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6382/j.cnki.1000-5560.2021.02.004 素养本位的课程与教学变革是全世界应对知识社会、信息文明的挑战,对预期学习结果、课程与教学目标的又一次新的遴选与确定。发展素养的关键课题在于,探究知识与素养关系以及两者间转化的教学机理。教学认识论是对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领导学生理解知识的本质、价值,帮助其实现知识建构、生成与转化的理论解释与规律描述。由此,探究素养发展所需的教学认识论,便旨在澄明知识与素养的关系及其相互转化的认识论原理,进而从教学认识论的角度建构出化知识为素养的教学哲学。 一、素养的实践本质:作为道德性运用知识的学习结果 (一)素养作为道德性运用知识的能力 伴随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知识更新、迭代的周期日益缩短,个体如何适应多变、不可预测的职业生活,胜任变动不居、流动的工作生活的挑战,正成为生存在数字时代每一位公民的时代焦虑。对于学校教育而言,摆脱、克服焦虑最有力的良药便在于重新思考应培养什么样的学习者,或重新遴选与定位预期的学习结果或课程与教学目标,而对于这些问题的探讨正成为了世界性的教育难题。 自20世纪末以降,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欧洲联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为代表,在全球范围内掀起的核心素养本位教育改革运动成为了世界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变革的方向与要旨。这场以“素养”之名来定位预期的学习结果、课程与教学目标的改革运动,是从结果的角度革新大工业时代课堂教学中过于注重知识量的积累、读写算能力的训练,进而转向为倡导问题解决、交流协作、批判创新等素养的培育。在这场蔚然大观的改革浪潮中,各个跨国组织、国家或地区等采取的“核心素养”称谓不尽相同,遴选与确定出的核心素养框架、结构或要素更是千差万别。①但对素养的理解却体现出一个基本的共识,即作为道德性运用知识、技能与态度等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这一作为能力的素养不是读写算意义上的浅层次能力,而是强调学习者能够在不可预测的工作与生活情境中灵活自如地迁移、运用心理与社会资源解决问题的高级能力。 2003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了题为《为了成功人生与健全社会的核心素养》(Key Competencies for a Successful Life and a Well-Functioning Society)研究报告,该报告作为1997年启动“素养的界定与遴选:理论与概念基础”(Definition and Selection of Competences:Theoretical and Conceptual Foundations)计划的总报告,将素养定义为:“个体在特定情境中通过调动、运用认知与非认知的心理资源成功满足复杂需要的能力。”(Domunique Simone Rychen,2003,p.43)2019年该组织发布了《OECD学习罗盘2030》(OECD Learning Compass 2030),作为2015年启动的“未来教育与技能:教育2030”(The Future of Education and Skills:Education 2030)项目的总结,报告中明确指出:素养不仅意味着能够获得知识和技能,更涉及对知识、技能、态度与价值观的综合运用。为了胜任2030年的挑战,学生需要能够运用他们的知识、技能、态度和价值观,能够以一致性、有责任心的方式创造美好的未来(OECD,2019,p.25)。可见,经合组织历时20余年所开展的核心素养本位教育研究与实践过程中,对素养的理解与定位具有一致性、延续性。素养的关键之处在于要求学习者能够在广泛、复杂的情境中有效激活、调动已学知识,并能开展道德性地运用知识实践,解决问题并创造美好生活。 素养作为预期学习结果要求学习者不仅能够掌握、识记,而且能在复杂情境中灵活自如地联系与运用,其关键在于知识运用和迁移。知识与素养的区别类似于知识掌握与知识运用两者间的距离(张良,2019,第66页)。正如经合组织指出:“素养的内涵已经超越了内容之知,更关键的是知道如何运用(Know-how)。”(Domunique Simone Rychen,2001,pp.75-76)这期间对知识的理解实际上是一种广义的范畴,用来概括个体所运用的知识、技能、态度等心理社会资源的综合。②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题为《反思教育:向“全球共同利益”的理念转变?》(Rethinking Education:Towards a global common good?)的研究报告中便是这一广义知识理解的代表。该报告中将素养描述为:“素养是特定情况下运用知识(从广义上可以理解为涵盖信息、理解、技能、价值观和态度)和满足需求的能力。”(UNESCO,2015,p.40)由此可见,基于广义的知识理解,素养作为预期的学习结果或课程与教学目标,旨在走出知识或内容之知的掌握,而是强调学习者能够灵活运用知识、技能与价值观等心理社会资源,满足复杂情境需要并道德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素养的实践本质及认识论意义 素养作为道德性运用知识的能力,这一预期学习结果要求学习者能够基于心理社会资源而开展的对象化、反省性、情境性实践。从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行动的角度区分来理解素养的本质,这一预期学习结果已然超越了认识论意义上的求知范畴,走向了基于实践的知识理解,本质上是实践性的。 其一,知与行的统一 素养作为预期的学习结果,勾勒出学习者直面问题情境与挑战,运用所学知识满足需要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这蕴含着知识与行动、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统一的认识论诉求。这一学习结果意味着学习者不仅能够知晓、懂得、理解、回忆与识记,而且还能够在多样化的复杂情境中开展反思、批判、迁移、运用、创造等。概言之,素养内涵中所蕴含的实践本质意味着课堂教学的核心任务不仅要求学习者能够学会,而且能够运用。运用意味着知与行、“学”与“用”的统一,倡导的是以“知道如何去做”“力行”为内在信条的实践认识论,它不仅区别于诉求“知道如是”的求真认识论,而且还突破了知识的符合论、反映论等传统认识论限度。 素养实践本质所蕴含的知与行、理论与实践、“学”与“用”相统一的认识论意义,要求学习者应达成的预期学习结果在于不仅能够学会、会知,而且还能够在复杂的情境中会用。可见,素养本位教学认识论的核心矛盾将集中在教学过程中如何确保学习者能够将所学的知识进行运用。由此,指向素养发展的教学认识论的核心矛盾将聚焦在知识实践性的实现,即学习者能否基于所学知识开展具身性、情境性的知识迁移与运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