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义”本土言说的困境与规避

——以中国现代浪漫主义言说为例

作 者:

作者简介:
汤奇云,深圳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广东 深圳 518060

原文出处: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在整个中国现代人文思想史上,“主义”的言说都成为了一种主旋律,在中国现代文论领域尤为明显。但造成“主义”本土言说困境的因由,除表层的文化水土不服、意识形态的挤兑之类外,更有言说者深层的思维方式局限和认识论原则丧失的原因,这使得认知视角的论争让位于意识形态的角力。文学中浪漫主义的命运就是其中的一个例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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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 0-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60X(2007)05-0122-06

      众所周知,胡适主张在学术研究中要“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但从近一个世纪的人文学术研究现状来看,人们似乎普遍感到“主义”又确实是个好东西,它像一条功能强大的几何虚线,能在人文思想领域轻而易举地划清阵营,分辨队伍;而在文学艺术领域,则更是归纳纷繁复杂的文艺现象,划分错综复杂的艺术流派、社团乃至风格的普遍工具。在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中,不仅涌现了以各种“主义”命名的文论著作和文学史著作,而且在当下高校文学学科研究方向的设置中,也广泛出现了冠名各种“主义”的文艺思潮研究,企图用一二个“主义”来解释和统摄一切文学现象。

      “主义”本是一个舶来品语词。在西方,“主义”应该是指某种思想的核心判断所凝结的内在理念,可以追溯到柏拉图的“Idea”。由于这些判断是基于西方社会文化事实和认知方式而作出的,一旦把一个新的理念移植到一个完全异质的社会或文化圈层中,并把它作为一个认识的基准或标志时,一方面当然能够扩大该文化圈层中社会群体的认识视野、言说空间,推动文学观念的世界化和现代化进程;但另一方面却酿生了一些本土思想文化存在与言说的悲剧与困境。这已经成为了20世纪我国人文学术思想界最大的伤痛,应该引起人们的反思。自以文学为先锋的现代人文学术滥觞以来,人们总是习惯于按照各自心目中半生不熟的理念范式(实质是一二个“主义”)来教条式地比对、责难本土的文学存在,从而导致了对本土理解的忽视;更有甚者,在多种“主义”打架及其相互诘难中丧失了对文学存在进行理论概括的本原目的,让“主义”变成了一些游离于现实之上的意识形态标签。文学认知视角差异所导致的文学论争,演变成了意识形态在文学领域里的角力。

      1922年5月《创造》季刊创刊号问世,后来被视为中国现代浪漫派旗手的郭沫若,就发表了他的一篇通讯——《海外飞鸿》。通讯当然是针对创造社的“对头”文学研究会以沈雁冰为代表的批评家们而来的。他说:“他们爱以死板的主义规范活体的人心,什么自然主义啦,什么人道主义啦,要拿一种主义来整齐天下的作家,简直可以说是狂妄了。我们可以各人自己表张一种主义,我们更可以批评某某作家的态度是属于何种主义,但是不能以某种主义来绳人,这太蔑视作家的个性,简直是专擅君主的态度了”。这段措辞非常个性化的文字,似乎从新文学运动一开始就预言了在以“主义”为言说主潮的理论环境里中国现代文学多蹇的命运。

      的确,人们不仅爱以“某种主义”来“绳人”,而且在“绳人”的过程中把“主义”自身也变成了一些缠绕不清的问题,甚至没有一个主义被真正理清过。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现代主义、乃至后现代主义,这些从西方引进的外来词一直是指导我们中国现当代文学实践的主要理论概念,直到今天它们仍然是我们认识文学的主要理论支点。单就浪漫主义而言,浪漫主义作为对一种文学精神的描述,与现实主义相比,甚至与现代主义相比,它就一直是一个模糊概念。这一模糊概念,也当然地为不同的接受主体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提供了较大的理解空间,浪漫主义在其中国化的过程中也得到了不断的丰富与发展,乃至变异,与其本原意义有了较大的不同。但是,这种“丰富”、“发展”与“变异”并没有给人们带来预期的喜剧成效。在这种状态下,尽管以往对于浪漫主义也多有研究,一度成了颇为热门的课题,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甚至成为了仅次于现实主义的第二大思潮;但是,人们在不同的历史时段里,在各自特定的现实理性和艺术理性所构架的空间里,从不同的认识立场阐释或批判着浪漫主义。正是因为这种多元立场的理解与描述,使浪漫主义在现代中国也像西方一样,呈现出多样的理论形态,似乎是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理论怪物,甚至成为了现代中国文论用来描述文学的所有“主义”中最朦胧的理念。像要回答文学是什么一样,任何一种言说都可能有理有据,言之成理,但哪一种言说都失之偏颇地走向狭隘。其实,所有的关于文学的“主义”言说,都有类似的局限与褊狭。

      我们姑且以中国现代文学的浪漫主义研究为例,来探讨产生这种文学认知困境的过程。我们认为,真正造成对浪漫主义理解艰难的,主要还是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西方浪漫主义观念的本源复杂性。我们的浪漫主义研究普遍遵循这样一个逻辑:既然认定浪漫主义是从西方“拿来”的,那么只要找到了新文学与西方浪漫主义的对应点,就完成了对我们自己的浪漫主义的认识,基本上是搬用西方浪漫主义的认识框架。况且,浪漫主义的存在,在中国似乎比之在西方更为铁定,因为它不是在一种文学形态已经产生之后贴上去的理论标签,而是从理论到创作都是对西方现成的模仿与借鉴。这既不存在一个理论概括准不准确的问题,也不存在我们自身理论认识中的逻辑环节上失当的问题,因为这一逻辑过程已为西方人所完成。这样,我们又似乎可以把中国浪漫主义理论的混乱归之于西方人的糊涂。但西方浪漫主义观念就像一团迷雾,基本上每一个浪漫主义作家或浪漫主义的研究者都有着各自不同的认识,使得西方人的任何一种浪漫主义理念都无法在中国真正找到其一一对应的文学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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