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知识的生产方式及其对道德教育的影响

作 者:

作者简介:
余维武(1971- ),男,广西玉林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研究员,副教授,博士,江苏 南京 210097

原文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人类道德生活中出现过如下几种主要的道德知识生产方式:“神定型”、“圣定型”、“权定型”以及“外推型”。这几种道德知识的生产方式都对人类的道德生活和道德教育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当代民主多元社会中,“内生型”和“价值商谈型”应是民主多元社会中合理的道德知识生产机制,并应在此基础上建构学校道德教育的路径。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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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4)06-0046-09

       什么是道德?自从苏格拉底以来,这个问题一直是伦理学关注的问题。但本文无意讨论道德的本质是什么,而是想探讨人类道德生活中存在过的几种主要的道德知识生产方式,分析在人类的道德生活中,肯认不同的道德知识生产方式对道德生活和道德教育产生的不同影响。在此基础上,探讨在当代民主多元社会中,一种合法而又合理的道德知识生产机制及其影响道德教育的路径。

       一、人类道德知识的生产方式

       道德知识是如何产生的?是由谁生产出来的?关于这些问题的探索,历来有很多种说法。这里想做的是,描述和评议人类道德生活历史中几种主要的道德知识生产方式①。

       1.“神定型”道德知识生产方式

       所谓“神定型”道德知识生产方式,即是由某个超验的神来为人类制定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在人类社会的早期,人们通常肯认,人类道德的有关知识似乎都是由某一个超验的全知全能的神祇来为人类制定的。在很多早期的人类文明中,都曾经有过这样的传说,各大宗教也都有着有关万能的神为世俗世界的下民制定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的记载。如古希腊、古罗马的神(宙斯或朱庇特),犹太教、天主教中的耶和华或者上帝,基督新教中的上帝和圣子耶稣,伊斯兰教中的真主安拉,以及印度教中的梵天,在各自的文化和宗教传统中,都被视为人类道德知识的生产者和制定者。神的存在本身及其制定的道德戒条即体现了至善,启示人们什么是公正或善,什么是不公正或恶。如果人们要有道德(并且通常有某种现世的或永恒的奖惩来激励人们来追求道德),那就必须信守神的教导,奉行神所制定的道德戒条。反之,如果人们不信守神的教导,不奉行神所制定的道德戒条,将会受到某种现世的或永恒的惩罚。

       众所周知的基督教中的摩西十诫,是“神定型”道德知识生产方式的一种典型代表。按照《圣经·旧约》“出埃及记”的记载,摩西十诫据说是上帝在西奈山的山顶亲自传达给摩西的,是上帝对以色列人的告诫。上帝将这些告诫刻在石碑上,送给摩西。但是,后来摩西看到族人根本不听从这些诫条,愤怒之下将石碑毁了。上帝又吩咐摩西再制作新的石碑,完成后,放在约柜(Ark of the Covenant)里。摩西十诫作为《圣经》中的基本道德行为准则,流传了下来,影响深远。它是以色列人一切立法的基础,也是西方文明核心的道德观。

       对于基督教的虔诚信徒来说,摩西十诫是上帝制定的道德戒律,是神圣而不可置疑的,每一个信徒都应该虔诚持守这些道德戒条。虔诚持守摩西十诫的,将获得来自上帝的恩宠;如果违反了这些神圣的道德戒律,就会遭到来自上帝的降罪。“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戒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圣经·旧约·出埃及记》)

       2.“圣定型”道德知识生产方式

       在人类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还曾经存在着一种由圣人来为民众制定和确定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的记载。在这种记载中,圣人虽然不是万能的神,虽和其他普通人一样来自世俗社会,但具有接近于神的超越凡俗的完美道德与至高智慧,这让圣人有足够的能力和资格来为世人制定道德规范。

       在中国的道德传统里,由道德完美、智慧高超的圣人(圣王)为天下万民制定道德规范,是一个主流的观点。如孔子认为包含了道德规范的周礼(礼乐制度)为圣王周文王、圣人周公所制定;孟子认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的“五伦”,就是为圣王虞舜所制定。

       人之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

       虞舜忧心于老百姓只关心物质欲望,认为这与禽兽无异,所以任命契为专门负责教化的司徒,教给老百姓“五伦”的道德规范。

       另一个先秦儒家的代表人物荀子同样也认为,道德规范是由圣人所制定。荀子认为,圣人和众人相同而跟众人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是先天的恶的本性;圣人和众人不同而又超过众人的地方,是后天的人为努力。圣人深思熟虑、熟悉人为的事情,从而使礼义产生了,使法度建立起来了,那么礼义法度便是产生于圣人的人为努力,而不是原先产生于人的本性。

       问者曰:“人之性恶,则礼义恶生?”

       应之曰:“凡礼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圣人积思虑,习伪故,以生礼义而起法度,然则礼义法度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故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然则礼义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故圣人之所以同于众,其不异于众者,性也;所以异而过众者,伪也。”(《荀子·性恶篇》)

       在“圣定型”的道德知识生产方式中,人类的道德规范既依赖于圣王、圣人的道德智慧来制定,也依赖于后起的圣王和圣人来继承和发扬光大。如《淮南子》曰:“孔子修成康之道,述周公之训。”(《要略》,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卷二十一,页八)司马迁说:“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史记·太史公自述》)说的即是这种圣王、圣人之间在道统(包含了道德传统)上的传承关系。如果世间没有道德完美、智慧高超的圣王、圣人,那么人类的道德生活就会崩溃,人类世界将堕入万古不复的黑暗之中。所以古代士大夫喟然感叹道:“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朱子语类》卷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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