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国有企业改革:是目标问题,还是操作问题

作 者:
晓亮 

作者简介:
晓亮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原文出处:
开放导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9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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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些年来,我国国有经济改革出现了年年高喊加大力度,取得实质性进展,可是年年成效甚微的局面。因而国企改革直到现在仍然是老样子,仍然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当然我们对成绩不能全盘否定。一些地方、一些企业的改革还是取得了明显成效的。特别是小型国有企业改革,在一些地方很有成绩,甚至是到位了。所谓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是从总体上说的。为什么是这样呢?

      下面谈四个问题:

      国企改革的目标是否明确了

      通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国有企业的改革思路和目标,应当说是理清了的,明确了的,再说不明确就不符合事实了。

      思路和目标明确的标志,就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所说的,“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规范的公司,能够有效地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企业摆脱对行政机关的依赖,国家解除对企业承担的无限责任;也有利于筹集资金、分散风险。”这是指国有大中型企业。对于小型企业,《决定》说:“有的可以实行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有的可以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也可以出售给集体或个人。”简单地说,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就是大中型国有企业实行规范的股份制,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而小型国有企业实行民营。

      不仅如此,《决定》还明确指出,“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必须解决深层次矛盾,着力进行企业制度创新”。而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和标志,就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实行公司制要着重于转换机制,以及加强和完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等等。这能说企业改革的思路和目标不明确吗?我看是相当明确的了。只是《决定》没有着重讲抓大放小,要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要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步伐,但这是党的十五大报告讲了的。而十五大报告论述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同前述《决定》完全一致。

      这样的目标和方向,其实也是理论界多年探索的成果。所以理论界的评价是很高的,认为它很正确。

      不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能实现上述目标吗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实现以上目标?不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企业制度创新,维持原来的国有企业制度,能不能实现以上目标?

      在这个问题上,可能人们的意见就不一致了。一是有人认为明晰产权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或者说国有企业的问题不是所有制问题;而另一部分同志(包括我自己在内)认为,国有企业的问题归根到底是所有制问题,不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实行多元化的产权制度,使所有者到位,加强产权约束,转换经营机制是不可能的。二是在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搞了百分之七八十的国有独资公司,而这种做法在主张产权制度改革的同志看来,就是换汤不换药,走了过场,仍然维持原来的产权制度。三是反对出卖国有小企业,甚至说出卖就是国有资产流失,就是搞私有化;而另外一些同志看来,出卖如能达到转换经营机制的目的,有什么不好?出卖绝对不是唯一的形式,但是对于亏损严重、资不抵债的许多小型国有企业来说,以出卖为主是较好的选择。何况出卖并不是主要卖给私人,而是卖给本企业职工,改为股份合作制。股份合作制也是公有制。

      这大概是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问题上的争论和意见分歧所在。

      可是在我看来,不赞成产权制度改革,或不赞成出卖国有小型企业的人们的观点是不符合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党的十五大报告精神的。因为这两个文件尽管没有讲产权多元化,对小型企业要以卖为主,但必须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企业制度创新的意思是明确的。这两个文件都提改制、改组,明晰产权。请问:不进行产权改革,能达到这个要求吗?特别是十五大报告提到的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不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不适当收缩战线,让国有资产从一些竞争性领域退出,能实现战略性改组,达到结构调整的目的吗?国有小型企业能放开搞活吗?所以产权改革是绕不过去的攻坚战。

      我的看法,近年来国企改革进展不大的原因,决不是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不明确,而是卡在了操作上。

      近年来我们曾反复宣传过一个观点:改革是不可逆转的。这是从总的趋势说的。不改革就没有出路。但这不等于改革会一帆风顺。当前国企改革的形势并不乐观。不搞产权改革,必然会止步不前。

      必须解决的几个认识问题

      如前所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和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于国企改革目标的论述已经相当清楚,相当明确了。在操作层面上,主要是有几个重要的认识问题并没有解决。这几个问题是:

      1.要不要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国有企业还要不要在一切经济领域中占绝对优势?要不要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

      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中国要再搞单一、僵化的公有制结构,必然是死路一条。我们要搞市场经济,必须是多种经济成分,多元化的经济主体。国家只要牢牢地掌握关键性的领域和部门就可以了。其他应当放开,让非国有经济去搞,开展竞争,搞活经济,促进发展,上一个一个的台阶。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国有经济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既是因为国家财力有限,也是因为国家没有可能把这些领域都搞好。这是多年来的实践所证明的。

      2.国有企业的问题是不是所有制问题,企业制度问题,体制问题?还是其他问题?

      现在有些人老爱说国有企业的问题是管理问题,领导班子问题。是的,管理不善,领导班子责任心不强,不团结,都是要解决的,都很重要。但是,这些都是浅层次的问题,是现象,而不是实质。如果要从实质上说,从深层次上找原因,归根到底还是所有制问题,体制问题、产权制度问题。马克思说,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总和,怎么说不是所有制问题呢?我们现在是必须有国有制,但不是原来那种国有制形式最好。改革是要探索国有制的更好的实现形式,要进行产权关系的重组,要明晰产权,政企分开,要所有者到位,要实行规范的股份制,等等。浅层次的问题是受深层次问题制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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