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78年到现在,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1978年底至1984年9月)、实行以承包制为主体的多种经营方式(1984年10月至1986年底)、转换企业机制(1987年初至1993年底)等三个阶段后,从1993年起进入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阶段。现在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正在全面展开,并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总结我国20年来的企业改革工作,有以下经验教训。 一.要把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非国有经济结合起来 我国的企业改革是在两个方面同时展开的:一是国有企业自身的改革。二是发展非国有经济,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以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来促进国有经济的改革,20年来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进展。到1996年末,我国的乡镇企业已经发展到2336万家,职工人数13508万人;三资企业已达到22.4万多家(到1997年11月底,在进行运作的三资企业24万家,实际投产的14.5万家),投资总额824.18亿美元,外资企业职工约2000万人;私营企业81.9万户,职工1171.2万人,注册资金3752.4亿元。由于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经大大降低。1978年,在工业总产值中,国有企业的比重为约80%,集体约为20%。到1996年底,在全部工业中,国有工业的比重已经降到28.5%,集体工业的比重已经上升到39.4%,城乡个体工业为15.5%,股份制企业达到3.3%,外商投资企业达到6.7%,港澳台企业为5.5%。(注:《中国统计年鉴》(1997)。)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不仅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对国有企业造成巨大的竞争压力,推进了国有企业加快改革的步伐。中共十五大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了进一步肯定,认为它是我国有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我们在进行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还会鼓励非国有企业的发展。 二.要把扩权让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企业机制结合起来 从企业改革的四个发展阶段可以看出,在前两个阶段,即在1987年前,我国企业改革基本上走的是一条扩权让利,以利益刺激为主的路子。当然,这决不是说不需要调整国家、企业、职工的利益关系。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在财政上实行统收通支的政策,企业没有独立的经济利益,经营好坏一个样,挫伤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不调整三者的利益关系,企业就不能产生内在的经济动力,搞好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职工也缺乏长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问题是调整利益关系必须以机制的转换为目标,离开机制的转换去单纯调整利益关系,就给企业留下了“利益谈判”的空间。企业利益的获得,不是完全依靠自身的努力,而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与政府的“讨价还价”的谈判。而且,由于企业内部没有形成自我约束机制,当外部约束减弱以后,企业的不合理行为就泛滥起来,如盲目贷款,盲目投资,滥发奖金与财物等。 1986年底,在经济学家们的推动下,有关部门提出了“改革微观机制”和“完善企业内部机制”的问题,这是人们思想认识上的一大飞跃。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是普遍推行新一轮承包,这种经营方式虽然对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起过一定作用,但是,由于它存在一些先天性的弊病,如政企难以分开,不规范、缺乏平等的竞争条件、容易受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企业短期行为严重、资产存量不容易调整等等,它仍然未触动传统企业制度本身。事实证明,实行这种经营方式虽然能使企业经营机制有所改善,但是达不到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目的,换句话说,在传统的国有企业制度下,企业经营机制是不可能得到根本性转变的。这一阶段的开创性工作是扩大了股份制的试点。尽管不少试验是不规范的,是没有得到政府各个部门全力支持的,但是试验证明,采用股份制的企业在落实企业自主权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方面仍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据国家经贸委等单位的调查,在股份制试点企业中,14项自主权落实得比较好的占80.2%,比一般企业高出一倍;有78%的股份制企业认为企业经营机制发生了根本变化和很大变化(注: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我国经营者问卷调查》(1993-1997)。)。这足以说明,不解决产权问题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重塑市场主体,使企业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企业经营机制就不可能发生根本性转变,这就促使企业改革从扩权让利,以利益刺激为主转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轨道上来。 三.试点与推广相结合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走的是一条渐进式道路,一般的改革都是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实践证明,试点是积累经验、推进改革的重要和成功的方法。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应该继续采用这种方法。先要选择部分企业进行试点。试点企业肩负着为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道路、积累经验的重任,任务艰巨而光荣,不仅应当认真组织实施试点方案,更应该及时总结试点的经验教训。领导机关对试点工作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必须加强领导,制订统一规划和措施,避免政出多门,相互扯皮,更不能为了部门利益而影响试点工作的进程和质量。未进行改制的企业,在改革方面也还有许多事情要做,要继续贯彻落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条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深化企业各项改革,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条件。 四.要将改制、改组和改造结合起来 “改制”就是进行制度创新,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为市场经济奠定基础;“改组”就是调整不合理的产业组织结构,鼓励兼并、合并,促进存量资产优化,重点是发展一批大企业和大企业集团,实现规模经济,从整体上提高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改造”就是加大企业技术改造的力度,加快企业技术改造的步伐,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增强后劲,增强实力。只有将这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在调整企业的生产关系的同时,改善企业的技术装备,促进生产力的大发展;也只有将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在搞活微观经济的同时,促进企业之间的联合、兼并,减少“大而全”、“小而全”的问题,减少盲目建设、重复建设,改善产业的组织结构,搞活宏观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