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8064(2007)01-0019-05 一、问题提出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教育政策研究明显地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十余年来,我国的教育政策研究作为一个新兴的学术领域其发展状态如何?应当给予怎样的评价?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我们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路径,对2002—2004年三年内进入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教育科学类期刊转载排名前30位共36种学术期刊在1994—2004年所发表的有关教育政策的论文的数量、作者单位、研究主题、研究类型、研究的规范性、研究方法六个方面进行了统计分析,以期清晰展示我国教育政策研究的现状,并力求给出较为客观的评价。 二、样本、变量与指标设定 本研究采用典型抽样的方法,论文样本均来自前述36种学术期刊上所发表的638篇教育政策研究类论文。论文发表的时间跨度为1994—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是国内公认的人文社科信息中心,选取三年内进入该中心教育科学类期刊排名前30位的刊物基本上可将教育研究领域多数核心期刊以及一些虽非核心但在本研究领域较有影响的刊物包括进来,从而使抽样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能够反映我国教育政策研究的总体水平。抽样标准依据我们对教育政策及其研究的理解。《公共政策词典》对教育政策的定义是“教育政策是与人们获取知识和职业技能的过程有关的政府法规和程序。它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智力发展和科学进步的基础[1]。”我们把教育政策理解为既是政府颁发的法规、文件,同时也是教育管理机构对教育资源进行权威性分配的过程。教育政策研究则是对人们获取知识、职业技能相关的政策问题和政策法规及这些政策法规制定、执行、演变的原因、实质和过程的研究。因此,凡属在上述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符合教育政策研究概念界定的论文均纳入样本的范畴。同时,我们从广义上也将国家相关教育立法纳入到本文所指教育政策中。 在分析变量上本文做以下设定,其具体指标为: 1.作者单位。共分8类:高等院校,国家科研机构,地方科研机构,党校和行政学院,政府机构,民间研究机构,其他(包括港、澳、台地区和国外的机构),未标明作者单位。 2.研究主题(或研究问题)。柯伯斯将教育问题分为5种类型:主要回答谁出钱、出多少、为什么付钱的金融问题;围绕要教些什么的课程问题;关于向谁教授什么的问题;由谁任教及管理学校系统的人事问题;谁来制订政策并由谁来负责这套教育系统的运行的政务问题。[2] 教育政策研究也可相应划分为5个领域。为了更清晰的展示我国教育政策研究的现状和特点,我们将研究主题具体细化为:教育公平、终身教育、教育财政、比较教育政策、教育管理体制、教师政策、招生、考试与就业、宏观教育发展与改革、民办教育、农村教育、政策理论、政策过程(教育决策、政策执行)、一流大学与研究型大学、教育质量、课程政策、教育与人力资源、素质教育、教育法制等。 3.研究类型。本文对政策研究类型采用二次分类法,首先从社会科学研究角度将政策研究分为经验(实证)研究(通过运用现场观察、访问和社会调查等方法搜集第一手资料所进行的研究)、规范研究(有着明确价值导向的应然研究)、文献研究(主要通过搜集二手资料所进行的研究)和思辨研究(主要运用哲学思辨、逻辑演绎的方法)四大类,在此基础上再从政策科学的角度进一步分列政策理论研究(从学科的角度研究政策理论问题)、政策过程研究(分析教育政策如何制定、执行和演变)、政策分析(对政策目标、实质、特点、影响因素等的分析)、政策评估(对教育政策实施效果和影响的分析,既可是描述性的分析也可是对教育政策本身规范性的评价)、政策倡导(研究的目的是为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政策内容研究(侧重对政策文本内容的描述和介绍)、政策咨询(主要是政府资助的课题研究)、政策阐释(解释政策出台的目的、意义、作用等)。 4.研究的规范性。研究的规范性是指研究是否符合基本的研究程序,本文从四个方面对之进行评估。一是是否有理论预设(理论假设),二是是否有明确的问题意识,三是是否有文献述评,四是是否有参考文献。 5.研究方法。研究方法包括:实地调查、文献研究、思辨研究、案例研究、统计分析、实地调查与统计分析相结合。 三、统计结果分析 在确定样本、相关变量及指标后,本文运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以下统计结果。 (一)研究主体 对36种教育类期刊在1994—2004年内所发表教育政策研究论文数量的统计分析表明,近11年来教育政策研究发表的论文数量呈显著增长趋势,见图1。
对所发表论文作者所在单位的统计表明,教育政策研究的主体主要来自高校、科研机构和政府机构。其中,高校在教育政策研究成果发表的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是教育政策研究的主力军,见表1。 表1 教育政策研究论文作者单位分布情况 作者单位发表论文篇数 百分比 高校 451 70.7 国家科研机构 26 4.1 地方科研机构 45 7.1 政府机构 44 6.9 民间机构 3 0.5 港澳台及境外机构 36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