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203(2022)03-0020-09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始终面临着如何处理传统治理理念的问题。不同历史阶段的中国传统治理理念虽然在背景、性质和功能方面均有所不同,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历史片段是孤立、无意义的。相反,只有从历史的关联中才可以对这些片段有深刻意义的理解[1]。“大一统”观念在长达三千多年历史长河中,对于中华民族的融合和发展、政治秩序的稳定和制度延续产生了重大影响,其历史价值理应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经验和主要参考。遗憾的是,众多海内外学者对于“大一统”观念的研究似乎有意地回避了对历史关联性的探讨,更多试图在西方“民主”的话语体系下去诠释这种“大一统”观念及其所谓的“反民主”面向。他们认为,在西方思想规训下,“大一统”必然导致专制独裁的论证逻辑几成共识[2]。例如,黑格尔就将这种“大一统”视为一种长期停滞的东方专制主义政治。他认为,“中国历史从本质上是没有历史的,它只是君主覆灭的一再重复而已,任何进步都不可能从中产生”[3]。孟德斯鸠也强调“大一统”的专制属性,即“广土众民而大一统者,专制国之真相也”[4]。西方学者们这种将“大一统”简单视为“大一统专制主义”的判断不仅囿于西方“他我”话语体系下的理论叙事中难以前行,而且在经验层面也缺乏足够的中国话语体系下的理论建构。值得深思的是,“对于中国的政治行动者来说,这些关联属于个人经验,也许无须去分析,但局外的观察者必须经常地问自己:这种历史关联如何构造了政治行动并赋予其意义”[5]。因此,在历史语境中认识中国问题和中国逻辑并系统观察当今中国话语体系的形成过程及其历史延续性,应当成为我们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处理传统治理理念及其现代价值的基本态度。对于“大一统”观念的研究,其内在意义就在于寻求对中国政治和国家治理的整体理解,特别是要以“大一统”观念的内涵为研究起点,对“大一统”观念进行不同形态的解构和诠释,分析不同形态下“大一统”观念的历史遗产和现代价值,从而为“大一统”观念注入现代逻辑,以此重建中国“大一统”观念和“现代化”治理理念的关系结构。这一过程能够帮助我们厘清其中的历史关联,更好地把握和理解“中国之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一、“大一统”概念的内涵与诠释 “大一统”常常以不同的面目出现在我们的理论话语和历史长河中,其不仅是作为一种“结构”,也是作为一种“观念”和“文化”存在于我们的国家治理中,对于我们理解“中国之治”的内在逻辑具有重要意义。而厘清“大一统”概念的内涵,在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中重新诠释“大一统”的思想体系和构成要件,为谈虎色变的“大一统”进行祛魅,是我们重新客观认识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和治理体系的基本前提。总体来看,无论是作为民族疆域范畴的“大一统”形态、文化价值的“大一统”观念还是政治体制的“大一统”结构,其核心都是围绕“秩序”进行讨论的。 (一)以“政治秩序”为核心:“大一统”概念的历史变迁 在中华文明几千年进程中,“大一统”思想贯穿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始终,是整个华夏族的文化宿命,可视为“中国之治”历史逻辑的起点。“大一统”最早出自《春秋公羊传》:“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6]2196因此,所谓“大一统”并不简单地等同于“大统一”,而是强调“重一统”。东汉经学家何休注解为:“大”乃“重、推崇”之义;“一统”乃“元始、根基”之义,即“统者,始也,总系之辞”[6]2197。按照何休的释义,“大一统”思想即是重视王朝改制后的根基——政统和法统的构建问题。“一”追求由表及里的统一深度和全面整合的核心圈广度。所以,“一统者,万物之统皆归于一也”(《汉书·董仲舒传》)。董仲舒将其解读为君主政治的高度集权和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支配,“统”表达了权位和权威传承中的正当性。不同时期“统”的表现形式不一样,包括血统、法统和道统,但无论是以血缘为基本单位的血统、以法令制度为规范的法统还是以思想文化意识形态为基础的道统,均作为“大一统”的一种符码,一种内在的具有统合意义的“秩序观”,贯通于国家统治、政治体制、文化思想等方面。 正如康有为所述,“有拨乱世,有升平世,有太平世。拨乱世,内其国而外诸夏。升平世,内诸夏而外夷狄。太平世,内外远近大小如一……此孔子之作所以大也。盖世运既变,则旧法皆弊而生过矣,故必进化而后寡过也”[7]。在康有为看来,孔子所谓的“大一统”是对政治发展规律和政治秩序的遵循。中国的国家历史进程中无论是盛世还是分裂,无论是血统、法统还是道统,这种以“大一统”为标志的秩序观念始终影响着中国和中华民族的存续与发展。 在炎黄时代的部族联盟中,不同文化互相借鉴、合理共存,使得中华文化从一开始就具有兼容并包的文化基因。这一时期的“大一统”更多呈现为一种部族之间基于血缘关系而形成的和谐共处的整体秩序。殷商时期,虽然仍是以血缘部族聚居的方国为基础,但商王处于中心的地位,成为“协和万邦”“天下共主”的国家[8]。“大一统”在这一时期已经初步具备了超越血缘为基本单位的血统下聚合关系的特征,具有了一定程度的法统秩序结构下“一统”的萌芽形态。周公摄政进一步扩大了周王朝的统治疆域,在分封制的统摄之下,周朝整体疆域已经初步形成了“大一统”的局面,并呈现出一种建立在以分封为标志、以共主为特征的法统秩序状态。西周末期,天子势弱,群雄割据,是以礼崩乐坏、官学下移,“一统”思想在这一文化大融合的历史时期迅速发展壮大——各派学术渐而展现出“超国家”意味[9]。“四海皆兄弟”(《论语·颜渊》)、“洋溢乎中国”“天之所覆”(《中庸·第三十一章》)皆表明儒家的“超国家”思想,不论及异国、异族,而是强调天下偕同。在这一时期,“大一统”成为了一种以思想文化意识形态为表现的道统秩序。秦汉时期,开启了中华民族历史的帝制新纪元,标志着“大一统”的历史演进步入新阶段——由一种意识形态观念逐步转变成为一种专制的政治体制。自汉武帝时期开始,以董仲舒“一元论”为基础的“大一统”学说成为主流,逐渐建立起了以儒家为核心的意识形态体系,并最终创造出长达数千年的“大一统”政治统治。所以,透过对“大一统”概念历史变迁的宏观梳理,可以看出“大一统”虽然衍生自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但是其在概念的发展变化中所展现出的“血统—法统—道统”政治秩序观,历经数千年而深深融入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和民族基因中。这就意味着,我们无法无视甚至漠视“大一统”作为一种政治秩序对当代中国政治逻辑建构所产生的内在影响,而是应当对“大一统”给予一种必要的历史观照,客观对其进行评价并力图从中探寻“大一统”观念之于中国文化、中华文明乃至中国之治的深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