行按劳分配制度,实行了生产技术责任制,有的还实行了“一长制”,建立了以厂长为首的生产行政指挥系统,以及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等等,使我国企业管理初步进入科学管理的轨道,为企业管理学在我国的建立奠定了一定基础。但是,由于当时苏联经验本身也不尽善尽美,我们学习中又有机械照搬的做法,没有注意同我国国情相结合,出现了一些偏差。 二、第二阶段:曲折地探索和开始建立中国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学 在总结学习苏联企业管理经验基础上,人们开始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管理办法。1958年,中央提出“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和“大跃进”,作为初衷也是想探索一条适合中国的建设道路,但由于犯了急性病,使“总路线”和“大跃进”一味强调“敢想敢干”的主观能动性,而违反客观规律,打乱了企业管理的科学秩序,造成了“大跃进”的失败。而当时从中国企业管理理论角度的经验总结,表现为两种截然不同的思路。一条思路是仍然沿着“大跃进”的思维方式去总结,最有代表性的,就是1960年3 月毛泽东同志在鞍钢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并给予高度评价的中国企业管理的“鞍钢宪法”。“鞍钢宪法”的内容要点就是:“坚持政治挂帅,加强党的领导,大搞群众运动,两参一改三结合,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这“五项基本原则”,被称为管理社会主义企业的“根本大法”。应该说,“鞍钢宪法”概括了人民群众创造的一些诸如“两参一改三结合”等宝贵经验,但这一“根本大法”,又是在针锋相对地批判了“马钢宪法”(马钢是指苏联马格尼托哥尔斯克钢铁联合企业,50年代鞍钢从这个大钢厂学来一整套生产技术和管理办法)基础上提出来的。“鞍钢宪法”否定了马钢的科学管理,提倡“大搞群众运动”这种违反科学管理的做法,因而著名经济学家蒋一苇认为:“不能把鞍钢宪法当作根本大法,更不能把所谓‘五项原则’当作管理科学的全部内容”。(注:蒋一苇:《我的经济改革观》,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4年版。) 另一条思路则是“实事求是”的新思路。中央组织了企业管理调查组,通过对北京第一机床厂等企业管理的系统调查研究(注:见《北京第一机床厂调查》一书。),坚持尊重科学管理的正确态度制定了《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这个条例明确提出了国营工业企业的性质和基本任务,规定了企业与国家的相互关系(如“五定五保”),同时强调,在企业管理中既要解放思想,破除迷信,又要尊重科学,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和技术规律办事;既要实行党委集体领导,又要建立以厂长为首的统一的生产指挥系统;既要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又要建立责任制,严肃劳动纪律;既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实行精神鼓励,又要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物质鼓励。“工业七十条”的制定,在我国的企业管理和管理理论的发展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内科学管理对主观蛮干的一次拨乱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