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论”是"aestheticism"的汉译,这个英文词又译作“唯美主义”或“唯美派”,近来又有人译作“审美主义”。本文所讲的“审美论”是指一种特殊的文学艺术理论或观念,同时尊重通行的用法,以“唯美主义”或“唯美派”指历史上某种文学艺术运动或思潮(如“英国唯美主义”)。审美论的基本特点是:把审美作为文学艺术的基本性质,把美作为文学艺术的根本目的;在此基础上,要求用艺术自身的内在尺度来评价艺术,断然拒绝艺术的现实功能或为外在目的服务,并由此与一切“艺术工具论”对立。文学审美论是从审美论出发看待文学的一种观念和方法,是众多认识和评价文学的观点和方法之一,它的基本信念是:文学的基本属性是审美性,文学的根本价值是审美价值,文学的任务就是创造美。历史上自觉或不自觉的文学审美论中外皆有,但是,系统地提出文学审美论并以此作为创作和批评的原则的却是19世纪在欧洲出现的唯美主义运动。20世纪初,唯美主义以及文学审美论被引进我国,并在一些时期产生了较大影响,对于我国现代文学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起了深刻作用,这种影响还一直延续到当代文学理论和批评之中,甚至当时提出的一些理论观点和问题仍是当前文学理论和批评界经常讨论甚至争论的话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学术界对于文学审美论的专门研究还不多,在即将进入21世纪的今天,认真回顾我国文学审美论的形成发展历程,从文学理论的学科建设上来探讨我国文学审美论的特点和得失,应该是一个有价值的课题。 一 中国现代文学理论是在吸收西方文学理论观念的背景下发轫的,其中引进西方的审美理论而引发现代审美意识的觉醒,强调文学的人本主义价值是当时文学理论观念上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变革。王国维是引发这场变革的第一人,他在本世纪初就大力倡导美的艺术(当时叫“美术”,鲁迅、蔡元培等人也这么用),并以康德、叔本华的审美理论作为理解美和文学基本特性的基础。在《红楼梦评论》中,王国维主张文学批评须着重于“美术之特质”,这种特质就是在具体个别的描写中见出“人类全体之性质”的普遍性,就是带着游戏性质的“无利害性”,而后者是王国维特别强调的。他写道:“余谓一切学问皆能以利禄劝,独哲学与文学不然。”(注:王国维:《文学小言》,见《王国维文学美学论著集》,北岳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24页。)“美之性质,一言以蔽之曰:可爱玩而不可利用者是已。虽物之美者,有时亦足供吾人之利用,但人之视为美时,决不计其利用之点。其性质如是,故其价值亦存于美之自身,而不存乎其外。”(注:王国维:《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见《王国维文学美学论著集》,第37页。)关于存在于“美之自身”的美的价值,王国维的理解有两方面:一是美在形式,即所谓“一切之美,皆形式之美也”;一是美的教育价值,即“使人忘一己之利害,而入高尚纯洁之域”(注:王国维:《论教育之宗旨》。),所以他提倡对国民实行审美教育。这种既强调美的独立性,又重视审美的教化功能的观点是很有些中国特色的。鲁迅在早年的论著中也热情地肯定文学的审美性,拒斥文学的实用功利性:“由纯文学上言之,则一切美术之本质,皆在使观听之人,为之兴感怡悦。文章为美术之一,质当亦然,与个人暨邦国之存,无所系属,实利离尽,究理弗存。”(注:鲁迅:《摩罗诗力说》,见《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71页。)但是,他也和王国维一样,非常看重文学艺术对提高人的精神的积极作用,提出了“无用之用”的著名论点。由此可见,王国维和鲁迅早年都是从康德以来的西方现代美学的基点上来论说文学艺术的,他们主张文学艺术是美,无实用功利性,但又都很重视文学艺术在精神上的教育作用,这是一种独特的文学审美论。 问题首先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萌动期,在变革传统文学观的重要时刻,中国文学界的先行者如王国维、鲁迅等人为何把审美范畴作为文学艺术的基础性范畴并十分强调审美、文学的无实用功利性?从学术角度看,这体现了某种理论思辨的新要求。诚如王国维所言,我国传统的哲学家和艺术家往往过于看重实用,将知识和文学艺术用作道德、政治的工具,而对于形而上学的知识体系和理论思辨却较为冷淡。在今天看来,中国的哲学和诗学固有它独特的思维方式,以直觉体验为特征的哲学和诗学也有西方学术不可比肩的价值,对此王国维等人当然是心领神会的。不过,在初次接触西方学术理论之时,王国维敏税地意识到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之不足,力图借西方形而上的思辨方式来探讨文学艺术的一般性质和规律,确是一种有价值的探索。他要把一直附属于道德、政治的文学作为独立的对象来研究,并从康德等人那里借用审美范畴来作为文学独立于其上的基石。由此出发,王国维贬斥传统文学研究中一味偏重考据与索隐的陈腐方法,主张尊重文学自身特征的审美批评。从实践的角度看,王国维和鲁迅等人极力强调审美和文学的无实用功利性,是要实现文学的独立价值。从当时新文学萌发的历史要求来考察,这种对文学无实用功利性的强调是出于反传统的需要,具体地说,就是针对传统的“文以载道”观而提出的。“文以载道”就是要把文学当作道德教训的工具,具体地说就是把文学作为封建文化的工具,从而抹杀文学的特性。而新文学不仅要把文学从道德、政治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更重要的是要把文学从封建文化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因此,反对“文以载道”既是要求文学的独立,更是要求变革旧道德、旧文化,这完全体现了中国新文学运动的重要宗旨,体现了20世纪初中国文学在现代审美意识上的自觉。那么,反对“文以载道”是不是一概地排斥文学与道德的联系,否认文学的道德功能呢?事实并非如此。大凡在新旧文化交替之际,文学艺术界的先行者们往往会打出反道德的旗号,究其实质,是要破旧立新。事实上,一种新的文学思潮、新的文学形式的涌现必定要求摆脱旧的文学规范(包括内容、形式、地位和作用等一系列常规),同时又必定要寻求一系列新的、与之相适应的观念价值体系,“五四”新文学运动也是如此。王国维、鲁迅等人的反“文以载道”正是出于破旧立新的需要,与当时反对旧道德、创立新道德的进步思潮是一致的。 从更深刻的意义上看,本世纪初由引进文学审美论而体现出来的现代审美意识的自觉,正是人的自觉的表现。在人类历史上,人的自觉意识表现在文学艺术当中的典型形态就是审美的自觉,就是要求文学艺术的独立;强调文学艺术的纯粹性,实质上是推崇文学艺术的形而上意义和价值;这些观念看起来似乎是要文学艺术远离社会现实,其实要求文学艺术独立的自律论是以人本主义为基石的。这种人本主义思想集中体现于对“情”的高度肯定和热情拥抱,因为在旧的价值体系笼罩下,唯有发乎本性的“情”最能表征人性的需要,最能体现摆脱了各种现实羁绊的人性之真和个性之诚。在旧道德、旧政治的框架里,“情”是最无用的,而新美学、新文学恰恰要用这个“情”把人从道德或政治的工具、附庸地位解放出来,这其实就是所谓“无用之用”的深层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