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633X(2006)10-0001-04 一、问题的提出:从教育学的危机谈起 教育学的危机意识,是与作为独立学科的教育学的诞生相伴生的。教育学自诞生之日起,对其作为一门学科的合法性的质疑、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止过。最典型的质疑方式之一是:教育学没有属于自己学科的独立的概念、范畴、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许多概念、方法都是从其他学科“移植”过来的,教育学成了“别的学科领地”,教育学出现了“合法性”存在危机。 面对教育学的这种“合法性”危机,许多教育学者忧心忡忡,殚精竭虑,力图解决之。其解决路径基本可以归结为:把教育学研究建立在更加“科学”的基础之上,提高教育理论的科学水平,建立更加严谨的概念、范畴、理论体系,形成独有的学科研究领域、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等等。这种原因分析与解决路径背后所潜藏的意识是:教育学成为其他学科领地的根本原因是因为教育学的理论水平不高、科学程度不高,缺乏严密的学科体系;如果教育学的理论水平、科学程度提高了,构建起严密的学科体系以后,教育学就可以避免成为其他学科研究的领地。真的是这样吗?即使教育学如人所愿,成为了严密的科学教育学,是否就可以拒绝其他学科对教育领域中的问题进行研究?怎样理解教育学的学科领地现象?教育学成为其他学科领地的原因只是这样吗?教育学成为其他学科的“领地”就会威胁到教育学的生存吗?笔者以为,问题恐怕没有这么简单。 二、教育学可以避免成为其他学科的领地吗 当其他学科纷纷涉足教育领域对其中的问题进行研究时,类似“教育学为什么成了其他学科的领地”这样的问题就产生了。实际上,这个问题的表述是不精确的。笔者以为,这个问题可以细分为两个问题:一是针对教育学移植其他学科的概念、范畴、研究方法而产生的“教育学成为其他学科的殖民地”问题;二是其他学科对教育领域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从而产生的“教育学研究的领域可以避免其他学科的进入吗”的问题。那么,教育学可以避免移植其他学科的概念、方法吗?教育学研究的领域可以避免其他学科的进入吗?笔者以为不可能。原因有两个: (一)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 从学科发展史来看,如果说在知识分化时期,教育学力图通过确定自己独特的研究领域、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来确立自己作为一门学科的地位自有其历史合理性的话,那么,进入20世纪初以后,随着人类知识融合时期的到来,在各学科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各门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的不断出现,学科之间在问题、对象与方法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重叠,学科之间的研究范式变得越来越趋同的情况下,尚要坚持以独立的研究领域、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作为最终确立教育学的学科地位的途径的话,就已经变得不现实了[1]。而作为一门以“成人”为目的指向的实用学科,教育科学是大量社会学科、还包括某些自然学科应用于教育领域而形成的,它们绝大多数以教育现象为对象;在方法上博采众家,其发展以这些学科的发展为前提;其他学科应用于教育领域的结果是形成了各门教育学分支学科[2];要在研究上取得进展,也需要借鉴甚至借助其上位学科与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成果。这是从教育学学科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来说,教育学不可能不借鉴其他学科的相关概念、方法,也不可能避免其他学科的进入。 (二)教育领域的公共性 笔者以为,对于教育学何以“成为其他学科的领地”,相关分析往往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事实,即近代以来教育领域逐渐形成的公共性性质。而正是这种忽略,导致了对这个问题的探讨不够全面。 笔者以为,教育领域自从近代以来,就逐渐具有了公共性,它是一个公共领域。 教育领域公共性的特征是近代以来产生的。在西方,近代以前,教育属于私人的事情,教育事业基本上是由私人或教会办理,教学组织形式为个别教学,国家缺乏对教育问题的足够关注。与此相关,对教育领域问题的探讨,往往仅仅是就教育而谈教育,是就个体德性完善谈教育。 近代以来,随着民族意识的觉醒,教育不再单纯是个人的事情,西方各国逐渐把教育事业作为国家管理的公共事业。随着教育的逐渐普及,学生人数激增,班级授课制成为了主要的教学组织形式,原来的个别教育方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教师遂必须熟悉、掌握新的课堂管理、班级授课的要求,因此有必要接受一定的职业培训,师范教育应运而生。教育知识即以此作为契机,逐渐发展成为一门专门学科。 在普鲁士最初开办的师范教育机构中,教师培训主要集中在普通文化知识的授受方面,在教育理论方面仅限于教学方法方面的一些训练。教育理论方面的培训,始于格斯纳,1735年左右,他在哥丁根大学创办“教育学研讨班”(pedagogical seminary),开设教育理论的讲座。自18世纪30年代起,在德国的一些大学中逐渐形成由哲学教授举办教育学讲座的传统。1776-1777年冬季学期和1780年夏季学期,康德曾先后两次在柯尼斯堡大学讲授教育学。康德在1776-1777年冬季学期首次给30个听讲者讲授(kolleg)实践教育学(praktische P
dagogik)。这个讲授课程是1774年由大学建议的,目的是为了“本地学校教育的改进(Zur Verbesserung des hiesigen Schulwesens)”,后来由普鲁士政府规定为实践教育学课程,由哲学院教授轮流讲课[3]。1779年,特拉普在哈勒大学开设独立的教育学讲座,教育学开始摆脱对哲学讲坛的依附,成为专门的学术领域。同年,普鲁士政府规定全国各大学普遍开设教育学讲座,使之成为大学生的一门必修课,以适应普及义务教育师资的急需。教育学遂由此迅速发展起来[4]。1809年,赫尔巴特接任柯尔斯堡大学的康德哲学教席,讲授教育学。此前的1806年,赫尔巴特出版了《普通教育学》,宣告了近代独立学科意义上的教育学的诞生。从上述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产生的过程来看,可以说近代学科意义上的教育学的诞生,是在国家逐渐把教育事业当成社会公共事业的背景下,也是在国家制度的支持下而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