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127;K2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952(2009)03-0078-07 西北地区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现代工业十分明显地呈现出以重工业化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化过程。长期以来,西北五省区由于重工业的超前发展,造成轻重工业比例失调、采掘工业与资源错位、重型化存量结构调整难度大、重工业内部自殖机制差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西北地区的经济发展。 西北五省区重工业化结构的形成既有其内部因素,也有外部影响。西北重工业化形成、发展所处的历史条件,国家经济政策、地理环境和资源状况等,都对其形成产生了重要作用。探讨该地区因何优先选择了重工业化道路,有利于我们找到西北五省区工业结构调整的切入点。 一、20世纪三、四十年代西北重工业的奠基 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西北地区优先选择了重工业化道路是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的。 西北近代工业崛起于军用工业。1869年,为了解决镇压西捻军和回民起义的军火供给问题,左宗棠在陕西设立西安机器局。这是西北第一个军事工业生产单位,也是西北近代重工业的发端。1872年,左宗棠率部西进甘肃,将西安机器局迁至兰州,改称兰州机器局。[1]1894年,因甲午战争的需要,陕西巡抚鹿传霖奏准将兰州旧存机器借运入陕西,在西安创立陕西机器制造局,试制军火。次年,更名为陕西机器局。[2]新疆建省后,为巩固边防,1897年在迪化(今乌鲁木齐)成立新疆机器局,修理并制造毛瑟枪子弹及战刀等。[3] 直至20世纪30年代,为抵抗日本侵略中国的需要,国民政府加速开发西北并力主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企业内迁,位居大后方的陕西、甘肃等地承担起支援前线的重任。因而,西北各地不得不优先建立、发展与战争息息相关的重工业。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大力开发西北化工、石油、煤炭资源,集中投资兴建了一批石油、煤炭、电力、化学、机械、电器、建材等重工业企业,使西北重工业基地迅速崛起。这些重工业企业源源不断地将燃料、机械设备供应军工、交通运输部门,还有部分供应民用,推动了西北地区工业、交通运输诸多行业的开发。由于战时经济的需求和引导,重工业发展异军突起,形成了西北重工业化结构。 二、计划经济模式下重工业化认知在西北五省区的实现 (一)中国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共识的形成 早在抗日战争即将胜利前夕,毛泽东描绘新中国将“在若干年内逐步地建立重工业和轻工业,使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4]。 新中国建立之初,加强重工业的建设与国家的安危、社会的稳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1950年朝鲜战争的爆发,增强了中国共产党人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认识。同年,陈云基于“把明年的财经工作方针放在抗美援朝战争的基础之上,与今年放在和平的恢复经济的基础上完全不同”的主导思想,提出下一年的全国财经工作的指导方针:“战争第一,这是无疑问的。一切服从战争,一切为了战争的胜利。没有战争的胜利,其他就无从说起。”“经济建设的投资,要规定这样一条原则:对直接与战争有关的军工投资,对财政收入直接有帮助的投资,对稳定市场有密切关系的投资,这三者应该予以满足。除此以外,应加以削减和收缩。”[5]1952年,李富春、周恩来先后提出,中国经济建设的重点是发展重工业。[6] 1953年元旦,《人民日报》社论提出,中国要由落后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强大的工业国,就必须首先发展冶金、燃料、电力、机械制造、化学等项重工业。9月,毛泽东强调,中国工业建设“重点应当放在建设重工业上”[7]。 经历了抗美援朝,建立、发展中国军事工业及其相关的重工业显得更为迫切。1954年6月,“毛泽东在谈到发展重工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时,又形象地说:‘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7](p.292)要改变落后的经济状况,必须优先发展重工业。 在国家安全决定一切的指向下,“一五”计划期间实行了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确定了军工、煤炭、电力、机械、冶金、石油和化工等重点建设项目。1956年,苏联援建的156个项目陕西、甘肃就占到40个,占全国重点项目的25.7%。[8] (二)经济治理经验的不足与仿行苏联工业模式 新中国建立初期经济基础极其薄弱。1949年,全国工业总产值140亿元,重工业总产值仅为37亿元,轻、重工业比重为73.6︰26.4。[9]而要实现中国的工业化,必须有生产资料包括动力和原材料,因此,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是新中国初建时经济建设的必然选择。 新中国的决策者缺乏经济建设的经验,认为“苏联过去所走的道路,正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榜样”;“苏联因为建立了重工业,就有了机器制造工业,有了汽车、飞机、拖拉机等工业,就有了现代国防工业,就能使交通运输业、轻工业获得不断的有力的发展,就能使农业获得各种新式机器和化学肥料,迅速地实现农业的集体化。我国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正是依据苏联的经验从建立重工业开始。”[10]为此,1954年6月陈云指出:“五年计划规定,轻工业投资与重工业投资的比例为一比七点三,即百分之十二比百分之八十八”。[5](p.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