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政治学中的新制度主义研究可分为三大流派,即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斯坦福大学政治学系教授温格斯坦的制度政治学研究方法总体上属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同时他又试图把理性选择理论与历史制度主义、文化研究方法等结合起来,运用于具体的微观政治和宏观政治现象研究之中,这把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研究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一、制度的生成、维系与变迁 研究制度的方法基本上有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研究既定制度的影响。但这种研究方法回避了制度为什么是非常必要的,为什么社会或群体不能没有制度。另一种是把制度看成内生变量进行研究,并试图解释特定制度形成、演化、存续的原因。温格斯坦认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在这两方面没有取得多少进展,所以他试图用理性选择模型来探讨这两个问题。 温格斯坦认为制度存在原因在于,团体常常需要制度帮助它们从合作中获取好处。在简单的现实环境中(如两个行为者的交易或博弈中),重复博弈的激励能够有效实施长期的社会合作。但在复杂的环境中,单靠重复博弈就不能维持长期的社会合作了。社会成员面对各种激励(incentive)问题,许多或所有个人可以从不合作中得到短期的好处,也可能由于对合作带来的利润份额不满意而不参加合作。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交易成本大大提高,以至于单个或少数交易者不能承受,博弈者就没有遵守非正式规则的激励,合作就很难进行,出现一种每个博弈者的利益和团体利益最终都得不到最大化的困境。为了解决合作上的这种根本困境,理性的人设计出了制度约束行为。 由于理性人同时也是经济人,博弈者都谋求自己最大的利益。这样,制度设计过程就是一个理性博弈过程。每个博弈者的利益社会经济地位又是千差万别的,他们如何能够在制度设计上达成一致呢?在这里,温格斯坦提出了一个关键概念——可信性承诺(credible commitment),即一个博弈者(个人、集团或国家)对自己的未来行动按照制度约束做出承诺对其他博弈者来说是可信的。如果要在同一制度框架下谋求各自的利益就必须承诺遵守制度。那么如何能保证博弈者的承诺是可信的呢?温格斯坦认为,只有每个博弈者有激励去自我实施(self-enforcing)行为,而这种激励必须由制度向博弈者提供。但仅靠制度提供的行为激励还不足以维持行为者自我实施。因为如果行为者从违约得到的利益大大超过遵守契约的利益时,违约行为就会发生,而一个行为者的违约可能具有示范效应,导致其他行为者纷纷效尤,这样能提供激励和共同利益的制度就会失效。为了防止违约行为及其可能导致的制度失败,制度还必须对违约者进行惩罚,提高违约成本,将其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这样,制度通过对行为者提供积极的激励(positive incentive)与消极的激励(negative incentive)即惩罚,就能保证行为者遵守制度,使其行为变得能自我实施,同时共同反对违约者,即使从短期来看这可能会损害他们的利益,他们也必须这样做。而每个行为者的自我实施,也就意味着制度的自我实施。换言之,“当契约使所有人都得益,并认识到单方面违约,其他人也会违约,那么就会破坏契约时,这契约就能自我实施。”[1](P660-692)一旦这种能够自我实施的制度结构形成,就会达成一种稳定的内部自恰的均衡状态,温格斯坦将之称为“结构诱致均衡”(structure-induced equilibrium)。 既然自我实施的制度是稳定的,那么制度变迁与断裂又是如何发生的呢?温格斯坦和诺斯等人认为变迁可能来自外部环境的非人为诱致性因素,但人类不断改变自身处境是导致变迁的主要因素。首先他们注意社会共享观念(share idea)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他们认为尽管任何人都不可能知道政治经济系统的完全的真实状况,但人类能构建精致的认知真实状况的观念。一个社会可能广为接受某种观念体系,也可能有不同的观念。支配性观念(即那些处于决策的政治经济精英的观念)随着时间的延续会形成明确的制度结构,即正式规则或非正式的规范,它们可以决定经济和政治绩效。在任何时候,这种制度矩阵能够及时地强制性地严格限制精英寻求提升自身政治或经济地位的行为。结果形成了一种典型的导致渐进变迁的路径依赖。但这种变迁持续发生(尽管变迁的速度取决于组织和企业家的竞争程度)会引起制度矩阵变化,修正对实际状况的认识,从而使政治企业家们在一个没有尽头的变迁过程中努力提升自己的地位。[2](P22) 不过,温格斯坦还认识到现实世界中人们的认识是有限的多变的,对环境的认知可能是不完整的或不准确的。博弈者对环境的不准确理解基本有两种,一种是不完全理解正在玩的游戏,另一种是错误理解了其他博弈者的策略。关键问题是,尽管博弈者不能准确理解所处环境,但这种不准确不是随意形成的。制约错误认知的途径是在既定制度均衡框架内发生的。这种制度均衡框架影响了错误认知的类型。具体说来就是,这个框架要求博弈者不能长时间观察均衡状态,来验证他们对游戏和其他博弈者策略的认识是否正确。尽管他们的认知可能是不完全或不准确的,但必须在这种均衡状态中协调一致。为了研究不准确认知现象及其可能导致的制度后果,温格斯坦提出了一个自我强化均衡(self-confirming equilibrium)的概念,它放弃了传统纳什均衡框架(Nash equilibrium framework)(注:纳什均衡的经济学定义是指这样一种均衡:每个博弈参与人都确信,在给定其他参与人战略决定的情况下,他选择了最优战略以回应对手的战略。也就是说,所有人的战略都是最优的。而讲解“纳什均衡”的最著名的案例就是“囚徒的困境”。)对所有博弈者对他们的策略环境拥有相同的共享的理解,而认为博弈者可能对博弈结构与其他博弈者的策略做出某些不准确的判断。但博弈者的误解并不是随意形成的,而是要接受时间的检验,即必须要与博弈路径的相互作用形成的结果相一致。温格斯坦用自我强化均衡框架模拟争论的一些共有方面,即双方都相信自己的行为是合理的,而对方的行为是不合理的。自我强化均衡限定了博弈者对其他人行为的认识是不准确的,可能选择超出均衡的路径。从这个角度来看,理性行为常常建立在一种与实事相违背的基础之上:某个人出于喜欢选择A带来的结果,而不喜欢选择B带来的结果,所以选择A,而不选择B。然而,这意味着这个人可能从不观察游戏中B行为产生的结果是什么样的。此外,当外部因素影响到博弈时,这个自我强化均衡框架中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现象。例如,如果外部冲击改变了博弈中的选择参数,博弈者可能会选择一个路径之外的行动,这至少对另一个博弈者来说是不可预料的。这极有可能引发博弈各方采取一系列非制度化行为,从而打破原有自我均衡制度框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