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学会'98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于1998年4月21日至23日在上海召开。来自全国各地近百名政治学者总结交流了政治学会的工作和研究成果,并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与中国政治学的发展为主题,展开了学术研讨活动。 一、十五大精神和政治学发展的新契机 与会代表回顾了邓小平同志1979年提出政治学要补课以来中国政治学发展的历史,认为党的十五大的召开,为政治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在政治学从恢复到发展的这20年里,学科建设得到了可喜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学术成果。政治学的学科建设和学术成果在推进我国的政治建设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种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发展和政治发展的现实需要。在某种程度上,中国政治学的发展为中国政治发展提供了具体的发展目标,为中国政治的战略选择提供了理论依据。20年来,政治学研究为政治发展中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做出了研究和回答;同时,中国政治学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中国政治发展的政治文化基础。代表们在肯定了政治学发展所取得的成就的同时,也分析了中国政治学目前存在的某些不足。总结政治学的发展历程,代表们认为,为了进一步推进政治学的发展,需要我们把学科建设置于战略地位,因为没有学科的发展,政治学的总体发展必将缺乏动力;需要坚持引进和创新并举的方针,来促进政治学的发展,需要我们致力于中国政治的系统研究,唯其如此,才能使中国的政治学走向世界;还需要我们坚持走科学为本、学术为本的发展道路。 代表们也注意到,中国政治学要继续在整体的充实和发展上取得进展,从根本上来说,还有赖于中国社会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有赖于中国政治的进一步发展。党的十五大指出,要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些重大的时代课题无疑为政治学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因而,积极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不仅关系到中国政治学的未来,而且也关系到中国政治的未来。 二、当前中国政治学研究中的几个热点 与会代表在谈到十五大的精神时认为,党的十五大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并确定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目标。围绕这些目标,本次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专门列出三个热点问题,分专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第一,机构改革对政府发展的影响。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推进政府机构的改革,是党的十五大确定的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成果。有代表指出,如果说市场经济体制对政治发展提出了什么要求的话,那首先就是政治职能的转变。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在推进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政府的公共职能应由传统方式向现代方式转变,应努力实现由计划经济下的职能向市场经济下的职能转换。与会者认为,政府如果不能顺应新的经济体制,不能在新的经济环境下领导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就可能成为发展的障碍。政府机构改革的实质是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化,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真正建立能够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实力的竞争,而且也包括了政府发展的竞争。毫无疑问,未来属于政府机构精简的国家。与会代表注意到,这一次的机构改革,除了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等等的意义之外,更加突出了建设廉价政府的意义。与会代表预料,这一次的政府机构改革,将使政府沿着精干、廉洁、高效、有权威的目标发展。随着这样一种政府形象的形成,国民将对政府产生强烈的认同意识。 第二,依法治国与政治发展。围绕党的十五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命题,与会学者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代表们普遍认为,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目标,这是中国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这无论是对于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依法治国是政治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它是人类崇高的政治理想,符合民主政治的价值取向。人类的政治生活走向法治的道路,是经过人类无数次政治实践的成功与失败的结果,它蕴含着历史的经验和人类的智慧。就现代的意义上来说,法治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是密不可分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必然结果,或者说法治是市场经济原则在政治领域中的体现。有的学者指出,法治的实质是对政府权力的界定和限制,它是一个开放性的概念。这个概念表明,首先,立法是人民意志的实现途径。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人都能在实际上管理国家的政务。因此,客观上也存在着多数人的统治与少数人的管理之间的矛盾。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个矛盾,防止从事实际政治管理的人们滥用权力和政治腐化,通过人民代议机关对政府实行监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成政府之后,政府及其官员依法行政就是现代政府管理的基本原则,政府行为必须具有宪法和法律的根据。与会者认为,民主政治就是法治政治,因而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是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普遍的约束性,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都要纳入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社会秩序表现为法律秩序,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公共权力是否置于法律之下。与会者认为,有效地约束公共权力以防止权力的腐败是当前世界政治面临的共同问题,而在我们国家尤有重要的现实性。只有公共权力处于秩序状态,社会才有可能有秩序,才有可能建立普遍的法治秩序。 第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邓小平同志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一贯主张。他早就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与会代表认为,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还是要强调制度的作用,因为制度是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有代表指出,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现在应该说不存在什么认识上的分歧,关键是如何一步一步推进的问题。在这方面,要根据十五大提出的要求,在一些具体的制度性环节上积极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