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革命后,技术成为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要素,成为与制度、信仰三足鼎立而支撑人类社会的重要支柱。在所有技术之中,作为人类社会伟大发明的互联网技术,直接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与信息传递方式,而对互联网技术的发明与应用所导致的网络空间的研究成为学术界的重点。从消费购物习惯和股票投资组合管理到大众民主的实际运作,互联网已经在广泛的领域点燃了革命性的火花,并且它还把自身的印记牢牢地烙刻在了大众观点的动力学上。①电子民主、网络选举、因特网治理是西方学者研究的重点对象,而电子政务是中国学者的研究重点;前者重视互联网对政治民主化的影响,后者重视互联网对政府政务的便捷化作用。 一、人类社会生活的双重时空:现实空间与网络空间 现代人类面临的巨大挑战,来源于发生了变化的人类存在的空间结构。这是从古到今没有出现过的,从一定程度上说是革命性的变革。它的具体表现就是以互联网为表现形式的网络空间;其物质载体是计算机,“计算机的发明与扩散是二十世纪末一个确定无疑的社会、经济与地理的过程微电子革命带来的后果便是日益使社会各个领域趋向于依赖计算机”②,其变革性影响在于网络空间使人对人的解释有了不同,因为“计算机的渗透创造了一种生存在数字环境中的感觉;并且一些像赛博空间与电子咖啡馆的形式创造了一种环境,这种环境可以以地理共振的形式予以理解”③。但是毫无疑问,人的存在、发展与自我解释在现实空间之外的空间——网络空间中遭遇了机遇与挑战。因为网络空间结合了实在性与虚拟性两个特征,人的类本质在网络空间中是现实存在的,却又因其虚拟性而发生了与现实空间不一样的变化。 与虚拟空间不同,网络空间的特殊性在于它的现实的虚拟性。用保罗·亚当斯的话说就是脱离实体性。这种“互动的连接点组成的系统被称为一种空间,它被交互作用所定义(与几何学、能量,或自由运动相对)。”在这种空间中“上下、内外、此处彼处,具有特定的含义;视觉不再是由地平线与笛卡尔式几何学所建构;运动从两维或三维空间变化为多维空间;在遥远的地方的现象经常在瞬间被连接在一起。与这种空间最相近的概念是那些与量子理论和魔术连接在一起的概念。”人们对网络空间的本体论使用的奇怪之处在于,它与人们习以为常的地理第一定律——相近之事物比起较远之事物而言更具有相关性——恰恰相反,即较远事物的相关性大于较近事物。④它彻底推翻了存在于现实地理空间中的事物之间的联系规则,从而创造了一种基于交互作用的全新空间形式。 网络空间对人类生存的现实空间产生的变化可能是质的变化。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网络空间却是人类自身创造出来的一个新的与人类自古而今生存于斯的空间相平行又时而交叉的虚拟空间。对整个人类而言,这个空间既以人类社会为摹本,又具备自身独特的本质,它被人类创造出来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塑造着人类。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对国家与社会而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网络空间“在一些领域对国家进行赋权,但是没有对社会进行赋权;但在另一些领域里,它对社会进行赋权,却没有对国家进行赋权。在某些领域里,对国家和社会都进行了赋权。”⑤就社区而言,网络空间打破了以共享经历为基础而组成社区的现实逻辑,“当计算机将身份与理念以光速转换成信息存储与运输,并在一个或多个遥远的地方重建的时候,社区已经将自身消耗掉了”⑥;就个体而言,网络空间更彻底地使他们走到一起,甚至能够“融合并超越孤立的个体性,以及那些与现实共同体与生俱来的因相同性与相异性而生的悲剧性矛盾”。虽然有点危言耸听,但是在网络空间中自我“就像一条船,在任何方向与地方进行着漂流,总是不停地移动着、变换着,总是根据命令去适应每一个港口,但是,它却并不停泊于任何地方。”⑦ 从一定意义上讲,网络空间以现实世界作为参照系,是存在于现实世界之中的带有现实性的虚拟空间。它本身的虚拟性是它真实性的外在体现,而它的本质就在于它是现实世界的一部分,即在于它的现实性与真实性;它的虚拟性是主体作为映像在网络空间的存在,是主体有限性在另外空间中的无限性延展;现实空间的有限性,在网络空间中转换成无限可能,正是这种变有限为无限的可能性使互联网空间得以以其虚拟性的身份真实地存在于现实空间之中。同时,作为一种现实的存在物,现实空间不仅以自身形式存在于自己的主体之中,也以主体形式存在于互联网空间之中;它作为现实世界的一元,参与到信息的海洋中,成为信息海洋巨大空间中的一艘船舶在航行,成为信息空间所支配的对象,同时两者在平行的同时又交互影响着,网络空间也在影响、支配、塑造着现实世界。 人类自古而来的传承是否能够在网络空间中起作用,起多大的作用,这都是未知的。以互联网为具体表现形式的网络空间的特质表现为:1.空间本身是虚拟的,但同时又是由人的活动组成的;2.时间是可逆的,但同时又同不可逆的真实世界时间相交叉;3.活动主体是虚幻的,但同时又是现实世界中活动主体的映像,并同现实世界主体相交通;4.时效性而非持久性是它的生命,然而时效性本身可以自己生产自身的持续性生命,并在现实世界引起轩然大波。表面上看,网络空间对人类带来的挑战指向扁平化治理趋势对科层治理的叫板。虽然它在这方面已经产生巨大影响,但是却不可能使国家与社会治理产生纯粹意义上的扁平化行为与效果。依托于互联网技术的网络空间是双方互动的,互联网技术的发达为治理提供了便利,同时也为治理提供了难度,甚至是挑战:“网络空间的治理面临诸如国家间网络主权是否存在的争议、网络空间治理适用制度的差异以及不同意识形态融合等诸多难题”⑧,两者决定了不可能出现理想型的扁平化治理。互联网技术催生的网络空间为国家与社会双方所共同享有,非为单方所垄断;双方共同享有的网络空间就会产生边界,而且这种边界是不固定的,具有不固定边界的空间治理是无法靠扁平化手段达到的。边界存在,必然会产生信息的洼地与高地;而后者会导致边界差,边界差的存在赋予信息以权力,这种权力不仅使纯粹化的扁平化治理成为虚谈,同时直接挑战着治理的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