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学语言的主体间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春时(1948-),男,黑龙江哈尔滨人,厦门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 中文系,福建 厦门 361005

原文出处:
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语言的本质是谈话,具有主体间性。但现实语言语言本质失落,成为主体性的语言,即独白的语言,语言形式成为主体性的工具。文学语言恢复了语言的主体间性,使人与世界充分地对话,使存在的意义显现。文学语言的主体间性之所以可能,就在于克服了现实语言形式的工具性和抽象性,以审美的魅力恢复了语言游戏。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4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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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8-0460(2004)05-0019-08

      一、语言的主体间性本质

      现代文论实现了由认识论到语言学的转向,也实现了由主体性到主体间性的转向。从语言学的角度说,文学的主体间性就是文学语言的主体间性。文学语言与现实语言的区别正在于是否具有主体间性。文学语言的主体间性源自语言本身的主体间性,是语言的主体间性本质的实现。因此,为了论证文学语言的主体间性,我们先考察语言的主体间性本质。

      谈论语言,首先必须界定语言概念。我们可以把语言看作语言形式,即语词与语法的总和;也可以看作是语言行为,即语言的运用。我们说语言具有主体间性本质,就是在后一种意义上说的,是说语言是自我主体与世界主体之间的交谈。传统语言观往往从语言形式出发,认为语言是思想的外壳、认识的工具,而语言行为就是理智对语言的支配,这实际上认为语言形式是工具性的,而语言行为是主体性的。按照这种语言观,文学语言行为具有更充分的主体性;而文学语言形式具有更充分的工具性。现代语言理论产生了两种不同的倾向,都反对把语言行为看作主体性的活动,也都反对把语言形式看作思想的工具。一种倾向是以索绪尔为代表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它仍然把语言看作语言形式,通过区分语言和言语,考察语言形式的共时性结构,认为语言不是主体操纵的工具,而是自成意义的体系;而具体的语言行为是“言语”,它不是语言学考察的对象。另一种倾向则从考察语言行为出发,认为语言的本体是语言的运用。洪堡认为语言不是一种“产物”,而是一种“活动”。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是一种“游戏”,语言的意义即使用。海德格尔认为“语言的生存论存在论基础是言谈”。伽达默尔认为语言是“谈话”。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尽管贡献颇大,但割裂语言与言语,引起了许多人的批评。而把语言看作语言行为,则弥合了语言与言语的分裂,而且把语言与存在联系起来。这是对语言的本体论的规定,语言的主体间性思想也存在于这种语言观中。我们可以由此出发考察语言的性质。

      我们先考察语言的本质是什么。如果扬弃语言形式的表面的工具性,回归语言的本体存在即谈话,就可以把语言的本质规定为主体间性。这样说有以下三点理由:

      首先,从发生学上看,语言是交谈的产物,而交谈是主体间性的活动。语言不是主体独白的产物,独白不需要语言,交谈才需要语言。语言也不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产物,即不是人给世界命名。如果没有另一个主体,是不需要语言的。在荒岛上的鲁滨逊不需要语言,多年独处的人往往失去了语言的能力。动物之间也不需要语言,虽然它们之间也有信息的交流。语言是主体与主体间的交谈的产物。正是由于人类在社会生活的交往中,主体与主体之间有了交谈的需要,才产生了语言。

      其次,语言本身就是谈话,谈话是语言的本体,而言谈是主体间性的行为。人们往往把语言看作由语词、语法组成的实体,看作一种思想的工具,而实际上,这并不是语言的真正存在。语言的真正存在是语言的运用,是谈话,谈话的总和构成了语言。这是语言的本体论。至于语词、语法等不过是对交谈的分析,是抽象的产物,而不是语言本体。语言的符号形式在没有进入谈话前并没有语言的功能,只有进入谈话才成为真正的语言。海德格尔认为语言是言谈,而言谈是“共在”(主体间性)的所在:“把言谈道说出来即成为语言……言谈就是存在论上的语言。”[1](P197)“共在本质上已经在共同现身和共同领会中公开了。在言谈中,共在‘明言地’被分享着,也就是说,共在已经存在,只不过它作为未被把捉未被占有的共在而未被分享罢了。”[1](P198)伽达默尔也是这样看待语言的,他考察了“从古希腊时期对语言的完全无意识一直走到了近代把语言贬低为一种工具”的历史过程,认为:“语言按其本质乃是谈话的语言。它只有通过相互理解的过程才能构成自己的现实性。”[2](P570)哈贝马斯认为通过语言进行的社会交往之可能性基于语言的主体间性:“通过语言建立的主体间性结构——该结构能在与基本语言行为的关联中,接受标准化检验——乃是社会系统与个体系统的条件。”[3](P101-102)语言的符号形式一旦进入谈话,就不是客体,而成为另一个主体即作为谈话对象的主体。伽达默尔、巴赫金都认为语言或文本不是客体,而是主体。伽达默尔认为“本文作品是自为的存在”,解释活动是自我主体与文本主体之间的“视域融合”。巴赫金认为阅读文本是对话,而文本是另一个对话的主体。它认为自然科学中人的对象是客体,是独白活动;而在人文科学中,人的对象是主体,是对话活动:“精确科学是知识的一种独白形式,因为,人们依靠智力观察和谈论事物。这里只有一个主体,就是认知主体和表达主体。唯有无声音的事物出现在它面前。但是,我们不能把主体作为一种事物来感觉和研究,因为,如果它没有声音,就只能是主体;所以,对它的认识只能是对话性的。”[4](P199)语言所展开的对话或交谈活动本身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活动,是主体间性的,也就是说语言是主体间性的。语言——谈话的主体间性意味着语言形式不是工具,它在运用中构造成为文本——显现的世界主体,因为世界是在语言中呈现的。这意味着语言形式是潜在的主体。

      最后,语言作为交谈本质上是一种游戏,而所谓语言游戏是主体间性的充分形式。从根本上说,在语言的运用中,并不是人在使用语言,而是语言自己在运动,人被语言所支配。表面上看,是人在说语言,而实际上是人按照语言的规则和意义体系在讲话,谈话者投入到谈话本身中去,无形之中就被谈话所支配,失去了自我的独立性。同时,谈话也不是对世界的命名,因为世界不在语言之外,而在语言之内。世界与主体都被吸附于谈话中,世界也就失去了独立性。这就是说,语言即谈话本身成为主体;不是人在说语言,而是语言在说人。伽达默尔以游戏来说明语言活动:“游戏者的行为不能理解为一种主观性的行为,因为游戏就是进行游戏的东西,它把游戏者纳入自身之中并从而使自己成为游戏活动的真正主体(Subjectum)。”[2](P625)“游戏的主体不是游戏者,而游戏只有通过游戏者才得以表现。语词的使用,首先是语词的多种比喻性的使用,表明了这一点。”[5](P132)这种非主体性的语言游戏活动本质上是主体间性的活动,是人与世界和谐共在的存在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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