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的调查与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邹东涛 张晓文 国家体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

原文出处:
管理世界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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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以“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显著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客观要求,是搞活国有企业,搞好整个国有经济的关键。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为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目标,1994年底,国务院确定和布置了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选择不同类型、不同地区、基本能代表国有企业整个状况的100家企业进行试点。 目前三年期的试点工作已经结束,这些试点企业的试点状况以及试点效果如何?这无疑是政府、企业、社会各界所关心的问题。因此,了解和掌握这些试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状况及实际效果,对今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搞活搞好国有企业的步伐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998年初,(原)国家体改委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信息跟踪调查系统对该委负责联系的30家试点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本次问卷调查内容分为定性与定量两个部分,在定性调查中包括公司制改制、产权制度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内容共涉及28项问题;在定量调查中包括1994~1997年度16项企业财务与统计指标。下发调查问卷30份,回收有效问卷30份。调查结果表明,总体而言,国有企业传统体制正在打破,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体制框架初步形成,以公司制为主要形式的制度创新效应逐步显现。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试点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后,在对企业经营状况和效果的总体评价中,大部分企业认为效果是较好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产权制度改革有新突破。30家试点企业从实际情况出发,分别选择不同形式进行了公司制改造,企业产权主体打破了单一化格局,出现了多元化趋势。明确了试点企业资本出资人制度,产权主体趋于清晰化。第二,建立了企业法人财产制度。明确了试点企业资本金结构和资本金数额,确立了试点企业法人财产权,为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提供了财产制度保证。第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初步形成。试点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别建立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决策机构(董事会)、执行机构(经理层)、监督机构(监事会)的职能开始形成并逐步完善,正在发挥应有的作用。第四,试点企业的财务状况及资产质量有较明显改善,抗市场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第五,试点企业在进行制度创新的同时,主动进行了“精干主体,分离辅助”的内部管理制度改革,为减轻自身负担,提高市场竞争力创造了条件。

      同时,试点的实践及调查结果也表明,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的确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一方面要加大企业改革的力度,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企业要充当改革的主体;另一方面要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建设的步伐。

      总的来讲,三年期的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示范效应明显,为今后全面推进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国有企业改革积累了丰富经验,打下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一、产权制度改革有新突破,公司制框架初步形成

      产权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也是其关键点。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途径,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经济基础,实现企业制度创新,产权制度改革是突破口。通过三年来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第一,僵化的产权制度正在被打破,企业产权结构趋于多元化;明确了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国有出资人制度逐步形成;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其法人财产制度开始形成,这都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试点企业的公司制框架初步形成。调查结果表明,到1997年底,30家试点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规范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改制形式进行公司制改制。一是由工厂制企业直接改制为多元股东持股的公司有12家,占30家试点企业的40%,其中股份公司5家, 有限责任公司7家。二是由工厂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有16家, 占53.3%。三是在试点中进一步规范化的公司制企业有1 家(北京牡丹电子集团公司)。四是按原工厂制继续运作的有1 家(广州味精食品厂)。到1997年底,在30家试点企业中,通过将原企业改制为社会公募性质的股份公司,或母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并作为投资主体,将其生产经营主体部分改制为社会公募性质的股份公司,并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企业共有7家。

      各试点企业,按照构建母子型公司体制,将部分下属企业改制为多个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利用公司制组织形式吸纳社会资本,实现企业结构调整,资本运作和低成本扩张的目的。30家试点企业下属法人企业总数587个,其中, 改制为控股子公司的有112个,占下属企业法人总数的19.1%;改制为独资公司的有183家,占31.2%;改制为参股公司有93个,占15.8%(见表1)。

      表1 试点企业下属企业改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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