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农业的发展(1620-1850)》 李伯重著,王湘云译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重新审视江南经济的学术背景 《江南农业的发展(1620-1850)》一书,是以大量数据为基础的实证性研究,而作者提供的数据和解释,都是为了证明明清江南农业经济走着一条与西欧完全不同的道路。因此,此书看似是一项实证研究,实际上是带有强烈论辩色彩的理论著作。其抨击的对象,就是近年几乎已成为过街老鼠的“西方中心论”。 正如李氏所说,以往对于明清或者说帝制中国晚期经济史的研究,主要存在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而这些观点事实上都主要以江南经验为基础:一种观点是日本学界较早提出的“明清停滞”论和与此相近的西方学界的“中国社会停滞”论,以及我国大陆学者所持的“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论,这种观点的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是以近代西方经济发展为标准去评价帝制晚期的中国经济;另一种观点则为“明清发展”论,一些西方学者称之为“近代早期中国”论,我国大陆学者则大多称做“中国资本主义萌芽”论,这种观点的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是将西欧经验视为中国历史发展必然遵循的模式,并致力于在明清经济中寻找导致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那些因素。在李氏看来,两种观点实质上都是“西欧中心论”,即把西欧经济成长的道路当做中国(以及世界上其他地区)遵循的唯一发展模式。①(2-6页) 上述两种思路和观点,近些年受到反对“西方中心论”的学者们的仔细检视和强烈批评。其中黄宗智和“加州学派”的新看法(在研究旨趣上,“加州学派”与黄宗智颇有相近之处,所以有学者将黄氏归入此派,但他们之间的学术观点是针锋相对的),都引起较大的反响和争论。所谓“加州学派”(Califonia School),系因其中坚人物集中在加州而得名,但它并不是一个封闭的地域性学派,而只是建立在思想倾向相近基础上的松散组合,主要包括彭慕兰、王国斌(R.Bin Wong)、李中清(James Z.Lee)、弗兰克(Andre Gunder Frank)、金世杰(Jack Goldstone)等人②(209-210、1-2页)。黄宗智和“加州学派”的著作,曾获得多项学术大奖,说明他们确实抓住了学术焦点,站在了学术前沿。 黄宗智考察了中国和西方的学术研究,认为中国学术的主要模式源自马克思的古典理论,而西方学术的主导模式主要源自马尔萨斯和亚当·斯密的理论,但两者明显有许多共同点,均把停滞与前商品化相联系,把近代化等同于商品化,从而形成一种“规范认识”(paradigm)。在他看来,实证研究已向这种规范认识提出挑战:明清确实存在着蓬勃的商品化,但农民的生产仍停留在糊口水平,农村中并没有发生近代式的经济发展。为了说明这些与规范认识赖以建立的英国经验相悖的现象,黄氏提出“过密型增长”和“过密型商品化”的概念,认为明清江南的商品化是由人口对土地的压力推动的,也就是说,农场面积的缩减,迫使农民扩大经济作物经营(尤其是植棉与棉纺织手工业)以增加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值,然而单位工作日收益却是下降的,“这样的主要由人口压力推动的过密型的商品化,必须区分于推动近代发展的质变性的商品化”③。 黄氏提出新解释模式,是不满意“中国史领域长期借用源自西方经验的模式”,试图“建立中国研究自己的理论体系”。这明显带有反思“西方中心论”的色彩。但在更加激烈地反对“西方中心论”的“加州学派”看来,黄氏对明清经济发展状况的判断是令人无法接受的。弗兰克虽未直接与黄氏对垒,但他的看法明显与黄氏相左。他认为,直到18世纪,基于在工业、农业、运输和贸易方面所拥有的绝对与相对的更大的生产力,中国都在世界经济中处于“核心”地位,而处在世界经济边缘的落后欧洲,只是因为在美洲找到了大量白银,才得以通过参与亚洲内部贸易获取利润,并最终赶上和超过亚洲④。彭慕兰则对黄氏使用的数据和结论直接提出质疑,认为18世纪以前,中国和欧洲人口密集的核心区域有着共同的重要经济特征:商业化,商品、土地与劳动的互相修正,市场驱动的发展,家庭根据经济趋势对其生育和劳动力配置的调整;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因为美洲新大陆的开发和英国煤炭优越的地理位置,终使欧洲和中国出现分道扬镳的“大分流”⑤。李中清、王丰也不同意黄氏关于“中国的人口变化受死亡率变化所决定”以及长时期里江南“一直是维持生存水平收益的小农经济”的看法,认为控制婚内生育、溺婴以及男性独身等这些人口机制相结合,构成了人口与经济反馈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得中国人口在相当长时期里持续增长,而没有出现马尔萨斯所预料的长期饥荒和死亡率水平⑥。 由于曾在加州访学和讲学,与“加州学派”的学术理念十分相近,李伯重也被视为该学派的中坚人物,《江南农业的发展(1620-1850)》则被认为是“加州学派”的重要著作之一。当然,李氏的学术观点,经历了一个自我反思和否定的过程,才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当黄宗智的新说刚提出时,李氏虽然指出其存在不足之处(如认为黄氏对农民的年劳动生产率及其与工作日劳动生产率的关系应做进一步分析),但认为“过密型增长”理论“在逻辑上是比较完备的”,也是“符合明清江南史实的”,“可以从明清江南经济史的实证研究中得到印证”;后来随着研究不断深入,李氏发现,尽管“过密型增长”是黄氏“在挑战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占有统治地位的‘西方中心论’时提出的一种新说”,“但是他所得出的结论在实质上与过去的‘西方中心论’的研究结论仍有相同之处”,该理论与1850年前江南历史实际也是不相符合的⑦(63-91页)。尽管并非仅仅针对黄氏,但《江南农业的发展(1620-1850)》的主要论题,实际上构成对黄氏理论的全面反思和辩诘。读者如果将李氏的《江南农业的发展(1620-1850)》与黄氏的《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对照阅读,必将会有更大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