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主体论”批判

作 者:

作者简介:
夏中义,1949年生,本校文学院文学所副所长。

原文出处: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199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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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未来将给刘再复何种历史评判,作为一个文论家,他已为新时期文坛提供了别具一格的人文美学则是事实。我所说的刘氏人文美学,主要是指其著名“三论”:即由“性格组合论”、“文学主体论”和“国魂反省论”所合成的学术建筑。

      本文旨在剖析其“文学主体论”。

      1

      刘氏美学建构从“性格组合论”转到“文学主体论”,其思维动力是内在的。假如说,以前,“性格组合论”是靠经典型性格定式来间接影射一般人性结构;那么,现在“文学主体论”则是直接关注文学创造或接受环节中的人。尽管沉醉于文学世界的作家或读者,作为文明舞台上的非实践性角色,对于人性发生学研究未必典型,但比起虚构性的文学“人”来,他们毕竟首先是活生生的历史人,而把活人当作人性考察的对象,这总要比隔靴搔痒式的影射来得稳当。可以说,“文学主体论”的“主体”要比所谓“性格”更契合刘氏美学研究的历史起点。

      “主体”或“主体性”概念确实是刘氏《论文学的主体性》问世后才席卷新潮文坛的。“主体”概念为何有此神通?第一,从当代思潮史角度看,因为它不仅唤醒了新时期曾一度沉寂的异化和人道主义讨论,而且疏通了五十年代“论文学是人学”那条曾被淤塞的思路,并将它提到主体意识的高度来继续反思;第二,对刘氏美学结构而言,它不仅提供了作者所亟需的哲学基础,并还大大拓展了“以人为思维中心”的文学研究空间,即从小说性格探索扩张到了基础文论更新乃至文学史系统重估。

      “主体”作为刘氏“文学主体论”的核心范畴取自李泽厚。但值得回味的是,李氏早在1976年前写《批判哲学的批判——康德述评》时就已深究“主体”命题,后又撰文《康德哲学与建立主体性论纲》发表于1981年,为什么不在1976年,也不在1981年,而偏偏是在1986年刘氏推出“文学主体论”,“主体”才象旗帜高高地升腾于新潮文坛?原因有二。首先,文坛在1986年的人性觉醒度远不是1976年或1981年所能比拟:1976年举国陶醉于十月胜利的政治狂欢,还未能沉到哲学层去挖掘“文革”浩劫赖以泛滥的文化根子,1981年则是刚刚涉足人性禁区即被判越位;而1986年,无论西方现代文化哲学倒灌还是国内先锋派小说对人性深度的迷恋皆已酿成热点,这就为新潮文坛弥漫“主体”意识预制了时代氛围。其次,必须指出的是,文坛当时所普及的也确是刘氏“主体”论而非李氏“主体”论,或者说,李氏“主体”论是通过通俗版的刘氏“主体”论,才契合了文坛的普遍期待水平。

      刘氏“主体”论对李氏“主体”论的亲和性是显眼的。因为,刘氏美学建构虽以人性研究为原动力,但大部头的“性格组合论”并未给人性以明晰的逻辑界定,无论“从美恶并举到美丑混绝”还是“一元两重深层整体结构”定式,皆只能暖味地隐喻某一人性形态,而不能从哲学上阐明人性实质。刘氏所渴求的恰巧是李氏所具备的。李氏根据唯物史观,简明地将人性归结为人的主体性的内在方面,这就使根基流离的刘氏美学获得了立足点,于是也就促使其理论建构从“性格组合论”转向了“文学主体论”,亦即从哲学角度来深入探讨人生。

      但同样显眼的是,李氏“主体”论在刘氏那里,已被简化乃至走了味。李氏是从人性发生学角度来阐释“主体性”的。他认为,“主体性”作为人类在漫长的历史性活动中所获得的超生物性有两大显现形态:其在外展现为实践性工艺——社会结构;其在内积淀为精神性文化——心理结构。该文化——心理结构作为人性载体,是指凝聚文化——价值信息的自身自然,或倒过来,受制于工艺——社会结构的文化——价值规范也只有在这经受历史性进化的超生物心中才能萌发且奉行。这便是人从自然向历史的生成,亦即区别一般生物性的人性之发生。用马克思的话说,这是“自然的人化”或“人化的自然”。“自然的人化”是指人从自然向历史的生成;“人化的自然”是指生成过程的结晶——亦即生物性的人类机体能量系统只有承受历史性实践——精神的修炼才出落为真正大写的人。显然,在李氏眼中,人性仅是主体性的内化形态,人性小于主体性。有意思的是,刘氏也正是从人格角度来吸吮并简化李氏“主体”论的。

      刘氏简化李氏“主体”论自有其合理性。因为刘氏重在研究“文学主体”,即处于创作和接受环节中的人。诚然,职业作家和读者群的出现作为社会现象,离不开生产力发展所导致的历史性分工,但比起背负青天的躬耕者,埋头书案的作家和读者毕竟离功利实践甚远。有人形容物质生产与文学审美的关系犹如大地与云霓,此说甚佳。云霓纵然由地气升腾汇成且转而化雨降霖润物,但当云霓尚属云霓,它仍象天马行空,高高在上,与沃野林莽有天壤之别。由此看来,刘氏着力从人性形态学而不从人性发生学,从个体角度而不从群体角度,从内在方面而不从外在方面来阐释“主体”未必无理。其实,即使是再三申明“主体性”实践哲学实为“人类学本体论”的李氏,也承认人类学本体论“更着重于包括物质实体在内的主体全面力量和结构”,主体性“更侧重于主体的知、情、意的心理结构方面”,〔1 〕并提出作为个体的“个性化特性、多样性和丰富性”只有在“审美——艺术结构”中才更显突出。〔2〕可惜,囿于课题重心, 李氏当时无力对主体性的内在方面即文化——心理结构命题作充分抒展,而只用简约凝重的行文录以备忘。李氏的研究终点就这样成了刘氏的起点。刘氏确实想从哲理郁勃的李氏矿床中洗练出美学的金子。于是新潮学界出现了一次哲学和美学的协同探险:李氏是从“主体”的外在方面去洞悉人类群体本性的历史发生,刘氏则从“主体”的内在方面去描绘人类个体心灵的诗化形态,——这简直象一场韬略卓越的里应外合,目标是要攻克人性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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