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0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72X(2017)05-0026-05 《管子》在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经济学家胡寄窗说:“《管子》……有将近1/2主要是研究经济。这在先秦著作中是绝无仅有的现象。”[1]巫宝三说:“终我国封建社会时期,这(指《管子》)是一部论述封建国家经济问题最为全面和最为丰富的著作。”[2]在笔者看来,《管子》讲经济问题,最具特色的莫过于他对国家财政思想的论述。众所周知,充足的财政对于一个国家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那么,国家获取财政应遵循什么原则,表现出什么特点,财政获取有哪些渠道,其最终目的是什么?关于这些问题,两千多年前的《管子》已为我们作出极具特色的解答。《管子》财政思想不仅在历代封建政府的理财工作中发挥过重要作用,而且对于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依然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原则和方法 中国自古以农业立国,田赋成为封建国家的主要财政来源。随着社会生产力提高,经济活动日益活跃,商品交换渐趋频繁,各种工商税、关税也成为财政获取的重要方式。一般情况下,国家是依据法律通过强迫人民纳税的方式来获取财政收入的。但这样一种方式显然存在不足,因为它违背了人生而好利的基本特性。对此,《管子》分析认为:人民总是死命求利的,给予他们好处就欢喜,夺取他们的利益就愤怒。懂得治国之道的人,应该只向人民展示国家赐予的一面,而不让人民察觉国家攘夺的一面。如果硬性地让人民缴税,很容易引起人民对于国家的反抗情绪而偷税漏税。比如,对人民征以房屋税,人民就会毁掉房屋;征以树木税,就砍伐树木;征以畜牧税,就杀掉牲畜;征以人口税,就隐瞒人口。所以国家应该避免强制性税收方法,采用让人民在不知不觉中完成纳税任务的隐蔽方式。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人民就乐于服从,天下就容易治理。《管子》把通过隐蔽的方式让人民纳税以获取国家财政收入的方式,称为“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3]。 原则定下来,接下去是如何贯彻落实的问题。《管子》提出的第一种财政获取方法是“官山海”[3]1246,即政府垄断盐铁资源并实施官方专卖。国家首先控制产盐产铁的山海资源,并宣布不准私人私自采盐冶铁的禁令,然后招募一批劳动者组成浩浩荡荡的盐铁大军。待人民生产出食盐、铁器后,国家如数回收并统一销售。以“官山海”获取财政收入的效果如何呢?《管子》为我们算了一笔账:如果一升盐在成本的基础上多加一个钱,那么一釜盐可以多卖100个钱。如果一升盐多卖2个钱,那么一釜盐可以多卖200个钱。依此类推,一钟盐可以多卖2000个钱,十钟多卖2万个钱,一百钟多卖20万个钱,一千钟多卖200万个钱。一个万乘的大国,一天多卖200万个钱,十天多卖2000万个钱,一个月就可以多卖6000万个钱。同样是万乘的大国,按百万人口计算,如果一个人一个月缴纳30个钱的人头税,一个月下来可以收入3000万个钱。而现在实行盐业官营政策,不再需要向人民征收人头税了,人民都非常高兴。可国家的实际收入一点都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一倍。也就是说,国家单单卖盐一项的收入,就相当于两个万乘大国的人头税收入。 《管子》提出的第二种财政获取方法是敛轻散重,即国家扮演商人角色直接介入经济活动,通过对物品的贱买贵卖获取经济收入。《管子》认真分析了影响物价高低的两个因素。一是“岁有赈凶,故民有羡不足”[3]993,“多则贱,寡则贵”[3]1274。在以农业为主的封建社会,是否风调雨顺影响着人民手中物品的多寡。丰年人们手中的物品多,多则引起市场上物价下跌;凶年物品少,少则引起市场上物价高涨。二是“时有春秋,故谷有贵贱。”[3]993物品的生产制作有一个时令问题,同样的物品在一年四季不同的季节会有不同的价格。拿粮食来说,秋天收获季节,粮价肯定低,春天人民缺粮的时候,粮价肯定高。针对物价存在起伏涨落的客观现实,《管子》提出敛轻散重以获利的方法:“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十倍之利。”[3]1269应该指出的是,政府敛轻散重不是全以获利为中心。一方面,政府获利相对于商贾来说要少得多;另一方面,政府敛轻散重兼有打击商贾市场垄断的目的。因而,敛轻散重在平衡市场、方便人民方面起着积极作用。 《管子》提出的第三种财政获取方法是国家组织放贷。在《管子》写作的年代,民间高利贷商人以贷款、贷物为名,对人民敲诈勒索,大多数家庭因为无力偿付高额的利息,生活极端困窘。高利贷势力已成为人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巨大障碍,它严重影响到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宏观调控。于是,《管子》提出由国家组建借贷机构的方法。政府要求大大小小的城邑准备充足的粮食、器具和充足的货币,以此作为向人民借贷的资本。春夏两季人民耕作,如果需要种子、粮食或农具、货币,都可以从国家那里获得供给。所有借贷在偿还时,均要求人民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多缴纳一点利息。国家组织有关部门向人民借贷,扼制了高利贷势力对人民的盘剥。人民可以安定地生产生活,国家也在组织借贷中获得部分收入,即“民无废事而国无失利”[3]1269。 《管子》提出的第四种财政获取方法是国家垄断货币的铸造与发行,这也是保证以上三种方法顺利实施的前提。《管子》说:“请立币,国铜。以二年之粟顾之,立黔落。”[3]1303它建议国家占有产铜之山,并宣布私人不得开采。国家建立专门的场所,准备两年的粮食雇佣人民开采铜矿、冶铸货币。在《管子》看来,货币既是财富的代表,又是财物流通的媒介。垄断了货币的铸造与发行,就能有效控制包括人民的命根子——粮食在内的所有物品,为掌控财富奠定基础。这被称作“执其通施,以御其司命”[3]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