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出现了两种令人瞩目的现象,一方面是经济高速发展,社会进步一日千里;另一方面是党和国家机关中的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权力不断地渗入市场,权钱交易现象有增无减。对此,人民群众越来越不满,敢怒而不敢言,敢怒而无处可言。如果我们对群众的不满心态置若罔闻,那么我们党和国家的权力就会处于危险之中,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就会断送。群众的不满心态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党政干部对权力的滥用以及由此产生腐败风气。因此,要保持社会的稳定,顺利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要清除腐败,消除群众的不满心态,就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这里所讲的权力是指国家的权力、政府的权力、以组织形式出现的机构和制度的权力,或以国家、政府组织的代表面目出现的个人政治权力。权力的性质将取决于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府的形式。权力可分为两大类:受法律和有关组织和机构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权力,不受法律和有关组织和机构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权力。有制约和有监督的权力必然来自法律的授予并可合法地撤消,履行权力的机构和个人行使权力必须有合法程序,并且它受到与它有同等权力甚至大于它的立法或监督机构或舆论的监督。无制约的权力则相反,这种权力大多数来自非法的暴力、恐怖手段或篡权夺位。 按照权力是否有制约和监督来划分,可将权力分为专制权力和民主权力两大类。专制权力不受法律和有关组织和机构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它的政府有下列形式:第一,君主专制政体。这是一种最古老、最简单、分布很广的政治体制。这种体制最大特点是所有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的手上。这种体制有很多弊病,它往往会导致腐败、内乱和革命。更重要的是这种政府形式从根本上否定了人民群众的权利。第二,寡头统治形式的政府。这不是把权力集中在一个人的手里,而是集中于一个少数人的集团,这种人或者有世袭贵族传统的权力、或者是政治上享有实权的集团。因此,可将寡头统治分为世袭贵族统治、富豪统治、教会统治和政党统治。这种统治的弊病不仅无视一般人的权力和利益,而且扼杀思想自由,消除异己,导致道德沦丧和社会腐败。第三,独裁政府。独裁政治在形式上可能是民主的、共和的,但实际上权力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中。它的典型代表就是法西斯主义的政府。 与无制约无监督的专制权力相对立的是有制约监督的民主权力。民主权力的政府形式有两种:第一,按照民主政治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府。资产阶级革命初期就提出了“民主政治”的口号。这个口号的内容是全体人民握有最高权力;实行表现人民意志的普选制,实行法治,贯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实行分权制,将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分开。孟德斯鸠说:“民主政治还有一条基本规律,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但是在许多场合,有必要由参议会制定;一种法律在确定以前先试一下,往往是妥当的方法。罗马和雅典的政府是很明智的。参议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只有一年;这些决议要有人民同意,才能成为永久性的法律。”〔1〕第二,按照君主立宪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府。 资本主义的君主立宪国家,一国之君的君主并无实权,实权在议会和行政首脑;而行政首脑(一般称首相或总理)必须对议会负责,他由议会选举产生,议会也有权撤换他。现在的英国和日本就是实行这种制度。在英国,行政机关的权力受到宪法的限制,立法机关的权力却很大,它通过立法支配着政府的活动。 民主权力虽然不是十全十美的,制约和监督也不总是有效的,形式往往也不够健全,但是比之专制权力来说,它有明显的优点。首先,这种权力具有合法性,民主形式的政府及其代表者的权力是人民通过相应的机关赋予的,它们行使权力有合法程序,而且人民有权更换政府及其官员。第二,这种权力受到相应的机构、人民和舆论的有效监督。正如罗素所说:“直到政府不得不尊重舆论时,民主才算是成功的。 ”〔2〕第三,民主权力的最大优点就是这种权力是用来为全体人民谋福利的。它既不是为个人也不是为少数人谋福利的。 但是无论是专制权力还是民主权力,也不论它们各自采取什么形式,说其中有一种权力能真正体现全体人民的意志,维护全体人民的利益,这与现实的情况不符。民主可能是少数人的民主,某一阶级或几个阶级的民主,要真正做到全民民主,那可能要到消灭阶级、消灭一切利害冲突之后。但是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造成权力的滥用和腐败。这是一种制度病。民主的制度也可能出现腐败,但这种腐败与制度无必然联系,并且制度本身有遏制和消除的力量。专制与腐败和权力的滥用有必然的联系,并且它本身无制约和监督的力量。所以,政治制度是政治开明和黑暗的决定性力量。当然,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同样的社会和政治环境,作为权力化身的统治者和统治集团的素质有时将起决定作用。专制的权力可能由开明的君主来掌握;民主的权力也可能被阴险奸佞之辈所篡夺,其结果是很不相同的,古今中外历史上屡见不鲜。在欧洲,曾出现过封建君主的开明专制时期,并出现过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由封建君主推动的改革运动。在中国曾出现过唐代的贞观、开元之治。以希特勒为代表的法西斯主义,标榜的是实行国家社会主义,但实际上是专制独裁和恐怖统治的专政,对内剥夺人民群众的一切民主自由,摧毁一切进步革命组织,对外推行沙文主义,实行种族灭绝和战争恐怖政策。斯大林主义意味着个人迷信、集权主义和官僚主义。他所建立的政府虽然标榜代表大多数人民群众,但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并没有掌握国家的统治权和管理权。斯大林主义崇尚的是“权力拜物教”。胡克在他的《理性、社会、神话和民主》一书中对斯大林主义的国家性质和政权本质作了最透彻的批评。他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无产阶级专政实际上是一种工人民主,而斯大林统治下制定的宪法却把无产阶级专政变成了党的专政,变成了少数有权力的人对无权力的人专政,最后变成了斯大林一人的独裁。“苏维埃在苏联具有德国的国会同样的职能——为党的政治委员会所决定的各项政策加盖橡皮图章。从一个阶段专政开始,俄国革命通过共产党的专政发展成为书记处的专政。”〔2〕前苏联阿·阿夫托尔哈诺夫所著《权力学》一书也揭露了前苏联政权由于没有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如何被斯大林利用来排除异己,建立个人独裁的过程。胡克曾经预言,斯大林的独裁和专政,由于他那种九头鸟式的恐怖行为引起的反抗的结果而垮台。历史是公正的,它早已证明:没有有效的制约和监督的独裁和专政始终是会垮台的,始终是会被历史遗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