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理论始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政治学研究的核心主题。它既反映了中国政治学的成长轨迹,也表明了中国现代国家的发展历程。时下,学术界有关国家理论的研究成果尽管已极大丰富,但对于国家理论研究的总结和评估却并不多见。根据不同标准,知识界对于国家已形成了无数定义。本文无意参与有关国家定义的无休止讨论而把国家看作是在清晰领土边界范围内拥有独立主权和完备政府体系的政治单元。针对国家现象,学术界已对其产生、演化、类型、性质、结构等问题进行过大量研究,并已取得丰富成果。接下来,本文将沿着国家基础理论、中国国家理论和比较国家理论线索,分别梳理建国七十年来国家理论的研究状况。通过梳理,本文希望能够勾勒出国家理论研究的总体轨迹,并对其未来走向进行展望。 一、国家基础理论研究 建国七十年来,我国学术界对于国家基础理论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两大发展阶段:一是从建国初至改革开放前,以介绍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作为主线;二是从改革开放初至今,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尽管仍是主线,但同时引入了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等新型主题。在研究主题上,总体呈现出从“相对单一”向“一体多元”结构过渡。 (一)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 作为一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在我国的地位自不待言。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形成于19世纪中后期,是马克思等人在研究西欧资产阶级国家性质和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基础上提出的科学国家观,反映了国家的历史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于20世纪初传入我国,并逐步成为指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指导思想。综览建国以来我国学术界对于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论述和以法兰克福学派等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研究上。 首先,黑格尔国家学说及其与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是在批判黑格尔等人国家学说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黑格尔把国家看作是“绝对精神”在世界历史演进中的最高阶段,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与现实”①。针对这种观点,郁建兴指出,黑格尔的国家观突破了个体与国家之间的机械联系,代表了“伦理实体的自由概念的完成”,反映了维护政治共同体与实现个体自由之间的有机统一,因此不能将黑格尔的国家观纳入“极权主义”和“自由主义”范畴,更不能一概否定其价值②。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国家学说,他们把黑格尔从“逻辑观念”层次推演国家起源的论证方式转变为从“社会历史”角度考证国家起源和演化的方式,从而得出,国家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分化为阶级且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结果;国家是统治阶级赖以进行统治的工具等结论。刘俊祥的研究成果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这些方面进行了全面总结,其涵盖面涉及辩证法思维、个人主义批判、劳动分工、个体发展与国家起源、以及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等③。 其次,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动力来源。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立足历史和现实,18~19世纪西欧国家的社会现实为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形成提供了充分的养料,尤其是法国大革命等历史事件。对于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历史动力问题,陈周旺认为,19世纪的法国政治环境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提供了现实动力,它使马克思、恩格斯等人深刻理解了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和通往无产阶级国家的道路④。但大部分学者还是从生产力、生产关系和阶级的角度来概括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形成。例如,在马国泉看来,必须把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置于生产力、阶级的视野下才能理解,必须将国家视为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和阶级压迫的工具,并且从同样的角度来理解无产阶级专政和国家消亡⑤。 再次,列宁在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的地位问题。列宁是首位把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落实到单一国家和非西欧国家的革命家,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缔造者,并提出了“帝国主义”理论,从而把马克思主义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郝良真等人就列宁的国家分类问题进行了阐述。在他们看来,针对1920年前后的国际背景,列宁应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将当时的国家划分为三大类型:占世界人口70%的受压迫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和新兴的社会主义俄国;少数获得利益的战胜国;保持原来地位的国家⑥。这种划分为理解当时世界政治力量对比和世界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重要指导。蔡拓则专门就列宁主义与世界社会主义的关系进行了论述,认为列宁的贡献在于第一次把马克思主义有关社会主义的理论变成现实,且直接领导了数年的社会主义实践,重温列宁的社会主义理论,可以防止社会主义变形和变色⑦。 最后,关于国家职能、国家消亡等其他问题。在国家职能方面,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国家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的性质和职能是由统治阶级的属性决定的。唐兴霖根据上述观点,把国家的职能划分为“阶级性”和“公共性”两个方面,它们统一存在于国家实体中,形成了国家的阶级压迫和社会管理等两种职能⑧。除此之外,部分学者还对马克思等人有关国家消亡的理论进行了研究,并且把它与“治理”“善治”等当下主题结合在一起。例如,在俞可平看来,马克思等人有关国家消亡的讨论,实际上就是主张创造条件、消除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对立关系,做到“还政于民”,它表明了“现代政治的重心开始从统治向治理的转型”⑨。 以法兰克福学派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西方社会的变种,其代表人物包括卢卡奇、霍克海默、阿多尔诺等。除法兰克福学派外,20世纪中后期西方国家兴起的“后马克思主义”,代表性人物包括拉克劳、墨菲等。西方马克思主义阵营内部尽管流派林立,但基本都以反思和重建马克思主义为目标,反对单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角度来分析国家。西方马克思主义于20世纪80年代传入我国,旋即成为学术界的重要主题。在有关西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总体研究方面,陈炳辉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对葛兰西等12位思想家的国家学说进行了述评,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集大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