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曾经指出:“任何民主,和一般的任何政治上层建筑一样(这种上层建筑在阶级消灭之前,在无阶级的社会建立之前,是必然要存在的,)归根到底是为生产服务的,并且归根到底是由该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决定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93页)。同历史上出现过的任何一种民主形式一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也必须建立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之上,反映当前中国社会的基本阶级关系,为构成当前中国社会基础的各阶层人民服务。 改革十几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以后,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一公有制所有制结构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经济成分同时并存的所有制结构。所有制结构的急剧变化首先改变了我国社会的阶级结构,引起社会阶级关系的新变化。阶级关系变化是政治关系发展变化的基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条件,因此也是分析政治发展问题的钥匙。 我国所有制结构变化的最显著特点是,在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存、竞争、发展的同时,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增长迅速,使公有制经济的比重日益下降,但公有制经济仍占主导地位。 从工业总产值来看,1978年到1990年,公有制经济的工业总产值增长了5倍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从无到有, 如果同刚刚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1980年相比,则增加了92.4倍。1990年到1994年,我国公有制经济的工业总产值增长了2.67倍,而非公有制经济工业总产值则增长了8.24倍。 从流通领域来看,公有制商业和非公有制商业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所占比例,1978年分别为97.87%和2.13%,1990年分别为71.29%和28.23%,而1994年分别为52.69%和46.88%。 从国家财政收入来看,国营、集体和其它经济成分的比例由1978年的86.8:12.7:0.5变为1994年的65.68:18.03:16.3。 特别是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以后,一些国有经济向联营经济和股份制经济转化,纯粹的国有企业数量在减少,集体经济、混合经济和其它非公有制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及私营企业)在增加。据统计,1994年同1990年相比,国有企业由10.44万个减少到10.22万个,集体企业由166.85万个增加到186.30万个,非公有制企业由617.60万个增加到800.74万个,在国有经济单位就业的职工总数增长了8.39%,在集体经济单位就业的职工增长了19.4%,而在其它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的职工则增长了290.8%, 在股份制和联营经济单位的职工总数则增长了158.33%。从产业结构来看,在第二产业就业的职工增长了14.46%, 而在第三产业就业的职工则增加了35.77%。 从表面看来,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发展速度低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速度,但由于公有制经济的绝对值大于非公有制经济的绝对值,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并没有改变我国的基本经济结构,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社会经济制度仍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相对稳定性决定了社会基本政治制度的相对稳定性。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并没有动摇我国以人民民主专政为特征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但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同时并存的经济结构毕竟与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结构有很大不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传统的以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基本公有制形式的经济体制已经不复存在,纯粹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数量大大减少,多种经济成分互相融合的混合经济迅速增长。经济结构的这种多样化的趋势带来了我国基本阶级结构的变化。 (1)作为领导阶级的工人阶级内部关系的变化。 由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出现了国营、集体、私营、三资、股份等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工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所有制企业在市场中公平竞争,企业的经济效益同市场紧密相联,工人的工资、劳保、福利等物质待遇又同企业的经济效益相联系,劳动者同企业的利益关系更加紧密,而不再直接受国家行政的干预,从而造成以企业为单位的工人阶级之间利益关系的分化;从劳动方式来看,由于新兴产业的崛起,特别是第三和第四产业的兴起,在日益增多的脑力劳动者中,产生出许多新的职业阶层,不仅脑体劳动之间存在着“脑体倒挂”的矛盾,而且,从事不同职业的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差别也出现了逐渐扩大的趋势。由于所有制不同,劳动方式不同,劳动对象不同,所从属的单位的经济效益不同,使劳动者占有消费资料的多寡也大相径庭,这就必然造成工人阶级内部在根本利益相一致的情况下,社会资源占有数量方面的差别,引起工人阶级内部利益的分化。 (2)由于个体经济的发展, 改革以前几乎消灭了的个体经济迅速发展,使作为工人阶级同盟者的个体劳动者数量迅速增长。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新的个体劳动者阶层为搞活经济,活跃市场,繁荣社会主义经济做出了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积极力量。但是由于他们独立占有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获取生活资料的手段和方式大大有别于工人阶级。因此他们同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既有一致的一面,又有矛盾的一面。 (3)由于经济体制改革,改变了传统的劳动组合方式, 使工人阶级同自己的基本同盟者——农民阶级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新变化。特别是农村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使农村第一产业分化出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这些剩余劳动力大量涌进第二和第三产业,在一些劳动条件比较艰苦的国营工业、建筑业和商业企业中,以低工资从事着繁重的非农生产劳动。而在一些农业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农民以个人或集体的形式,以较高标准的报酬,雇佣国家职工专职或兼职从事工业企业及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现象也是比较普遍的。这种工农身分的交叉换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工农关系的重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