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估算与历史真实  

——中国史中GDP估算研究评述

作 者:

作者简介:
仲伟民,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北京 100084;邱永志,清华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084

原文出处:
史学月刊

内容提要:

近年来,中国史中GDP的估算研究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并由此引起了热烈讨论。关于国民所得、国民收入等宏观经济核算的研究,最早可追溯至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学人多承认由巫宝三等人率先开创。此后,关于这一方面的研究成果不断,但估算研究时段主要集中在中国的近现代史。最早把GDP估算研究带入中国古代史领域的是外国学者保罗·贝洛赫、安格斯·麦迪森等人,但是他们较为粗略式的估算引起了学界不断的质疑,并直接或间接地促成了此次古代经济史领域GDP研究的小高潮。相关研究引起了学界关于GDP研究是否适用于中国历史、是否存在误区、跨地区跨时段的换算方法优劣性、公式模型及其基础资料是否严谨、数据统计与历史真实等问题的争议。而随着争议的展开,研究也越来越深入。无论是作为方法论而言,还是意欲构筑经济史学科未来基础性的统计而言,中国史中的GDP研究都值得期待和展望。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4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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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9世纪以后,一国或者一个地区的总体经济规模通常以国民生产总值(GNP)、国内生产总值(GDP)、人均GDP等统计指标来表达。但迟至20世纪20年代,还没有哪个国家有全面的国民收入账目①。在西方,关于国民核算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得很早,真正意义上的GDP核算则肇始于20世纪30年代西蒙·库兹涅斯所做的规范及其出版的《国民收入及其构成,1931-1938》一书②。西方世界的大萧条及凯恩斯主义的影响,大大促进了国民核算体系的全面发展③。二战后,世界各国开始普遍重视国民收入核算工作。需要注意的是,GDP这个概念的兴起及发展,与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市场、理性国家政策等核心因素密不可分④。

      众所周知,随着经济史学科不断向前发展的需要,计量统计理论与方法的引入显得越发重要。马克思曾说过:“一种科学只有在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真正完善的地步。”⑤史家巴勒克拉夫也说过:“经济史永远具有计量化的方向。”⑥吴承明则不断重申:“在经济史研究中,凡能计量统计的都应尽可能做计量的分析。定性分析只给人以概念,要结合计量分析才能具体化,有时并可改正定性分析的错误。”⑦近年来,中国经济史学界掀起了一股GDP估算研究热潮⑧,这无疑对于中国经济史未来的研究会有长足的影响。实际上,关于中国历史GDP估算的研究早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便已开展。其后,经济史学界又有一批学人对此问题进行了探讨,他们把GDP估算的时间范围由近现代拓展至古代。至本世纪初,关于中国史GDP估算统计的新成果不断出现,颇引人瞩目。与此同时,史学界对于GDP估算的方法问题也不断地予以关注和检视。从某种意义上讲,关于中国经济史中GDP的估算统计与方法论探讨齐头并进。这种理论实践与方法探讨并重的局面无疑会有良性互动的效果。本文首先将系统地回顾学界已有的GDP统计估算成果,对相关评论及反思予以考察,然后提出笔者的看法。倘有缺漏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 回顾:中国史中GDP估算的研究

      中国史中关于GDP估算的研究,多数学者认为是1940年代由巫宝三先生开创的⑨。当然,早在巫氏之前也有一些学者对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作出一些简单的估计。如克拉克(Colin Clark)在《经济发展的条件》中,对中国1925-1934年的国民生产总值进行过简单估算。此外,还有刘大钧在《中国战前国民收入初步估计》、《中国国民收入(1931-1936)——一项探索性研究》等文中,有关于1930年代中国国民生产总值的初步估计⑩。据巫氏自己讲,德国学者Dresdner Bank在1926年也做过一个很粗略的估计(11)。尽管如此,就统计数据和方法而言,只有巫氏的研究才具有体系性和开创性。因故,笔者也赞同巫氏是最早一位专论中国史中国民所得的学者。

      1930年代后期,巫氏有感于中国国民所得研究的滞后,萌生了亲身研究此课题的念头。在涉览了许多相关资料之后,巫氏首先完成了关于国民所得研究的思路及所用方法论问题,其后成书为《国民所得概论》。1947年,巫氏及其团队关于国民所得估算的研究成果最终成稿出版。在这部负有盛誉的著作中,巫氏首先说明了国民所得的相关概念及其估算的方法,并对11项涉及国民所得的绝大多数行业进行分门别类的估计,最后还分析估算了当时消费和投资两项内容。巫氏的估计重点放在1933年,他初步估计这一年中国国民所得为19 946百万元,人均所得仅为46元。其中就产业结构而言,农业是占比重最大的行业,为61%,此尚未包括农村手工业。中国国民生产能力之低,实足惊人(12)。当然,巫氏的估算实际上是囊括了自1931年至1936年的国民所得、各行各业的数值及比重、国民所得可支配收入等,并绘制成表,一目了然。然由于其他年份资料及可靠程度不及1933年,所以该书标题仅标示1933年,此种实事求是的治学精神令人钦佩。

      《国民所得概论》一书发行,立即引起了海内外的瞩目。费正清认为:“此书是对中国国民所得现有的最详备的估计。”联合国1948年出版的《各国1938-1947年国民所得的统计》中的中国部分,即采用此书的估算结果(13)。当然,该书在当时也引起了一些争议和质疑。时任哈佛大学教授的西蒙·库兹涅斯就认为该书估值过低(14),后巫氏在认真吸取各家意见之后又对原来的结果进行了修订,修正之后的1933年国民所得值增加了373万元,较原数增加了1.8%。不过,修正之后的结果并未改变他原有的估计和分析(15)。

      值得注意的是,巫氏在此书所用的“国民所得”概念,并非完全是我们现在通行的GDP或GNP概念,但它可近似理解为国内净产值。国民所得接近于GDP,而可支配国民所得则接近于GNP,均可泛指一般的国民收入(16)。由于概念以及统计材料等因素所限,巫氏采用了两种不同的方法来研究检验其国民所得值:一是增加价值法,另一是消费及投资法(17)。此两类方法也与我们较常使用的生产法、支出法等相近。总之,巫氏的先行研究开创了中国史中国民收入研究的先河,也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数据支持,以至于吴承明称誉道:“(此书)首创这个研究领域,沿用至今,无出其右者。”(18)

      1950年代,身居国外的张仲礼在其一部名作中利用官方、非官方的材料、海关资料及日本调查报告等材料,对1880年代的国民收入(GNP)进行了粗略估算,统计了农业、矿业、制造业、运输业、金融、贸易、住宅、政府服务、绅士等行业的净产值。据他估计,此一时期的国民生产总值约为280亿元(约合27.8亿两白银),人均为7.4两白银,农业占总产值的60.1%,制造业为7.2%,流通行业占8.9%,其他服务业占23.5%(19)。张氏的研究成果在欧美学界产生极大影响,广为人知,成为后来欧美中国学研究的基础性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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