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860(2017)11-0007-06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的“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这一命题已经受到政府、企业、学校等相关领域人士的认可,并指导着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我国教育信息化建设。与轰轰烈烈的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相对,当前的教育信息化工作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有研究者认为:“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却成效不明显——大多数仍是只停留在手段、方法的应用,对于教育生产力的提升(大批创新人才的培养),信息技术似乎成了可有可无、锦上添花的东西,而非必不可少的因素,更谈不上对教育发展产生革命性影响”[1],这与诺贝尔奖获奖者罗伯特·索洛(Robert Solow)提出的“索洛悖论”(Solow Paradox)具有一致性。与学者的判断相应,《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中也明确指出:“在总结工作进展和成效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2]。因此,如何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的革命性影响,将众多已经形成的典型成功案例变成普遍的状态,形成新的教育形态,是教育信息化推进者必须解决的问题。基于公立教育体系的管理特性可以知道,“教育制度的创新是教育改革成功的关键”[3],“制度创新应成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关注的核心”[4],因此制度创新是信息技术教育应用成功的重要保障。 一、研究背景 作为一名教育信息化的职业推进者,工作与研究中经常思考哪些因素制约了教育信息化的推进与作用发挥。在多年的实践中,研究者团队也经常思考“索洛悖论”及其根源。通过对一些教育信息化案例的研究发现,管理者与实践者经常忽视“组织变革”(Organizational Change)理论中强调的制度创新在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在从事教育信息化工作过程中,一些事例可见制度建设的相对不足。 案例1:《2017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中的“重点任务1”中明确提出“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这一现象并不是2017年的个别现象,翻阅近年的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这种语句基本年年可见。据此现象可以判断,无论国家还是各级地方政府,都在关注教育信息化体制、机制建设,根源于各地教育信息化体制、机制建设仍有待加强,一些制度仍需要进一步完善落实。 案例2:2016年,研究者团队研究制定的《辽宁省中小学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被省教育厅采用、印发,用以推进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辽宁省中小学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的第一个框架体系为“组织管理与机制保障”维度,强调“学校信息化发展力建设”。然而,部分地区及学校提交的《学校信息化建设方案》更多的是信息化软件平台与资源、硬件设备、设施建设,无视“组织管理与机制保障”内容要求。可见,一些单位和组织对信息化进程中的组织与制度建设的无视,而这种现象将对学校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案例3:《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指出,“信息化与教育教学‘两张皮’现象仍然存在,推进教育信息化的积极性有待提高”[5],这也是众多人质疑教育信息化建设成果的经验依据;另外:一些信息化推进项目也受到众多教师的关注,历时仅6个月的“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平台报名教师已达469万名、晒课432万堂”,可见教师的积极性,而这种积极性与“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推进、保障机制相关。从中可以看到,教育信息化推进机制、保障制度可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改善信息技术的教育、教学应用及推进系统的教育变革。 当前,信息技术对教育变革作用初步显现,要想实现“革命性”影响仍需要更多的实践活动。在这种实践中,需要“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6],“应对当前我国教育信息化建设体制进行进一步完善和创新”[7]。从教育系统发展及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历史经验可以看到,单纯强调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难以有效地推动教育系统的变革,教育系统的发展,既是教育工作中相关工作流程的优化,更需要相关制度的规范、保障。制度建设与机制创新是教育信息化各项实践活动推进的强大动力。 二、教育信息化与现代教育制度建设的互动规律 现代教育制度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与教育信息化建设相比,现代教育制度建设属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中的内容,因此现代教育制度建设是比教育信息化建设更为上位的教育事业发展内容。从教育发展历程来看,现代教育制度建设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具有历史同步性,共同构成当前教育系统创新体系。两者的良性互动,将推进当前教育系统的发展。 (一)现代教育制度与教育信息化的多元关系 与教育信息化相比,现代教育制度建设是更为上位、基础的建设内容。但是,从信息社会教育发展的角度看,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现代教育制度建设具有一定的历史同步性。由于两者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因此它们之间存在复杂的多元关系。 一方面,从当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角度判断,我国政府及教育学领域的研究者往往认为两者是运行机制与保障措施的关系,其中保障措施是运行机制的一部分。教育系统运行机制是教育系统各要素运动的规范性机制,是以教育系统发展目标为导向,以规范性机制为核心,以具体的体制、机制为载体的系列体系。从某种角度上讲,教育系统的改革与发展的本质是教育系统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发展,即教育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政策文本中可以看到,当明确了2010-2020年教育“发展任务”之后,紧跟着是“体制改革”,最后是“保障措施”,其中“第十九章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是“保障措施”中的一章,从中可以看出现代教育制度建设与教育信息化在政策文本上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