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发展对政治的需求是双重的:一是需要建构有效的权威体系,以创造秩序;二是需要发展有效的民主体系,以保障权利的维护和权力的合法性。从最终的结果来看,这双重要求是能够统一的,因为有效的民主体系一定建立在强有力的宪政权威基础上。但就过程来看,在宪政权威尚未确立起来之前这两个要求之间是有张力的,这种张力一方面来自权威与民主之间内在的张力;另一方面来自现代化发展在策略上对权威的需求要强于对民主的需求所带来的民主发展的相对滞后性。所以,现代化过程中的政治发展就不得不面临道路的选择:即是从建构权威以达成秩序入手,还是从建构民主以平衡权利与权力关系入手,或者是两者的有机结合。中国的政治发展就经历过这样的选择。中国三十年比较成功的现代化发展表明,中国的选择是值得反思和总结的。本文将从政治学的视角对此进行反思和分析。 一、创造发展的秩序:权力、制度与价值 当现代化发展的潮流引发落后国家发生历史性巨变,开始从传统迈向现代的时候,人们就提出这样的问题:落后国家稳妥地迈向现代化并实现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是什么?最后形成的主流答案是:有效的国家。①对于现代化和经济持续发展来说,有效的国家的本质意义在于能够有效地供给经济与社会转型、发展所需要的制度资源。制度能够为转型和发展提供明确的发展方向、有序的发展空间和规范的行动逻辑。从广义上讲,这里所说的制度,不仅体现为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的制度规则,而且体现为国家所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种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南。②国家的制度供给能力对现代化发展的决定作用,不仅因为现代化本身就是一个制度建设并不断实现全面制度化的过程;而且因为现代化的发展首先需要一个新的稳定秩序体系,以整合现代化过程中的社会分化;平衡经济与社会变迁中的多元失衡,保证变迁与发展的基础秩序的存在。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的研究认为,国家是否有效所带来的发展差异要大于制度上属于民主还是属于专制所带来的发展差异。他说:“各国之间最重要的政治分野,不在于它们政府的形式,而在于它们政府的有效程度。有的国家政通人和,具有合法性、组织性、有效性和稳定性,另一些国家在政治上则缺乏这些素质;这两类国家之间的差异比民主国家和独裁国家之间的差异更大。”③显然,国家要具有供给制度的能力,首先需要具有供给秩序的能力。创造了秩序,才能创造制度,而制度的基本功能之一就是创造和巩固秩序。所以,相对于国家供给制度而言,供给秩序更为根本。没有秩序,制度就不可能立足,也就更不可能形成持续有效的转型与发展。从这个角度来说,现代化过程中的政治发展,虽然是以民主化为根本取向,但其现实的基本任务始终是为现代化发展创造有效的秩序供给。有效的现代化发展必然使最终供给的秩序是一个民主的秩序,从而在制度上达成民主的巩固。许多的政治发展实践表明,为民主化而民主化的政治发展,是本末倒置的政治发展,其结果不但不能促进民主的发展,相反往往还会损耗现代化发展为民主化所积累起来的资源,从而把民主化变成畸形儿。 对于经济与社会发展来说,秩序的本质就是有效地平衡利益的冲突,并保证不同的利益各自都获得实现的空间。所以,秩序不仅要提供一种规范与原则,更为重要的是要平衡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关系和利益主体的内在欲求。在现代化过程中,秩序的根本使命不是消解矛盾与冲突,而是通过协调矛盾与冲突创造持续有效的发展。这要求国家所创造的秩序既要满足稳定的需要,也要满足发展的需要,相对来说,后者则更为根本。因为,在现代化过程中,不发展就是稳定的最大破坏力量。要进行这样的秩序建构,国家就必须着力于三个层面:一是权力结构;二是制度规范;三是价值体系。权力结构关系利益的基本格局;制度规范关系利益实现的基本形式;价值体系关系利益的基本取向。现代化的过程是一个制度变革、创新与替代的过程,这个过程一方面取决于现代化发展本身的广度与深度;另一方面则取决于秩序建构的战略选择。国家进行秩序建构中的战略选择,有两种路径:一是从价值体系出发,即从满足利益的基本价值取向出发;二是从权力结构出发,即从调整利益的基本格局出发。这两种路径不是截然对立的,有一定的相互包容关系,但其中的差异还是很大的,因为不同选择背后的战略意图是完全不同的。以调整利益基本格局为出发点的秩序建构,是以创造有效的发展为首要战略意图的;而以满足利益的基本价值取向为出发点的秩序建构,是以创造国家政权的合法性为首要战略意图的。所以,建构秩序出发点的差异,决定着国家推动现代化发展的战略选择及其所形成的实际发展形态是完全不同的。国家的定位、转型与发展正是政治发展的核心部件,所以这种不同必然会直接反映到政治发展上来。 国家进行秩序建构的路径不外是以上两种,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在这两种路径中的选择是轻而易举的。其实,这种选择是相当困难的。原因在于在现代化与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不论是国家还是社会,不论是政府还是百姓,其所面临的压力是多重的,其所生成的利益欲求是多元的,其所获得的发展启示是多种多样的。于是多元、杂乱、茫然以及争论成为国家与社会、政府与个人最为基本的生存状态和心理结构。在这样的情形下,对于任何一方面的满足都可能直接意味着对另一方面的忽视,而这种忽视是必然要遭到强烈的反抗和压力的。如果不能很好地处理这种反抗与压力,国家不仅可能面临其战略选择实现的困难;而且可能面临国家分裂与瓦解的危险。要摆脱这种两难境地,合理的举措就是将两种路径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相互包含的结构。然而,即使这样,还是有一个以何为战略出发点的问题。本文认为,不同战略出发点的选择,实际上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政治发展路径的选择。中国的政治发展路径选择是以调整利益格局为出发点的,其战略意图是要通过有效的政治创造有效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并在这个过程中满足人们对民主的价值追求,从而累积现代化过程中的政治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