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分析视野下的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关系

作 者:

作者简介:
栗洪武,教育学博士,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郭向宁,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西安 710062)

原文出处: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分别具有不同的类型,并构成相应的系统和大致的对应关系。所谓“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相互关系”,是在同一系统中同一类型的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相互关系。所以,从类型分析的视野认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关系问题,是解决“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之间矛盾”的一种有效方式。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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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09)02-0118-05

      所谓教育理论是指针对整个社会系统或教育子系统内各个因素间相互关系研究的成果,是人们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理性认识;而教育实践则是“人类有意识地培养人的活动”[1],是以培养人为目的的实践。从哲学角度讲,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关系问题,本质上是认识与实践的关系问题。在认识过程中,由于认识主体受到政治意识、知识水平、社会风俗、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客观世界的复杂性和实践活动的多样性,必然导致人们在认识过程中产生主观与客观不相符合的现象,这一问题构成了认识过程中的基本问题,是认识论的基本矛盾。认识的主要任务就是不断地解决这一矛盾,使人们的主观认识与客观现实基本相符合,进而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目的。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抽象概括总是表现为同一系统内不同类型的具体的、活生生的认识与实践的关系问题。具体到教育系统中,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分别具有不同的类型,从而在其同一系统内大致形成相互对应的关系。所以,从类型分析的视野认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关系问题,是解决“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之间矛盾”的一种有效方式。因为,类型分析是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理论框架,也是揭示研究对象本质或属性的重要方法。

      一、教育实践的类型分析

      教育实践作为人类实践的一部分,既有人类实践的一般共性,又有其自身内在的规定性,并构成自己相应的教育实践系统。“教育实践活动也是系统的。单个的教育要素不是教育实践……教育实践是不同的活动形式构成的活动体系。”[1]在教育实践这个系统中,根据不同的参照标准可以将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依据参与实践活动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教育实践划分为国家的、群体的和个体的实践(或宏观的、中观的、微观的)三种类型。所谓国家的教育实践,顾名思义,其活动主体是国家,是指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总体教育实践活动。如我国在全国范围开展的教育体制改革以及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等实践活动。这种类型的教育实践活动,其内涵具有整体性和统一性,其外延具有全国性或大范围性,其特点是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与规范性。所谓群体的教育实践,主要指教育系统内部各个子系统或某个特定的群体所进行的教育实践活动,如教师教育、职业教育、中小学教育等实践活动。这种类型的教育实践活动,其内涵具有分类性和专门性,其外延具有边界性(即所有系统都有边界,并以此与其他系统分隔开来)和区域性,其特点是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与方向性。所谓个体教育实践,是指具体到一个教育实体所从事的教育实践活动。如某所学校内部的教育教学改革活动、某个教师的教法改革实验等。这一类型的教育实践活动,内涵具体,外延确定,具有灵活性和单一性的特点。

      第二,依据实践活动的范式不同,可以将教育实践划分为常识性的、规范性的、创造性的几种类型。所谓常识性的教育实践,是指实践者根据已有的经验和对教育问题的认识,按部就班地进行的日常教育实践活动。这种类型的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日常性、自觉性和持久性等特点。所谓规范性教育实践,是指实践者根据国家政策、法规以及教育组织制定的规章制度等所进行的实践活动。这种类型的教育实践活动,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统一性等特点。所谓创造性的教育实践,是指实践者所进行的独特的、创造的教育实践活动,或是在对已有实践活动进行反思的基础上的教育改革活动。这类教育实践活动的显著特点是具有探索性和创新性。

      第三,依据理论对实践活动影响取向的不同,可以将教育实践划分为“常识”性取向的、“应用科学”性取向的、“实践”性取向的、“批判”性取向的几种类型。所谓“常识”性取向的教育实践,是指实践者在对“常识”理解的基础之上所从事的教育活动,其特点是实践决定理论的效度,而不是理论决定实践的效度;所谓“应用科学”性取向的教育实践,是指以科学经验验证的法则作为解决教育问题的实践活动,其特点是通过运用科学理论来指导实践,从而排除实践中人的主观性影响;所谓“实践”性取向的教育实践活动,是指在一定的教育理论启发下,通过培养实践者的“实践智慧”而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其特点是根据实践问题选择理论、整合理论和组织理论,并针对实践问题的需要来优化理论、发展理论和建构理论;所谓“批判”性取向的教育实践,是指通过增强实践者的“理性自主”,使他们排除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而从事的教育实践活动,其特点是实践者不受外在因素的影响,通过自我反省做出合理的实践行为。

      二、教育理论的类型分析

      从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相互关系来看,教育理论也具有不同类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依据理论研究的目标指向不同,可以将教育理论划分为国家目标指向的、群体目标指向的和个体目标指向的(或宏观目标指向的、中观目标指向的、微观目标指向的)三种类型。所谓国家目标指向的教育理论,是指针对国家或某个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教育问题做综合性、系统性的研究而形成的教育理论。如对教育与政治、教育与科技、教育与文化、教育与人口关系的研究,以及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目的、教育制度、教育结构和类型的研究等,所形成的相关问题的教育理论。这些研究范围大,涉及面广,其理论具有较强的整体性、综合性和全局指导性等特点。所谓群体指向的教育理论,是指群体在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过程中,针对本群体的实际情况而开展教育理论研究所形成的理论成果。如针对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的研究,某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某大学学科建设研究等所形成的教育理论。这种教育研究是在一定范围内由某个群体所进行的,其教育理论的涵盖范围较确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局部性和方向性等特点。所谓个体目标指向的教育理论,是指个体在对受教育者实施教育的过程中对所面临的问题进行研究所形成的理论成果。如教师对课程建设、学科教学、学校管理等具体问题的研究所形成的教育理论。这种教育研究范围较小,其理论的显著特点是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单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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