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巴赫金的狂欢理论在中国以至世界文化领域界都有着重大影响。但我越是深入思考狂欢理论,就越是强烈地感到这种理论不够严谨的一面,其内在逻辑链条远非完美无缺。 为了对巴赫金狂欢理论进行比较详细的分析,我们先将其内部构成作一简单描述。关于狂欢,巴赫金有三个基本概念:狂欢节、狂欢式和狂欢化。 狂欢节是欧洲传统的节日庆典,一年一度地在罗马、佛罗伦萨、威尼斯、巴黎、里昂和科隆等城市举行。 狂欢式是巴赫金首创的概念,按照他的定义,狂欢式“是指所有狂欢节式的庆贺活动的总和”,“这是仪式性的混合的游艺形式。这个形式非常复杂多样,却随着时代、民族和庆典的不同而呈现不同的变形和色彩”(注:巴赫金《陀斯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以下简称《诗学问题》),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175页。)。从定义看,因不同时代不同民族而呈现不同色彩的节日,如中国的元宵节,庙会、泼水节也大致可属于此列。狂欢式是狂欢节内涵的扩大,就性质而言,它与狂欢节是同一层次的概念。 狂欢化也是巴赫金文论的专门术语,按他本人的定义,“狂欢式转为文学的语言,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狂欢化”(注:《诗学问题》,第175页。)。狂欢化是狂欢式的世界感受在文学中的表现,是从民俗学研究的对象狂欢节和狂欢式向文学领域的转化,这是巴赫金文论体系的核心概念。 二 在巴赫金狂欢理论的三个基本概念中,狂欢节是最根本性的存在。脱离了狂欢节,其它两个概念就成了无本之木。我们的质疑就从狂欢节开始。 关于狂欢节的状况,巴赫金在他的两部代表作品《陀斯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和《弗朗索瓦·拉伯雷的创作与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民间文化》中都作了详尽的描述。这种描述准确与否,关系到狂欢节所具有的文化功能及意义,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在我的研究中,巴赫金对狂欢节的描述并不是客观的、不偏不倚的,而有着明显的选择性,并在这种选择中对狂欢节的真实状态进行了改写。我这种看法的依据,主要有两种最权威的文化史著作,其一是瑞士人雅各布·布克哈特的名著《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其二是美国学者威尔·杜兰的《世界文明史》。前者出版于1860年,以史料的翔实著称,经过一百多年的考验,迄今仍是举世公认的关于文艺复兴的最重要的著作;后者出版于20世纪中期,也是文明史研究的巨著。这是我读到的关于文化史和文明史的诸多著作中最具权威性的两部,作者对狂欢节的描述,与巴赫金的描述有着极大的差异。 巴赫金主要从“狂欢式的世界感受”的四个范畴来描述狂欢节。第一个范畴是“随便而又亲昵的接触”,巴赫金从中得出的重大结论,是“取消的就是等级制”,“人们相互间的任何距离,都不再存在”。第二个范畴是“插科打诨”,即人的行为、姿态、语言从等级地位中解放出来,巴赫金从中得出的结论是“人与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新型的相互关系”。第三个范畴是“俯就”,即“使神圣同粗俗、崇高同卑下、伟大同渺小、明智同愚蠢等等接近起来”。第四个范畴是“粗鄙”,即“狂欢式的冒渎不敬”,“对神圣文字和箴言的摹仿讥讽等等”(注:详见《诗学问题》,第176-177页。)。除此之外,他还特别提到,“狂欢节上的主要仪式,是笑谑地给狂欢国王加冕和随后脱冕”。“国王加冕和脱冕仪式的基础,是狂欢式的世界感受的核心所在,这个核心便是交替与变更的精神,死亡与新生的精神”(注:《诗学问题》,第177页、178页。)。这是巴赫金所描述的狂欢节的大致状况,他的一系列重大结论及其思想体系的基本构架,都是在此基础上推论出来的。 但这种描述在多大程度上是客观的呢? 布克哈特在其著作中有一章专门描述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节庆状况,即第五篇第八章《节日庆典》,其中写到了狂欢节。在他的笔下,没有对“随便而又亲昵的接触”、“插科打诨”、“俯就”的描述,也没有对“给狂欢国王加冕和随后脱冕”的描述。唯一与巴赫金的四个范畴之一的“粗鄙”有一点关系的一句话,是各种人物“在歌声中竟相诽谤”。在布克哈特的笔下,狂欢节的中心事件是豪华的凯旋式的游行。著作中提到的1500年罗马狂欢节,1491年罗马狂欢节,还有佛罗伦萨狂欢节的一般描述,都是以凯旋车游行为核心事件的。除了凯旋式游行,还有教皇接见群众,各种竞赛活动,等等。另外,他还描述了具有狂欢意味的庆典,即巴赫金所谓的“狂欢式”,如1541年的“永生节”,也没有巴赫金所描述的狂欢节的种种情景(注:参见雅各布·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对狂欢节描述的差异是非常明显的。我们不能说巴赫金对狂欢节的描述不真实,但他将一些边缘的东西当作了核心的东西,一些局部性的存在当作了全局性的存在。 与狂欢节真实状态相并列的,是狂欢节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问题。巴赫金极为强调这种地位,他说:“狂欢型庆典在其发展的所有阶段上,对整个文化的发展,其中包括文学的发展,给予了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至今没有得到足够的评价和研究”(注:《诗学问题》,第183页。)。他还把狂欢节提到与“常规生活”等同的“狂欢广场式的自由自在的生活”的地位,认为这是中世纪的人过着的“两种生活”(注:《诗学问题》,第184页。)。关于狂欢节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我们看到,在布克哈特的著作中,狂欢节是与奇迹剧、俗世演出、哑剧和君主招待会、游行仪式和宗教上的凯旋式、赛船和水上游行等并列描述的,并不像巴赫金描述的那样,在社会生活中占有那样重大的以至核心的地位。威尔·杜兰在其长达11卷20多册的巨著《世界文明史》中,对狂欢节甚至采取了无视的态度。著作对世界各个时期的文明状况的描写极其详备,服饰、乐器、沐浴方式、游乐方式等都细细描述,也相当详细地描述到了威尼斯等城市的节日庆典,却偏偏忽略了狂欢节。在威尔·杜兰的价值视野中,看不见狂欢节在社会生活中占有多么重要的地位,当然就更谈不上“对整个文化的发展,其中包括文学的发展,给予了巨大的影响”。作为一个文明史大家,威尔·杜兰不可能不了解狂欢节;但他对狂欢节的重视程度,与巴赫金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即使我们批评作者,这是不应该有的疏忽,但也应该看到,这种忽视本身至少也说明了,狂欢节在社会生活中的比重,远不像巴赫金所描述的那么大(注:参见威尔·杜兰《世界文明史》,东方出版社199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