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0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06)06-0055-09 人们谈到主权的时候,往往联想到“国家主权”,很多时候干脆把主权等同于“国家主权”。确实,“政治思想中的主权概念和自由概念具有类似的含混性”①;在国家开始形成,国家的概念尝不足以代替仍处于十分活跃状态的某些政治共同体——诸如土地贵族、商业贵族或者其他什么贵族阶层时,主权并没有“国家”的专指,更没有“人民”的属性——这是后来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产物。主权本身是指抽象的统治权力,在某种程度上,它更像是指一种统治权力的根本来源,即它的统治合法性,而不仅仅是它的现行主宰权力。谁声称拥有了主权,那么谁获得了统治此一领域的政治合法性;在这一点上,无论是在历史上曾甚嚣尘上的“君权神授”的始作俑者,还是近代以来人们推崇备至的“人民主权”的倡导者,都有“殊途同归”的相似之处。 一、人民主权与国家主权的宪政意义 国家主权“这样的概念,即在每个个别的国家之内存在着构成最高政治和法律权威的实体”;② 它在人类学意义的范畴,则指称共同体内部的政治权力组织,但这种含义从17世纪以来就已经大大地减弱了。③ 在当今政治学权威大典中,国家主权仍定义为国家中拥有并行使最高权力的机关,它可以是一个个人,也可以是一个集体;但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化的集体,它都毫无例外地构成了最高仲裁者属性的权力或权威;这类仲裁者对作出决策以及解决体制内的争端具有某种程度的最终权力。因此,它具备四种政治学属性:地位属性,它是政治法律体系中的最高权力;权力序列属性,是政治法律体系中最终的或最高的决策权力;效力属性,它包含普遍性的概念,意在影响一切行为;自主属性,它在与其他任何机构的关系上,都天然地享有独立性。④“宪法政治秩序的主要功能已经并且仍旧依靠一套加诸执掌政治权力者的规范化约束体系来完成。集中体现在‘制衡’理论上的分权被认为是进行规范化约束的有效方式。”⑤ 宪政主旨即对政治权力——国家权力的控制,简言之就是“限政”。在这里,“国家权力”、“限政”等诸如此类的用语仍是值得商榷的。如果“国家权力”、“限政”是一个抽象的概念,那宪政是无法对它进行约束与控制的;如果它是一个具体的实体,那么宪政又如何从它的外部加以约束与控制呢?如果人们不能清楚地区分开主权的抽象与具体的内容,我们就无法对人们政治生活中真正的统治权力进行有效地引导和控制,也就无法使之沿着文明的方向,为每个人的健康政治生活提供条件与保障。 我们尝试引入一个古典政治学的概念——主权(Sovereignty),从主权的角度来分析,宪政是否是限制这个主权。近代以来,主权概念的范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国家主权”(Sovereignty of State)的概念基本上已成为国际政治上的常用语,而忽视了这个概念曾经有过的“神权”、“教权”等等独裁内涵,更失去了它在一国之内的宪政本意。因此,我们首先需要分辨主权、“人民主权”(Sovereignty of People)、“国家主权”的联系与区别,然后厘定主权概念的分离与回归的不同倾向,以及它可能导向不同类型政治文明的内在动力。为了探讨政治文明中的主权作用和作用方式及特点,也就是为什么要控制国家主权以及如何控制国家主权,以确保人类政治生活达到大家公认的文明状态,我们在分析中不得不使用一些人类学对于古代人类政治生活研究的文献。人类早期的政治生活方式的精神与意义,已经以一种不为人觉察的方式嵌入进人类政治生活的基因之中,并以某种生物钟式的“按时作息”之魔力,来控制后世人类的政治生活节奏。“原始文化研究作为一种进一步探求进步、克服阻碍的方式,在整个文明的进程中是卓有成效的。……要在蒙昧的古代人的想和做与有文化的现代人的想和做之间建立起一种联系,没有不适用的理论知识问题;为此而提出了这个有争议的问题:建在最正确的现代知识的强有力基础之上的现代的观念和行为相距多远,或者,仅仅在早期或较为原始的文化形式阶段有效的知识上观念和行为相距多远。应当强调,这种早期人类史有它的成果,但这种成果几乎被那些本应最严格工作的人忽略了,他们忽略了这种成果对我们的精神、生产和社会状况的一些最深刻、最生动的观点的影响。”⑥ 二、人民主权的抽象性与国家主权的具体性 在主权象征着某种政治合法性时,我们说,主权是一种抽象的统治权,它没有具体的附属物。在这层意义上,主权也不是一以贯之的概念;统治者根据自己的需要,曾经赋予过它两种根本对立的抽象意义。一是近代历史以前的“神权”,这是国家形态开始形成时期最为流行的一种政治合法性——当然,在一些政治文明尚不开化的国家和地区,这种政治合法性还延续过相当长一个历史时期,在某种程度上,它几乎可以成为人们判别人们政治生活是否文明的重要尺度;一是近代以来的“人民主权”,某些政治思想家曾经设想剥离它本身的抽象特征,使之具有世俗的具体的实在物,但“人民主权”——在某种程度上与“神权”一样难以捉摸,它始终不肯降临大地,露出它本身的真实面目。“我相信,如果卢梭还活着,在他短暂的神志清明时刻,一旦看到他的(人民主权)思想引起那么疯狂的实践后果,他一定会吓昏过去。”⑦ 总而言之,“神权”与“人民主权”,都关乎一种统治权力的政治道德与合法性基础,无论何种统治力量,不外乎都要披上要么“神权”、要么“人民主权”等外衣,以便推行自己的政治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