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朝宿之舍到商铺

——汉代郡国邸与六朝邸店考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侯旭东,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北京 100084

原文出处: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汉代郡国在都城设立的住宿设施“邸”服务郡国官吏。郡县官吏因各种事务到朝廷从事公务,刺史因年末到京师奏事,入住郡邸当是常态。除上计外,临时赴京师公干要下榻郡邸需要在传文书上标注,计吏入住可能有律令规定,无需每次在文书上注明。郡邸不止是官吏进京的住所,亦是官场私下交往的重要舞台。南朝时期邸从王公住所发展成为渔利的商铺,称为邸店或邸舍,是与邸的特殊地位、使用者可利用官方渠道与机构免费运送货物分不开的。这种假公济私的做法蔓延南北,南北朝末年南北竞相开始向邸店课税,加上唐代以后法网渐严,其特权地位受到挑战,邸店逐渐沦为一般商铺的通称。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2 年 01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一、前言

      当今中国,上至各省、直辖市与自治区,下到不少县市,乃至企业、学校,都在首都北京设立“驻京办事处”一类机构,派人常驻北京。最近一些“驻京办”因与腐败颇有关联而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2010年国务院下令撤销大部分驻京办。①这类机构看似是1949年以后新出现的,其实至迟在秦汉时期已经存在,这就是京师乃至郡治所存在的各种“邸”。用唐人的解释,即“郡国朝宿之舍,在京师者率名邸”。②

      关于邸,宋人王应麟初步整理了有关资料,指出汉代有刺史邸、郡国邸与县邸,③清初大儒顾炎武曾经说过“邸如今京师之会馆”,④此说颇有影响,其实并不准确。20世纪初,王国维开启了对“邸阁”的研究,中日学者多有涉猎,1996年湖南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中出现的大量“关邸阁”,使“邸阁”再次成为讨论的论题之一。⑤汉代的各类“邸”,学者或依据简牍,深入探讨其功能,或考述其类型,解决了大量问题。特别是裘锡圭先生利用简牍与文献,区分了汉代“邸”与“阁”的功能,确认了“县邸”的存在。⑥谢桂华先生则利用居延新简进一步指出汉代西北屯戍区中“邸”与“阁”均设在候官所在地,两机构每天都要派一名障卒或省卒轮流看守,称为“守邸”或“守阁”,并详细讨论了“阁”的用途。⑦

      不过,以往研究或专注于边境地区的邸与阁,或仅限于从住宿机构、⑧同乡关系的依托甚至结社等角度认识“邸”,⑨系统的讨论也已出现。⑩这里有必要从国家统治运转的角度对汉代“邸”的功能做一番考察,到唐代,“邸店”成为综合性商业经营场所的代称,“邸”如何从官府的机构发展为商业机构,演变的背景也值得探讨。

      在具体论述之前,尚需对汉代“邸”的沿革与类型做些补充说明。

      首先,“郡邸”秦代已经出现。(11)1990年代陕西西安北郊相家巷,即秦代甘泉宫遗址,出土的不晚于秦末的封泥中就发现了多枚“郡左邸印”、“郡右邸印”,(12)可能是朝廷统一管理各郡设于咸阳的郡邸的机构。(13)这些封泥各被分为两式,究竟是前后相继,还是同时各有两印、两机构,尚不清楚。云梦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工律》:“邦中之(徭)及公事官(馆)舍,其叚(假)公,叚(假)而有死亡者,亦令其徒、舍人任其叚(假),如从兴戍然。”这里出现的“舍”是泛称,大概就包括了“郡邸”。这类设施西周时期应就已存在,诸侯为朝见天子,在畿内的落脚处就是秦汉“邸”的前身。《仪礼·觐礼》“天子赐舍”,《礼记·王制》“方伯为朝天子,皆有汤沐之邑于天子之县内,”说的均是此类设施。

      邸的类型,秦代应该只有郡邸,汉代京师有郡邸、国邸与夷蛮邸,是否如王应麟所言,有刺史邸,尚无强证。王应麟最早据扬雄《答刘歆书》指出汉代有县邸,(14)裘锡圭先生复从《水经注》卷二二《渠水》检出陈县城内汉相王君造《四县邸碑》。此外,据江苏连云港东海县尹湾汉简《元延二年日记》,墓主师饶在该年二月六日“旦发,夕谒,宿邸”,(15)此邸亦是东海郡下的属县邸。(16)上述三资料显示两汉时期郡治所在地设有属县邸,如果不是制度,至少也是很常见的情形。另外,如裘锡圭、谢桂华两位先生所论,西北边地,甚至在相当于县级的候官亦设有邸。或缘于辖区广阔,下属往来不便。此外,有时在皇帝驻跸的“行在所”也会临时设立“邸”。(17)

      文献之外,保存至今的不少汉代铜器为各类邸所用,可见当时的称呼。这些邸,除了诸侯国邸以国名,如“河内邸”、“清河邸”外,一般郡邸恐均称为“郡邸”,县邸似亦无专称,泛称为“县邸”或“邸”。

      东汉初年,沿设郡邸,中期一度不存,后期复立,似集中在一地,名为百郡邸。

      郡国邸的主要用途是住宿。使用者包括各地赴京朝请的官吏,年终上计例行来京的官吏,各地选送京师的孝廉秀才亦可居住,在京求宦者也能留宿其中,管理则是由各郡出资,并派人负责。(18)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凝聚乡人的作用。(19)

      二、郡国邸的用途:从敦煌悬泉汉简说起

      以上关于汉代郡国邸的概括并没有利用悬泉汉简。甘肃敦煌悬泉遗址出土的西汉的“传”,即汉代官吏出公差所持的通行证与介绍信中也发现了一些涉及“郡邸”的资料,对于进一步认识郡国邸的用途颇有价值,不妨先罗列于此:

      1.初元元年闰月癸巳朔丙申,敦煌大守千秋、长史奉憙、丞破胡谓过所县津:遣渊泉亭长韩长逐命三辅、陇西、上郡、西河郡。乘用马二匹,当舍传舍、郡邸,从者如律令。三月癸亥西ⅡT0213②:140

      2.□□□□□□□□朔己丑,敦煌大守千秋、长史奉憙、丞破胡谓过所河津:遣守卒史盖延寿奉上捕亡乘用……乘马二匹,当舍传舍、郡邸,从者如律令。四月丁巳西ⅡT0213③:120

      3.敦煌大守千秋、长史昌、丞忠谓敦煌次为驾……传舍、郡邸,如律令三A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