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认识论角度看教育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告诉我们,人的一般认识过程大体由实践到认识与认识到实践两个阶段组成。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完成。教育过程也是一个认识过程,受教育者的认识过程也应遵循一般认识过程的规律,即也要以一定的实践得到感性的认识为基础,才能获得新的理性认识。受教育者所学得的理论知识最终还是要付诸实施,到实践中去经受检验。但是,教育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这是由教育过程中受教育者掌握知识的快速和高效所决定的。它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受教育者所学知识的间接性 由于教育过程要求知识的传递快速高效,这样,只能以传授书本知识为主,否则,不可能在短期内使受教育者掌握人类长期以来认识世界所达到的水平。因此,受教育者不可能事事从实践开始。书本知识是人类长期以来实践经验的总结,是人类已知而受教育者未知的知识。受教育者之所以能够理解它,是通过教师利用教材并采用多种方式,再现或重组受教育者已有的直接经验,使书本知识和直接经验发生联系,使书本知识和受教育者的具体感知产生联系,使之成为受教育者可以理解的知识。 (二)受教育者所学知识的选择性 人类的文化科学知识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十分丰富,对每个受教育者来说,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掌握人类的全部知识,因此,须根据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需要,经过教育者精心的选择、组织、简化,按照认识规律,进行条例化、系统化编写成教材,才能形成受教育者必要的、易于接受的、循序渐进的书本知识,并由教育者用生动的语言、形象的比喻传授给受教育者。 (三)受教育者认识过程的有序性、激励性和制约性 教育过程从幼儿教育到研究生教育,都是经过精心组织,有着严格而有序的进程。这既符合受教育者身心发展规律,又符合认识规律。在这个过程中有着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淘汰制度。这些制度,使受教育者产生紧迫感,具有竞争和激励作用,同时,这些制度对每个受教育者有制约性,学习达不到预定的要求,就有被淘汰的可能。 (四)受教育者认识过程的全面性 教育过程不仅是受教育者接受间接知识的过程,又是提高技能、发展智力、培养能力、形成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社会道德规范的过程,还是长身体形成心理素质的过程,也即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受教育者在教育者的引导下,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积极性,以掌握书本知识为主,间接、快速而高效地认识客观世界。 由于教育过程没有经历一般认识过程的两个阶段,受教育者所学到的书本知识,不是他们自己亲身实践得来的知识,是别人、前人证明了而他们还没有证明的。因此,这种知识仍是不完全的。由此而产生两个问题:教育者容易出现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和脱离实际的毛病。二是受教育者所接受到的书本知识是前人的间接知识,认识不易深入。弥补的办法就是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使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这就从认识论上确立了教育必须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二、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 人的一切活动都离不开社会,人类的活动形成了社会实践活动。 社会实践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涵括了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人们的社会实践最初是为适应自然求得生存和种族发展的生活实践,与此同时也产生了教育下一代的教育实践和防病治病的医疗实践。其后,随着人类智慧的发展和生产工具的制造,才逐渐有了生产劳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有了剩余劳动,产生了阶级社会,才有了政治活动、阶级斗争实践,同时也有了独立的教育活动。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又形成了独立的科学研究实践。时代发展到生产力和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人类的社会实践也越来越丰富多彩。除了人们熟知的生产劳动、政治活动、科学实验这三项伟大的社会实践以外,人们的生活实践、教育实践和医疗实践是有人类社会以来就始终存在的。此外,还有社会服务以及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等都是社会不可或缺的社会实践,还包括社会交往等社会活动。 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是紧密不可分的,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而且,教育本身就是社会实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的关系为:一方面社会实践是教育的基础,是教育的源泉、出发点和归宿;另一方面教育又推动和促进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和提高。 (一)社会实践是教育的基础 社会实践对教育的基础作用可以从多方面来认识。一是社会实践对教育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不同的社会实践阶段,对教育的方向、目标、规格,对教育的方针、政策是不一样的。社会实践所提出的要求是教育的出发点。教育所培养的人才能否达到这些要求,也要由人才的社会实践来检验。二是社会实践是教育内容的源泉。社会实践的发展又为教育不断补充新的内容。所有的书本知识,都是前人、他人社会实践的总结提高。三是社会实践为教育提供了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支持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四是社会实践本身又是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社会实践不仅是传授知识、技能的重要方式,而且更重要的是通过社会实践使受教育者接触社会实践,培养良好的道德规范和对劳动人民的感情;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和民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科学的世界观;同时社会实践培养了受教育者的能力。能力的培养与知识的传授不完全相同,能力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得到培养和提高。由此可见,社会实践是教育的基础,是教育的源泉、出发点和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