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历来承担着充当道德楷模和传授道德的责任,这一责任被认为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然而,当前教师的职业声望似乎不断受到怀疑。教师一方面竭力维持着道德权威的形象,另一方面却面临着诸多道德冲突和道德困惑。其中,首当其冲的是教育管理体制和社会道德状况对教师道德的挑战;其次,教育中“以学生发展为本”还是以追求功利为目的的两难选择;另外,社会转型的剧烈变革所引起的价值观之间的冲突对教师道德带来的挑战,这些道德冲突使教师陷入无所适从的困境。本文截取几个带有典型意义的冲突个案进行剖析,并试图提出可能的建议。 一、冲突之一:体制与个人 案例一:集体协同作弊 对于社会上的假而言,教师是旁观者;而对于教育上的假,教师却往往是操作者。优秀班主任李老师讲了一件亲历的往事——一次,李老师任教的学校要迎接上级的一次大规模检查。这次检查关系到学校的地位与荣誉,所以,学校上上下下都极为重视。这种“重视”的具体表现便是认认真真地造假。学校发现名目繁多的检查项目中有一项是检查学校各班是否开设了“健康教育课”。在激烈的“应试教育”背景下,这种课多半是不会开设的——很多学校都如此。如果检查团发现学校没有开这门课,会扣许多分。怎么办?于是,学校决定马上“开设”健康教育课。政教处火速召开班主任会,要求各班主任回到教室里,立刻把教室墙壁上课表中的“自习”改成“健康教育课”。可是,这次检查团不但看课表,还要随机抽查学生。于是,教导处又召集班主任开会,要求每个班找五名成绩最好的学生突击背诵健康教育教材上的内容。但检查组是随机抽查,如何能保证抽到的学生恰好是有准备的学生呢?这好办——指鹿为马!反正检查团也不认识学生,如果抽到没有准备的张三,班主任就叫有准备的李四去。回到班上,李老师按学校要求指定了五位学生,以“热爱学校”、“维护学校荣誉”的神圣理由,要求他们像背唐诗宋词一样背诵“佝偻病的起因”。① (一)讨论与分析 这个案例中教师、校长、学生通力合作,集体作弊,终于顺利过关。应该说,集体作弊和个人作弊的感觉是不同的。个人作弊一旦被发现,个人必会感到相当羞愧;但是集体有组织作弊,责任不是个人所承担,出了问题大家负责,个人被掩藏在集体中成为“无名”者,作弊的理由也是“为了集体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参与作弊的个人更加理直气壮,作弊时应感到的内疚反而变成了“看戏”和“做戏”时的闹剧感。 然而,每一起不道德事件都会对人造成损害,不管造成损害的是个人还是集体,是大是小。作为教书育人的学校和教师来说,作假是令人尴尬的。而当这种作假变成公开,由个别变得普遍,人们对此由羞愧变得习以为常、没有任何感觉的时候,这就是教育的悲剧了。 谁该为作假负责?学校和教师的错吗?他们会委屈地说:现在学校都这样,我有什么办法?检查团的错吗?也许他们会更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是为了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每一个具体的人似乎都没有错,但不道德的事情发生了。 当一个群体大多数都无法遵守道德规则的时候,可以推想的是这并非都是出于个体的不诚实,而是在群体中出现了规则的混乱。如果一定要找出错误的源头,那么毋宁说出错的是体制,是教育管理体制中的官僚主义。正是这种官僚主义不时对学校进行干涉,要求学校出升学率,对学校进行各种各样的指标要求,对教师进行各种检查,校长疲于奔命,学校进行各种各样的造假。正是由于这种官僚主义使得各种各样的造假层出不穷,愈演愈烈。外部的压力改变了内部的规则,而外部的压力就是社会制度之下权力和利益的分配体系。毋庸质疑,教育管理中一些不民主、不合理和不科学的因素,往往使学校和校长偏离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和尊重教师权益的正常轨道。 历史上,人们常常认为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是最大的社会问题,总是试图以改变人心和道德来拯救社会,谋取出路。但是,现代以来学者认识到,靠思想、道德和人心不能拯救社会,只有改变社会制度,才有出路。一个好的社会制度引导人们行善,树立正气;一种不好的社会制度迫使人为恶,逼良为娼。道德的社会制度才能有更多的道德的个人。对于道德的制度的首要要求是公正和正当,对于个人的要求是善。正如罗尔斯所指出的,现代社会中,公正和正当的要求先于善的要求,我们首先应问“一种制度是公正的吗”,而非仅仅问“一个人是道德的吗”。 (二)思考和建议 如果要减少这类事件,仅仅靠提高教师的道德修养,是不够的。制度建设要先于或者同时于道德建设。因此,首先必须推动教育管理制度的民主化、法制化,应落实学校本位的管理,保障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权利,这样才能在学校中、在社会中树正气。 其次,道德首先意味着可以选择。 可以设想的有三种选择:一种态度是,随大流,别人怎么做,我就怎么做,甚至比别人做得更灵活、更巧妙。还有一种态度“任你东南西北风,我自岿然不动”,总是坚持自己的道德立场,这是极少数人。还有很多人,会迫于压力或多或少有些改变,但是其中不乏教师坚守着个人的道德底线和良心,尽量少做违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