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世典籍和出土文献中的相关记录都证明:先秦时代已经形成了系统的山林川泽管理制度,当时思想家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的言论,有些已达到了相当高的认识水平,①对此,科技史和农林史家早就有所探讨。②最近一个时期,随着环境史和生态文明研究不断升温,史学、哲学、环境科学等领域的学者纷纷从不同角度对古代生态思想观念和环境资源保护进行探讨,论著叠出,陈陈相因,其中先秦部分的内容始终非常凸显,后代则似乎乏善可陈,往往被简略带过,甚或只字不提!我们注意到:近年来,见诸报刊和书籍中的长短论说,对“传统生态文化(文明)”几乎是众口一词地大加赞颂,对先秦生态思想和环境保护的评赞更是越来越高,文化自豪感溢于言表。其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亦并非全无凭据。 然而,这些论说并未深入到具体“历史情境”之中,许多悬空式的评赞并未能帮助我们认清历史真相,反倒造成了很大困惑:先秦社会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类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很有限,资源耗减和生态破坏远不如后代严重,居然就形成了系统的管理保护思想与制度;秦汉之后,农耕经济不断扩张,人口—资源关系亦渐趋紧张,环境生态问题随之而来——首先是黄河中下游,后来扩展到长江中下游和更多区域,然而后代国家并不比先秦更加重视保护环境资源,反而保护意识逐渐淡薄,管理制度逐渐松弛。为什么中国早在两三千年之前就产生了那些优秀的环境思想和生态智慧,何以那些“早生早熟”的管理制度在后代非但没有显著发展、反而明显倒退了?是什么原因造成它们后续“发育不良”?在这些疑问背后,还隐含着更大的历史困惑:假若中国先民早在两三千年前就已经具备了非常高明的生态思想智慧,并且很好地实践于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之中,那么,后来森林破坏、物种减少、水土流失、河湖淤废、水系紊乱、旱涝频仍等等一系列严重生态问题又是如何不断产生和加剧的呢?! 要想回答这些问题,就需弄清先秦山林川泽资源保护思想理论之所以产生的社会基础究竟是什么?当时制定和实施许多礼制、禁令真正目的究竟何在?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将它们放回原有的自然—经济—社会系统中进行深入考察,结合具体的历史情境予以理解。本文拟就此作一点初步尝试,以期抛砖引玉。 一、农耕经济的发展与采捕经济的式微 先秦山林川泽资源管理保护的思想和制度是伴随着农业发展而产生的,这是许多研究者相当一致的看法。李根蟠指出:先秦时代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思想的理论依据,是古代农学中关于正确处理天、地、人关系的“三才”理论。③不过,中国史著述中的“农业”,在不同语境下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有所谓“大农业”与“小农业”之分。一般情况下,论者并不特意将两者区分开来,农家生产经营的所有项目,包括作为生计补充的采集和渔猎在内,都被视为农业的组成部分。④然而从历史上看,采集渔猎与农耕种植是前后演替的两种不同经济类型或生计体系,农业时代的采集渔猎是前一时代的经济孑遗。我们认为:做出这样的区分非常必要,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揭示先秦社会重视环境资源保护的特殊历史背景和意义,而不至于发生严重的认识偏差。 合理利用和积极保护山林川泽资源的思想与制度,是在周秦之际逐步形成体系的。古籍中偶尔提到更早时代的做法和禁令,都是后人的想象性追述。⑤当我们初步研读了被当作环境保护史料而不断引述的那些文字,立即产生了这样的直觉:不论是当时人说当时事,还是后人对前代的追述,话锋都是指向樵采捕猎!这似乎暗示:先秦思想家所表达的首先是对樵采捕猎对象逐渐匮乏的忧虑,国家礼制禁令则主要着眼于保证天然生成的物用财货和“山泽之征”的来源。其动机和目的并不等同于今天所说的保护生物多样性,更非针对诸如气候变化、水土流失、地力衰竭和河流决溢之类的生态问题——这些问题是汉代以后才凸显出来的,那时尚未构成严重的社会困扰。倘若这种感觉无误,则我们对于采集捕猎如何走向衰微、周秦社会何以仍然特别重视这个产业及其所依赖的山林川泽资源,就需特别做出一番说明。 农业史和经济史家素来偏重主要生产领域的问题,尤其对新发展、新进步情有独钟,对于退居次要地位的产业则甚少措意。故而关于殷商时期渔猎生产的研究成果尚称丰富,⑥西周以后的情形则很少被专门讨论。姬周民族以擅长农耕著称,周秦之际又是生产工具、农作技术、生产关系和经济制度发生巨大变迁的时期,其间有很多新事物、新现象需要重点探讨,而自远古一直延续下来的采集捕猎生产则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农史著作中往往只是简略提及,⑦一般史学论著就讨论得更少了。⑧文学史研究者倒是似乎更有兴趣,先后有不少文章发表,⑨但基本上都只是罗列现象,对采集捕猎生产之于当时社会的经济意义,也没有加以深入讨论并给予充分估量。 环境史研究当然要考察历史上的经济变动。但它采用不同的视野、路径和评量标准,既不过分偏执于社会一端,也不只看主要产业而忽视次要产业,而是注重从人与自然之间的整体生态关系中考察经济历史变动,重点揭示不同能量生产转换方式(经济类型、生产方式)对于特定时代和区域人类生态系统存续、发展所具有的生态意义,以及它们彼此消长的生态原因与结果。任何一个经济类型乃至生产项目,只要继续存在,即便并不占据主导地位,即具有一定社会—生态意义,也就应当被纳入观察和思考的范围。 基于这样的认识,下面简要回顾一下早期中国社会经济中心——黄河中下游地区(亦即古代山林川泽保护思想与制度最早形成之地)经济演变的大致脉络,并试图梳理出其间生态关系的变化轨迹。 大约在距今一万年前,黄河中下游开始出现作物种植和家畜饲养,开辟了当地经济发展的新方向,改变了人民的谋生途径,人们从此不再单纯依赖于自然天成的衣食资源;而是通过对动植物生命过程实施人为干预来获得生活资料。大量考古资料证明:在新石器时代,当地居民对动植物的利用逐渐由仰赖自然向人工培育缓慢转变,通过驯化和栽培黍、稷、稻、麻、麦等植物获得米粮,通过驯养猪、鸡、犬、马、牛、羊补充肉食,创造了原始的农田生态系统和牧养生态系统,人类与特定种类的动植物之间形成了彼此依存、互利共生的关系,改变了人类对自然生物的单向依赖,这是当地人与自然关系史上的一次伟大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