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 D03 本文旨在介绍和评价英语学术界关于国家自主性这一领域的研究状况。国家自主性是国家独立于社会力量(尤其是经济力量)来行动的能力。这意味着社会力量的某一项安排并不能惟一性地决定特定的国家行动。①这个领域主要受到英语学术界中左翼思想家的关注,以国家理论为核心而展开。 20世纪50~60年代,美国社会科学的主流研究视角是多元主义和结构功能主义,其核心是用“社会中心论”的方法来解释政治和政府行为。他们认为,国家在政策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几乎是隐而不显的,只是一个黑匣子。②20世纪60年代末,由于不满于多元论者和系统论者把国家视为“黑匣子”的预设,巴林顿·摩尔(Barrington Moore Jr.)和拉尔夫·米利班德(Ralph Miliband)各自进行了重要的奠基性工作,国家理论开始在社会学和政治科学中复兴。③70年代末期以来,美国的政治科学家和社会学家从不同的学科视角共同讨论作为一种行动者或制度组织(institution)的国家。这些大规模的讨论标志着“国家中心论”(state-centered theory)和新国家主义(neo-statism)的兴起。国家自主性(state autonomy)和国家能力(state capability)是这场理论论争中的核心问题。在英语学术界,国家自主性讨论的广度和深度要远远超过国家能力;在中文学术界,对国家能力的强调要多于对国家自主性的深入研究和探讨。④本文试图对国家自主性这一长期被国内学术界忽视的重要论题进行文献评估,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国家自主性争论的概念演进 英语学术界对国家自主性的讨论,经历了一个从承认国家具有相对的、潜在的自主性到对国家自主性讨论的渐进和深化的过程。20世纪70年代,一些马克思主义背景的左翼学者提出了资本主义国家具有相对自主性、潜在自主性等概念;80年代,“国家回归学派”开始兴起,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对国家自主性进行了深入的讨论;90年代以来,学术界进一步把国家自主性进行细分,用不同国家的历史经验、不同的公共政策议题来探讨镶嵌于自主性、孤立自主性和社会中的国家等概念。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马克思主义者对美国政治科学研究中的多元论和系统论分析范式表示不满,他们认为必须从阶级的视角来分析国家的属性。普兰查斯首先提出了国家的相对自主性这个概念,后来米利班德、佩里·安德森、高兰·瑟本、克劳斯·奥菲等马克思主义者都沿用了这个说法。普兰查斯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的相对自主性是指“国家对阶级斗争领域的关系,特别是其针对权力集团的阶级和派别的相对自主性,并扩大到针对权力集团的同盟和支持力量的相对自主性”。国家自主性的高低取决于国家内部阶级之间、派系之间的权力分配,以及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情况。⑤而且,根据资本积累的进展,国家的相对自主性的形式也在不断变化。后福特主义、后凯恩斯主义或后现代主义都对这种形式和职能上的变化作出了解释。⑥可惜的是,20世纪70年代,大多数参与争论的马克思主义者要么倾向于完全以一种功能主义的方式来对待国家,要么视国家为阶级关系或阶级冲突的一个方面,关于国家潜在自主性问题的争论似乎陷入了困境。 斯考切波在分析法国、俄国和中国革命的时候,不满足于“国家仅仅被看作是争夺基本社会经济利益而展开冲突的舞台”的流行看法。她坚持认为,国家具有“潜在的自主性”。国家不仅是一个各种利益集团角逐的竞技场,它的形式不仅是占优势地位的生产方式的反映,国家也是一组征收税赋、使用强制手段以及在许多方面管理居民的组织的一个宏观结构,并在社会革命中居于中心地位。简言之,她将国家看作一种行政和强制组织,拥有潜在独立于社会经济利益和结构的自主性,这是斯考切波的国家理论的出发点。⑦ 国家主义的代表人物埃里克·诺德林格(Eric A.Nordlinger)比斯考切波走得更远。社会中心论者一般认为,在自由民主国家中,在任何领域中无论是谁占有力量,都可以控制国家。他们把国家视为一个傀儡、一部机器或者一面镜子。诺德林格认为这种假设是站不住脚的。他认为,“国家的偏好至少与公民社会的偏好同样重要,其意义在于说明民主国家做什么和不做什么。民主国家不仅在其偏好所及的范围内是具有自主性的(autonomous),而且甚至当国家的偏好与公民社会中大多数权势群体(the most powerful groups)的需要发生分歧时,国家也会表现出显著的自主性”。⑧这标志着国家自主性作为一个学术概念正式被提出。 1985年《找回国家》(Bringing the State Back In)的出版,标志着国家主义(statism)作为一种研究范式最终形成。国家主义也称国家回归学派、国家中心论,其研究国家的新策略是把国家研究当成一种研究路径,或者企图建构一种新的国家理论,并努力使之成为一种范式(paradigm)。斯考克波认为,国家自主性是指“作为一种对特定领土和人民主张其控制权的组织,国家可能会确立并追求一些并非仅仅是反映社会集团、阶级或社团之需求或利益的目标”。只有国家确定能够提出这种独立目标时,才有必要把国家看作是一个重要的行动者。国家能力是指国家实施其官方目标的“能力”,“尤其需要考察其遭遇强势社会集团的现实或潜在的反对,或者是面临不利的社会经济环境时的情况”。⑨简单来说,国家自主性是指国家独立于社会自我决策的程度,国家能力则是指国家通过社会执行其政策的能力。前者是在政策制定层面讨论国家独立于社会的自由度,后者是在政策执行层面讨论国家通过社会实现其目的的能力。⑩ 随着对国家自主性的深入讨论,其解释力的不足逐步显现出来。埃文斯(Peter Evans)发展、深化了国家与市场关系的理论解释。他用“镶嵌自主性”作为描述与解释国家与市场互动关系的新概念。“镶嵌”作为一个描述经济与社会关系的概念,是由格兰诺维特于1985年首先提出的。格兰诺维特主张经济活动镶嵌于社会关系中,但是,他的“镶嵌”只表达经济活动单向地、被动地受到社会关系的约束,而忽略了经济活动同样也会影响社会。(11)埃文斯把“镶嵌”这个概念运用到政治经济学里,用“镶嵌自主性”来说明并解释国家与市场的互动关系,提出了欠发达国家如何成功实现工业化的理论。埃文斯认为,现今所有成功发展的国家,其国家机构均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他主张官僚制度应包含或镶嵌在无形的社会中,并与社会相结合,只有官僚自主性(bureaucratic autonomy)与社会镶嵌性(social embeddedness)相结合,这个国家才能发展,只依靠市场的力量似乎不太可能造就这种发展。(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