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学社会主义的角度来看,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只有在理论上能给以科学的说明,才能在实践上取得良好的成效。 一、资本主义历史上的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对立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行的必然结果 在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著作《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主义这一崇高境界做出了一个他们一生中始终坚持、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一直憧憬的描述:“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94页)他们进一步指出,要达到这种理想境界,必须采取措施,“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对立逐步消灭。”(《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94页)《共产党宣言》中关于工农之间、城乡之间对立现状的界定以及消除这种对立之后的理想社会状况的描述,这些思想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终生理论活动中从未改变过,它们对我们今天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马克思在科学社会主义的另一重要著作《资本论》中,深刻分析了资本主义条件下大工业对农业的压迫和掠夺现象,指出:“资本主义生产使它汇集在各大中心的城市人口越来越占优势,这样一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到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这样,它同时就破坏城市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农村工人的精神生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52页)对这种现象,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有一个简明的概括:“资产阶级使农村屈服于城市的统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6页)基于这一思路,恩格斯晚年仍然坚持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只能导致农村的破产和农业的萎缩。他明确指出:“正是以个人占有为条件的个体经济,使农民走向灭亡。如果他们要坚持自己的个体经济,那么他们就必然要丧失房屋和家园,大规模的资本主义经济将排挤掉他们陈旧的生产方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00页)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提出:“合理的农业同资本主义制度不相容……合理的农业所需要的,要么是自食其力的小农的手,要么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控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39页)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使农业与工业对立的状态下,消灭资本主义制度之后的农业,只能是后者,因为这样才能与已极大的社会化了的工业相适应。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化的大工业在挤压了农业之后,只能通过实行与社会化大工业相适应的生产资料全社会的占有,才能最终解决农业问题。“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6—927页)这些重要思想为我们今天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导。 二、我国现在的二元社会结构与资本主义历史上的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对立在形式上没有区别 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思路,只要实现全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就能消除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对立。后来的共产党人,包括中国共产党人,对此坚信不移,因而在取得革命政权之后,迅速实行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但并没有因此而解决农业、农民、农村的问题。在我国,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相互分隔的二元社会结构长期存在,直到今天也没有实质性的改变。从理论上讲,原因有两个: 第一,马克思、恩格斯所分析的依据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充分发展,其中最重要的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导致工业生产社会化程度很高,在这样的基础上实行全社会占有生产资料才有可能,也才能有物质条件改造已经萎缩的农业、人数较少的农民和相对贫困的农村(实际上资本主义大农业的发展已使农村的状况有很大改善)。而现实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在经济落后的基础上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这种公有制不可能很快覆盖全社会,而且其公有化程度也不可能很高,对社会的影响也必然是很有限的。像中国这样的农业大国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解决“三农”问题,二元社会结构的长期存在具有必然性。 第二,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比较单薄,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还必须继续维持历史上长久形成而一时难以扭转的工农业之间的较大的剪刀差。又由于我们长期排斥市场经济,不仅全体社会成员难以大幅度或迅速改善生活,而且还得依靠占人口大多数的农业人口节衣缩食来提供建设资金,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分隔和差别,二元社会结构长期得不到改善。这种状况在本质上讲,当然不同于资本主义历史上的那种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对立,但二者在形式上并没有什么区别。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为解决二元社会结构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般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邓小平南方谈话的推动。其实,就其孕育和发展的过程而言,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之日即已开始,因为三中全会之后正式开始改革开放,无论是对内实行经济体制改革,还是对外扩大经济技术交流,都开始了按市场经济规则办事的历史进程。当农民在实行承包制后可以在市场上自由出售自己的剩余产品时,当我们允许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市场时,真正的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就已经开始了。如果说,三中全会的选择难免受当时国民经济趋于崩溃的客观条件的推动,那么,正是这个有意无意的市场经济选择,为我们在二十多年后正式提出解决困扰我国半个多世纪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