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的变迁(1950-2006年)

作 者:

作者简介:
董志凯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836)

原文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主要是由政府和各类经济组织实施和推进的。20世纪后半叶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占基本建设总投资的比重偏低;一度较大幅度增加比重来自灾害教训、被迫调整。目前新农村建设的核心仍是基础设施,必须大幅度增加农村中小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这不仅要保障资金来源,还要有得力的组织承接、合理规划,并与农村金融支持和村民责任相结合。投资形成的经济实体要有明确的产权责任和管理。新农村建设、反哺农业的重点应该是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的力度加强与体制改善。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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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社会离不开公共事业,基础设施是一种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目的的综合性产业部门或生产部类。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是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要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必须要有强大的、发达的和完善的现代农村基础设施与之相配套。而基础设施建设是社会剩余产品或资金分配与使用的一个方面,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组成部分,致力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政府的职能之一。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组织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关键环节。

      由于基础设施是为国民经济正常运转提供公共服务的多种物质技术条件的总和。农村基础设施的要素和概念的内涵,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提高而发展充实。农村基础设施的需求总量并不等于农业部门对它的需求总量,而应该包括农产品生产部门的需求总量、加上工业品部门的派生需求量或间接需求量、加上农村基础设施的自我需求量、加上社会其他基础设施对它的派生需求量。这就导致农村基础设施的多种内涵相互交错,目前难以对它的最优投资数量、投资规模、布局等做出精确的数量分析和估计。

      顾及已有的数据和资料,本文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历史研究主要通过农村基本建设投资在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包含农田水利建设投资、县乡公路建设投资、能源通讯设施投资和文教服务设施投资等方面)的文字阐述和可能得到的数字统计分析相结合来进行。概括回顾半个世纪以来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的历史,重点考察直接生产领域(如农田水利、能源)和与生产关系密切的领域(如电力、交通、通讯、房屋)的投资比重和政策体制。

      一、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在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1950-2000年)

      出于基础设施的公共服务性质,它的投资,包括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主要是由政府和各类经济组织实施和推进的。在1978年以前特别是计划经济时期尤其如此,在1978年以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的过程中也基本如此。

      (一)国民经济恢复和计划经济时期(1950-1980年)

      1950-1980年代是我国工业化起步和奠基的时期。城市化水平很低,工业基础薄弱,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而言更为落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全部来源于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数量和比重都很有限。尽管毛泽东曾提出“农、轻、重”的发展次序和“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发展方针,但是在工业化的起步阶段,这一发展次序在实践中难以落实。各个时期国家对农业基本建设投入在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中的比重一直在20%以内,大部分年度在10%左右。其中比重最高的年度为1963-1965年经济调整时期的17.7%,其中1963年最高为23%。达到这一水平是接受3年经济困难教训与经济调整的结果。

      具体情况为:

      1953至1955年,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在基本建设投资中的比例分别为6.24%,5.86%,31.97%。1955年,毛泽东总结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前3年建设的经验,研究了国外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之后,他在《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第一次提出关于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关系问题的新思想。他指出:“我们现在的问题,就是还要适当地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轻工业。”“农业、轻工业投资的比例要加重一点。”第一个五年计划执行的结果,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投资占基本建设投资的比重分别是7.1%、6.4%和36.2%。其中,1956年和1957年分别为:农业占7.7%、轻工业占6.1%和重工业占37.8%,后两年比前三年农、轻、重的投资比例都有所提高,其中农业增加的比重更高一些。这一结果是由于压缩了非生产性投资和国防投资。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5年农业丰收,第二年的“日子好过”,各项经济工作都比较好安排;1954年农业歉收,第二年工业发展速度、财政收入和基本建设规模都受影响。回顾新中国的建设历程,1959年毛泽东提出:过去安排计划的次序是重轻农,今后恐怕要倒过来。根据毛泽东的意见,1961年中共中央提出,计划工作要按照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次序做好综合平衡。第二个五年计划执行的结果,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比重上升,达到11.3%,比“一五”计划时期提高59%。由于3年“大跃进”中钢铁、煤炭等原材料工业和机械制造业投资额增长较快,重工业的基本建设投资比重提高到54%,轻工业的投资比重保持“一五”计划时期6.4%的水平。

      1961-1965年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保障吃、穿等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保证市场供应成为经济工作的首要问题。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比重明显增加,3年投资74.46亿元,由于同期大幅度压缩基本建设投资,农业投资所占比重上升,达到基本建设总投资的17.06%。其中1963年最高,达到23%。经过这5年的调整,农业与国民经济的关系趋于协调。

      编制第三个五年计划时(1966-1970年),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导致“备战、备荒、为人民”成为各项工作的方针,经济建设中则强调国防军工等重工业的发展。当时把农业、国防比作两个“拳头”,把重工业比作“屁股”,认为“要使拳头有劲,屁股就要坐稳”。计划执行结果,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比重降为10.7%。“三五”、“四五”、“五五”计划期间,农业投资比重一直保持在10%左右。1970年到1980年,农业的基本建设投资比重没有多少增减,1980年降为9.3%。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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