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什么

——“国家即阶级压迫工具”探本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海明(1950-),男,吉林白城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伦理学与国家理论。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晋阳学刊

内容提要:

国家是拥有最高权力及其管理组织或政府的社会,因而也就是拥有主权的社会,也就是最大且最高的社会,也就是独立自主的社会。因此,最高权力及其管理组织或政府乃是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的最根本特征。这种特征是如此根本,以致西方现代主流思想竟然将国家与最高权力及其管理组织或政治组织、政治实体等同起来,从而误以为国家就是最高权力及其管理组织,就是政权、政治组织或政治实体。马克思主义则从此出发进一步得出结论说:国家就是阶级压迫的工具。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0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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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987(2010)03-0040-09

      何谓国家?在人类所创造的概念中,国家恐怕是最难定义的了,以致列宁在界说国家时曾这样写道:“国家问题是一个最复杂最混乱的问题。”[1]41而到了1931年,C.H.泰特斯所列举的国家定义竟然有145种!所以,克烈逊和斯卡尔尼克说:“几乎每位学者都会提出自己国家定义,这些定义不可避免地会同已有定义有细微差别,虽然其中有些由于有相似的方法而可以被认为是组成了一些‘学派’。因此,要达到一种综合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根本不存在为整个学术界所公认的国家定义。”[2]然而,有一点几乎无人质疑,那就是,国家最邻近的上位概念乃是社会:国家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属于社会范畴。因此,界说国家须先定义它的最邻近的上位概念:社会。这恐怕就是为什么“国家与社会”会成为研究国家问题的新兴分析范式的缘故。

      一、社会:国家最邻近的上位概念

      何谓社会?就中文来说,“社”本为祭地神之所。《孝经·纬》说:“社,土地之主也。土地阔不可尽敬,故封土为社,以报功也。”“社会”则是指人们在“社”这种地方的会合,进而指人们在节日里的会合、集会。宋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秋社》中写道:“八月秋社……市学先生预敛诸生钱作社会……春社、重午、重九亦如此。”逐渐地,“社会”便泛指人们的任何群居、会合了。西文“社会”,society(英)和societe(法)都源于拉丁语socius,意为“伙伴”,后经西塞罗而引申为“人类的共同体”;德语中的“社会”gesellschaft,原意也是“伙伴”,后来也引申为“人与人的结合”。

      可见,“社会”的词源,中西相通:均为人与人的集合体、结合体、共同体。细察先哲论著,对于“社会”的概念,亦多如此界说:“社会是个人的集合。”(横山宁夫)[3]“社会就是某一部分人为实现某些特定目的而合作的集合体。”(罗素)[4]“社会仅仅是一群有交往的人的名字。”(席穆尔)[5]12“社会就是任何一群人,他们之间或多或少在意识上存在着关系。”(艾尔活)[5]12“社会就是一群享有共同地域和共同文化的相互作用着的人。”(罗伯逊)[6] 。

      确实,社会乃是因一定的人际关系而结合起来的人群,是两个以上的人因一定的人际关系而结合起来的共同体,是两人以上的集合体。因此,社会之为社会,在于两个特点:一个是,社会与个人对立,社会不是个人,而是个人的集合,是两人以上的共同体,是两个以上的人联合起来的人群;另一个是,仅仅有两个以上的人在一起、仅仅有人群,还不是社会,只有当这些人发生一定的人际关系从而结合起来,才是社会。设有一群毫无联系的人行走在深山老林,那么这一人群便仅仅是人群而非社会。然而,同是这一群人,如果行走于闹市,那就是社会了。因为前者是一种毫无人际关系的人群;而后者则因行走在闹市而具有了一定的人际关系,如是否遵守交通规则,是否互相妨碍或妨碍他人等等。所以,孙本文先生说:“凡是具有交互与共同关系、与表现交互与共同行为的一群人,都可称为社会。”[7]

      进言之,因一定人际关系而结合起来的人群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无组织的,如电影院里看电影的人群、候车室里候车的人群、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另一类则是有组织的,即所谓团体、集体、集团,如省、市、县、党、团、工会、阶级等等。社会显然主要是指后者:社会,要言之,就是有组织的人群,就是团体、集体。所以费希特说:“一个社会是有组织的人们的一个集体。”[8]

      综上可知,所谓社会,主要地讲,亦即团体、集体,是有组织的人群;全面地说,则是因一定人际关系而结合起来的人群,是两个以上的人因一定人际关系而结合起来的共同体。

      界定了社会,似乎就可以定义国家了。因为国家不过是社会的下位概念:国家是一种特殊的社会。那么,国家究竟是一种怎样的社会?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的种差或根本特征,乃在于最高权力:国家是拥有最高权力的社会。但是,权力概念,众所周知,乃是社会科学最复杂且最关键的概念,自古以来,一直众说纷纭。然而,不懂得何为权力,也就不可能懂得何为最高权力,也就不可能确定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的种差或根本特征,因而也就不可能界定国家。所以,界定国家的另一个前提,是界定权力概念:国家的种差就存在于权力概念的外延之中。

      二、权力:国家的种差

      在西方语系中,“权力”的英文是power,来自法语pouvoir;而pouvoir则源自拉丁文potestas或potentia,两者又都源自动词potere,意为“能够”、“能力”,引伸为一个人或物影响他人或他物的能力和力量[9]595。汉语“权力”的词源含义比较复杂。在汉语中,“权力”往往被简称为“权”,“权力”与“权”是同一概念。就“权”的词源含义来说,原本指一种测定物体重量的器具,亦即秤锤和秤,引申为动词,表示衡量。所以,《广雅·释器》说:“锤谓之权”。《汉书·律历志上》说:“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这样,进一步引申于社会人际关系,“权”便因其能够称物平施、决断轻重而具有某种“控制力、影响力、能力和力量”之意蕴。“权”与“力”合起来构成“权力”一词,无疑使这种意蕴显示出来,表示一个人影响、控制他人的能力和力量。

      可见,无论中西,权力的词源含义说到底都是指影响,表示一个人影响他人的能力和力量。权力的定义就是从其词义而来。因为从概念上看,正如特伦斯·鲍尔所言:“权力基本上是指一个行为者或机构影响其他行为者或机构的态度和行为的能力。”[9]595马丁也这样界说道:“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权力指由对象、个人或集团相互施加的任何形式的影响力。”[10]这就是为什么,达尔会将权力归属于“影响”范畴:“政治学家采用形形色色的术语:权力、影响力、权威、控制、说服、强权、武力、强制。为方便起见,我们不妨称这些词为‘影响力术语’。”[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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