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同构建是中国进入“新时代”之后的核心任务之一,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认同”①中高居首位。国家象征在国家认同构建中的关键作用早已是学界共识②。得益于数百年来民族国家复杂的现代化进程,国家象征的载体类型和数量比之传统时代增长显著。这固然极大地丰富了当前国家认同构建的资源库,但一些仅与国家有形式上的浅表关联,而与国家之伟大或神圣性质多有疏离甚至违逆的载体,反映出了诸多值得警惕的政治社会危机,如消费社会负面影响的日盛,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的极端化,以及政治社会化效能的削弱等。与此同时,一些具有法定效力的国家象征的生命力也不容乐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已执行二十余年,仍有相当比例的年轻人不知道国旗图案的基本意义和国徽的主要构成要素③;2017年秋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补上了国家象征法治化建设缺失的重要环节,但其能否持续性地强化民众的国家认同,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和评估。面对此情形,如果仍将国家象征理解为紧跟国家建设步伐的副产品或者一种作用有限的传统工具,将是极具风险性的误解。诚然,重新评估并强化各种传统国家象征的作用,或追踪新兴国家象征的涌现原因和动向,都有助于防范国家象征与国家认同之间的错位。不过,先掌握“器”的机理,才能继而“利其器”,最终“善其事”。因此,对国家象征的机理或本质进行理论反思实有必要。 一、国家象征的政治现象学之思 国家及其象征物皆属政治范畴内的对象,因此在政治学视角下观察国家象征,具有无可厚非的优越性和优先性④。同时,我们关切的主要对象是国家象征的本质,而现象学在处理此类议题上具有独到、深厚的方法论底蕴。因此,面对此项几无先例可循的研究工作,本文择取了一条可称为“政治现象学”⑤的分析路径,以解释国家象征的内在结构和发生过程。借用几个现象学的基本术语简单来说,我们通过对国家象征未经检验的,或已被设定的命题及其理论的“悬搁”(epoche),在“直观”(intuition)上将其“还原”(reduction)为国家与其象征物之间关系的“想象”。如此操作既反映出我们力图在现象学意义上把握被感知对象的“本己存在”,也有些类似卡尔·马克思(Karl Marx)、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和埃米尔·涂尔干(
Durkhelm)的分析理路:他们分别对“社会”进行还原,得到了“生产”“交易”“消费”等三种本质⑥。本文综合了这两种取向,基于“想象”简述国家象征之“什么”(生成),并重点讨论国家象征之“如何”(作用)。“想象”在此指的是主体(想象者)对国家与其象征物之间的关系兼具感知和判断的特殊意向性行为及其结果,它在时间和空间意义上分别主要表现为“当下化”(建构)和“再造”(重构)。在一定条件下,政府、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各类主体都可充当“想象者”,其想象的品质即“想象力”,影响着国家象征的生产、再生产和作用的全过程。本文意图揭示出这种想象力正遭受各种因素的侵袭和腐蚀,并阐明其严重的影响,寻求有效的解决之道。 国家象征似乎属于无须深入反思、极易在视觉上被直接经验的事物,例如飘舞的国旗、激越的国歌、壮美的山河、宏伟的建筑和盛大的阅兵仪式等。但是,“看”清它们确非易事,因为它们常常缺乏充分的相似性,并存在过多的反常性。或许将“国家象征”当作一个集体单数名词,是助其脱离无穷的能指陷阱的第一道良方。国家象征可以被简单地界定为能够在某种意义范畴内表达国家的事物。可是,这种定义难以揭示其更为本质性的内容:它虽然“直接”,但不“直观”,后者需要借用现象学的方法。按照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Husserl)的说法,现象学家应该是“无兴趣的旁观者”(disinterested/non-participant on looker)⑦。他们需要将夹杂着众多评价的“已然”暂搁一旁,通过各种路径——在现象学内部有时相距甚远甚至相互敌对——的观看、描述和内省来澄清对象的真实面目,是谓现象学运动的公认口号“回到实事本身”⑧。一些现象学家在21世纪初提出可以运用此原则开拓性地对政治生活进行现象学探索,但当时应者寥寥⑨。不过他们坚持至今,并擎起“政治现象学”的旗帜,认为现象学有助于弥补政治科学的经验主义倾向和政治哲学的本质主义倾向的天然缺陷,阻止两者将事实(情境)与价值(信念)分离开,从而“增进对政治生活、公共事务和作为元政治活动的政治研究行为的理解”⑩。这些学者主要站在哲学现象学立场上,对以权力再生产和合法性建构为核心的政治制度和政府行为等政治学专擅的主题缺乏关注或深度有限,而这正是政治学家的优势和任务。我们所期许的政治现象学是基于政治学的理论关怀,通过借用或阐发现象学运动中的若干洞见,发展出一套兼顾弹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方法,以更加深入和精确地描述和阐释高度复杂的政治生活。 国家象征的原初状态可被主观地把握为在根本上相异的两物(国家及其象征物)结合成的具有特殊本质的另一物(国家象征)。在象征行为的作用下,象征物(如“长城”)使得抽象的国家(如“中国”)得以实现具象化或实体化。象征物由此与国家实现了同质化,获得额外的属性,转变为国家象征(即“作为中国象征的长城”)。人类关于国家和象征物的两种感知经验必然是异质性的,这种相异感知之间的“跳跃”和“融合”只能通过“想象”(11)。这种想象因其具有象征物这一形象中介,便与纯粹的臆想或幻想区别开来。简言之,在现象学所关切的“呈现”意义上,国家象征可被理解为主体“看”(直观)象征物时“想”(想象)到国家的行为及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