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治的角度来说,现代化的过程就是现代国家建构的过程,即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转型。而现代国家有两个特征,即民族—国家和民主—国家。“民族—国家突出的是主权范围,主要反映的是国家内部的整体与部分和国家外部的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民主—国家强调的则是按照主权在民原则构建的国家制度,主要反映的是国家内部统治者与人民、国家与社会的关系。”①从后者来说,现代国家的形成离不开构成其基础的基本要素——现代公民的认同,而其前提是所有公民都去除了地域、出身、民族、宗教和传统等这些自然因素,被抽象为拥有平等权利的人,也即个体解除旧有身份,获得现代公民身份。所谓公民身份,并不是一个单一的概念,它不仅包含“如通常所指的‘作共同体正式成员资格’或者‘国籍’之含义,以及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来的‘权利’、‘义务’等制度性含义”,也包含了“由于对共同体情感依附而形成的‘美德’等情感含义,或者由于权利或义务践行而形成的‘参与’、‘行动’等动态之含义。”②因此,公民身份的变迁是观念、制度、行动相互作用的产物,“社会结构的相对稳定性以及作为其反映的公民身份制度;社会结构变动的绝对性,以及作为对外在世界能动反映的人们的思想和观念不断发生变化,形成新的思想和观念;这种观念促使人们采取新的行动方式来要求更加适应新社会现实的公民身份;最后,是新公民身份的不断被创立和制度化,从而使公民身份发生转型”③。一方面,公民身份变迁作为现代化转型的一个重要内容,从侧面揭示了现代化转型的过程,另一方面不同社会的现代化转型过程也决定了其公民身份变迁的不同特征。 一、国民观念的传入与传播 虽然公民观念在西方政治文明中有着悠久而复杂的历史,但其传入中国则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正值中国的封建帝制爆发全面危机,先是甲午战争中中国惨败,签署《马关条约》,再是八国联军入侵,签署《辛丑条约》,又加上内部洋务运动、戊戌变法接连失败,知识分子开始探索寻找新的救国道路,从而发起了通过改造国民来救亡图存的“国民”运动。“国民”概念的引入与传播,推动着中国民族国家观念的启蒙,又通过改革、革命的方式推动着中国现代国家的建构,逐渐建立起现代的政治构架,并开始以宪法的形式将公民的权利确定下来。 (一)对臣民奴性的批判 清末民初,对臣民奴性的批判是近代公民意识启蒙的序幕,知识分子在介绍新“国民”的同时,总是将臣民作为批判与抛弃的对象。因此,可以说,“国民”是在对臣民之奴性的批判的基础上被定义的。臣民指的是专制政体下的只知服从没有权利、以及甘受异族奴役的人,而国民指的是民主政体下的享受权利并履行义务以及在民族国家中享有自由的人。奴性被普遍认为是臣民的根本性格,其本质特征是:只尽义务,不讲权利。刘泽华先生认为臣民观念的三个特征分别是:首先,在“君权至上”价值准则的规定下,臣民只有忠君义务观念,而无任何关于法定权利的自觉;其次,在泯灭个人主体意识的道德修身观念束缚之下,人们缺乏基本的权利主体意识;最后,在沉重的等级观念压制之下形成了普遍的“尽人皆奴仆”的政治心态。④严复很早就对西方人和中国人进行了比较:西洋之言治者曰:“国者,斯民之公产也,王侯将相者,通国之公仆隶也。”而中国之尊王者曰:“天子富有四海,臣妾亿兆。”夫如是则西洋之民,其尊且贵也,过于王侯将相,而我国之民,其卑且贱,皆奴产子也。⑤邹容为国人“摇尾乞怜,三跪九叩首,不知自耻,不知自悟”的奴性痛心疾呼:“哀哉!我同胞无主性;哀哉!我同胞无国性!哀哉!我同胞无种性!无自立之性!”⑥梁启超认为国人不仅为“身奴”,亦为“心奴”:诵法先人,为古人之奴隶;俯仰随人,为世俗之奴隶;听从命运安排,为境遇之奴隶;心为形役,为情欲之奴隶。⑦随着国民性讨论的兴起,不做奴隶式的臣民而做自主的国民成为清末民初的一种重要的社会思潮。 (二)“国民”概念的引入与使用 史学界普遍认为,“citizen”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美国的传教士丁韪良在1864年翻译《万国公法》时引入的,被翻译成“人民”。且在随后翻译的几部国家著作中,大量使用了“人民”一词。但值得一提的是,“人民”这个用法并没有在当时的知识界流行开来,而是取自于日本的“国民”概念被知识界普遍接受下来。语言的产生和变化背后隐含着权力、观念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citizen”一词在清末之所以普遍被翻译为“国民”而非“人民”,有其特定的文化、历史以及观念的原因。 首先,是因为“国民”的概念在中国古汉语中早已有之。一种语言向另外一种语言的输入和转化,首先会在已有的词汇中搜索与其含义相对应的词汇,从而建立两种语言之间的对应关系,倘若找不到与其相对应的词汇,才会发生创造性的转化。“人民”这个词在古汉语中是一个联合结构词,《说文解字注》将它们解释为:“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民,众萌也……萌犹懵懵无知儿也。”当“人”与“民”组成“人民”时,其含义与“民”基本一致:“上自朝廷,下至人民,得以接欢喜,合殷勤。”⑧而“国民”一词则在古汉语词库中早已存在,《左传》最早将其连缀成词,其基本含义是“一国之民”。19世纪初,康有为多次使用“国民”一词,来指称中国的百姓,“其鼓荡国民,振厉维新,精神至大,岂止区区科举一事已哉?”⑨梁启超在1899年首次对国民做了完整的描述“国民者,以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国者积民而成,舍民之外,则无有国。以一国之民,治一国之事,定一国之法,谋一国之利,捍一国之患。其民不可得而侮,其国不可得而亡,谓之国民。”⑩可见,“人民”的古汉语义强调的是“民”,而“国民”则侧重于强调“国”与“民”之间的紧密关系,或说以“国”为前提的“民”,因此与19世纪“citizen”的含义稍近。 其次,“国民”一词之所以被广泛接受,与中国近代以日本为中介而“师法西方”有关。19世纪末的一系列变故,使中国传统的社会政治和文化心理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之中,加剧了中国向西方学习的紧迫感。而中日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的爆发,则直接促使中国将学习的对象转为“同文同种”并已“脱亚入欧”的日本。尤其是日俄战争的爆发,引起了中国朝野的极大关注,人们纷纷发表评论,预测战争的胜败,有人认为日本与俄国相比较,国土、人口和军队都相差悬殊,按理日本肯定会失败,但“若以两国之内容论,则俄国专制,日本为立宪;俄国民党皆非战,日本民党皆主战;俄国平民社会悉以革命爆发之心齐向君主,日本平民社会皆以牺牲国家之心齐向外敌……”(11),所以日本又比俄国具有优势。俄国战败的结果极大地刺激了国人学习日本立宪政体的决心,有志之士,翻译欧美及日本之政治书籍,研究其宪法者渐众,从而走上一条以日本为中介效法西欧的道路。因而,与“citizen”一词相对应的日文“国民”一词便被引入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