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国教育研究前沿与热点问题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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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0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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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过不平凡的2009年,我们迎来充满希望的2010年。过去的一年,我国经济发展经历了严峻的考验,教育事业也取得巨大成就。伴随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迈进,我国教育新的阶段性特征越发凸显,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亟待分析与破解。教育研究更加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取得重要理论进展,并对教育实践产生重要影响。本报告依据有关报刊发表的文献,对2009年度我国教育研究前沿与热点问题进行述评。

      一、教育改革的方向和路径

      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中国教育问题的复杂性和教育改革任务的艰巨性。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教育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2009年,针对教育改革进程中出现的问题,专家学者们积极建言献策,以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创新。

      (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教育改革的方向

      近年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提法时时见诸媒体,不仅为党和国家领导人所积极倡导,被写进党的十七大报告,而且成为“两会”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有学者指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努力方向和总体性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与教育坚持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教育意义。在当前条件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加和保障教育投入,创新和完善教育制度安排,优化和提升教育运行质量。[1]还有学者指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我们党为人民服务宗旨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就是要办符合国家发展需要,同时让受教育者个人满意的教育。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兼顾人民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这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2]

      (二)体制改革是教育改革的关键

      改革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必由之路,在现阶段,体制改革是教育改革的关键。有学者指出,教育体制改革的基本问题是正确处理政府、社会、学校之间的关系,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有效参与、学校自主办学的教育新体制。因此,建立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参与办学,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是教育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的必然选择。[3]还有学者认为,制度创新是新时期政府与学校关系重建的基本路径。一种健康的政府与学校关系的形成,需要多方面的制度完善与创新。[4]

      为使人人在受完全的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受公平的、有质量的、适合的、终身的教育,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为学有所教提供制度保障。有学者指出,首先,进一步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中央政府对国家教育事业的宏观管理,加强省级人民政府对区域内教育的统筹管理,理顺政府、社会、学校之间的关系,以现代学校制度推进学校特色发展;其次,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构建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教育的新体制;再次,进一步深化教育投入体制改革,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建立健全公共教育财政制度,不断强化政府对公共教育的保障责任,健全和完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5]

      城乡教育二元结构问题一直是教育改革举步维艰的一个原因所在。破解城乡教育二元结构,推进和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必须从改革制度入手。为此,有学者指出,首先,要改革教育管理制度,明确政府职责,完善户籍、学籍管理制度;其次,要改革教育投入制度,明确经费保障责任,完善经费管理机制,明确政府解决流动人口受教育问题的教育投入责任,公共教育财政制度应覆盖整个教育体系;再次,要改革人事制度,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制度和教育质量问责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强化教育督导中的“督政”环节,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把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官员施政约束的评价体系。[6]

      (三)教育改革的方法与路径

      教育政策的制定直接影响到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及进程。随着国家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各级各类教育政策相继出台,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政策体系。其中党和国家若干重大政策文件奠定了我国教育政策的基础,明确了教育发展的方向,推动了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教育政策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7]

      有学者指出,教育改革要避免基于本质主义与二元对立的逻辑、立场与单向度思维方式,以免教育改革因“钟摆式”动荡而陷入困境。[8]教育咨询在教育政策制定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实现教育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保证。有学者提出,建立教育政策咨询委员会,以有效发挥教育咨询在教育决策中的作用,建立更加完善的教育决策程序与机制。[9]

      当代中国教育改革过程中,一直存在着激进和保守两种改革倾向。激进改革主张采用颠覆性手段来实现改革目的;保守改革秉持教育发展的常态路线,主张平稳革新。有学者分析指出,根源于“有限理性”的渐进改革适合植根于中华文化基础上的中国教育改革现实,具有激进和保守两种改革倾向不可比拟、不能超越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主要体现在:渐进改革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改革;改革的力度是改革创新为主、继承传统为辅,以扬为主、以弃为辅;改革的路线是循序而改,改中有变,变必有果。[10]

      二、教育公平的重点和实施策略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保障公民公平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是我国的基本教育政策。2009年,伴随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推进和深化,特别是针对长期形成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专家学者就教育公平的重点和实施策略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

      (一)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的基础

      接受公平教育是法律赋予全体公民的基本权利,与每个人的一生命运息息相关。学有所教,就是人人受公平的教育。[11]有学者就教育结果公平的定义提出,就结果而言,教育公平的本质并不是需要每个来自不同背景的学生在学业成绩上完全的平等,而是将教育无法控制的那部分变量排除之后,只考虑教育系统自身的变量对学习成绩所造成的影响是平等的。教育结果公平作为一个量化的指标,不仅可以评价教育结果本身,还可以对教育起点、教育过程进行评价和衡量,作为一个结果指标检验教育起点和教育过程实施的效果。[12]有研究发现:教育对社会的贡献不单单体现为它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同时它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作用,即作为一种重要的代际流动机制,承载着促进社会流动、保证社会公平和维系社会稳定的功能。故国家在大力发展教育的同时,应该更加重视教育平等,创造更加平等的就业机会,最终促进社会公平。[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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