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清时期西北的经济开发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清凌,西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历史系,甘肃 兰州 730070 李清凌(1944—),男,甘肃甘谷人,西北师范大学教授,从事中国古代史研究

原文出处:
西北师大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元明清时期,中国封建社会再现出统一的局面,但西北地区的民族矛盾和斗争还相当尖锐复杂,经济开发仍围绕着军需供应这个历史上的老课题展开。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西北经济开发的思路、措施都比前代有了较大的改进,成果也格外显著,反映出开发组织者的创意思维。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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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47-2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9162(2003)06-0111-04

      一、重视基础设施的开发思路

      从前代西北经济开发的历史经验中,元、明、清政府认识到交通、水利、劳动力等因素在经济开发中的重要性,因而自始就很重视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筹备。

      (一)交通 元朝地域辽阔,交通设施是它政治统治和经济开发的亟需。为此,元政府继承历代驿递制度,在全国设置了数以千计的驿站和急递铺。陕西等处行中书省、甘肃等处行中书省及西域的陆、水、马站接连不断。从内地到边疆的主要交通线上,每一二十里到百里就设一个急递铺,铺有士卒5人,专门传递文书政令。特别是元代新开的由西域入嘉峪关经凉州、宁夏河套、大同,进居庸关到大都(今北京市)的道路,大大加强了元政府与西北包括西域各地的联系。到明朝,陕西布政使司辖区建立的驿站有48个,递运所19个。(注:《陕西通志》(四库本)卷36。)甘肃驿站、递运所共二百数十个。每驿(所)照例都有额定的驿马、驿(所)夫,驿(所)牛及粮草、银两等。(注:《甘肃通志》(四库本)卷16。)清朝前期,由于平叛和经济开发的需要,政府同样十分重视西北的道路和驿站建设。陆路交通四通八达,各府、州、县都有“官马大道”相连接。此外,还有许多水路,如白水江由碧口至涪江,直达重庆,为陇蜀交通的一大干线。黄河中卫至包头段水流平缓,可行木舟,载重二三万斤的船只十数日可达。西域与内地及蒙古的联系主要有两道。经科布多,到乌里雅苏台者为北道;入嘉峪关至甘、陕诸省者为东道。新疆境内交通,以古城为枢纽,通向天山南北各地。清代驿站和急递铺的设置也很连贯。陕西有驿站130处,铺递563处。(注:民国《续陕西通志稿》卷53《交通一》。)甘肃(含青海、宁夏)有驿站140多处,递运所100多处(注:宣统《甘肃新通志》卷19《建置志·驿递》。),新疆驿、递合计也有270多处。(注:民国《新疆志稿》卷3《驿站》。)整个西北形成了比前代更加完备的交通网,从而政令畅达,管理便捷,为经济开发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二)水利 十年九旱的西北,水利对农业的作用是第一位的,故元朝政府明确提出:“农桑之术,以备旱暵为先”,规定:“凡河渠之利,委本处正官一员,以时浚治。或民力不足者,提举河渠官相其轻重,官为导之。地高水不能上者,命造水车,贫不能造者,官具材木给之。俟秋成之后,验使水之家,俾均输其直。田无水者凿井,井深不能得水者,听种区田……仍以区田之法,散诸农民。”(注:《元史》卷93《食货一·农桑》。)这些法令是针对全国的,西北当然必须照办。至元十八年(1281)二月,发肃州等处军民凿渠溉田。(注:《元史》卷11《世祖纪八》。)还派著名水利专家郭守敬主持疏导宁夏的渠道。直到元末的至正二十年(1360),陕西行省左丞相帖里帖木儿仍遣都事杨钦修治泾渠,溉农田四万五千余顷。(注:《元史》卷66《河渠三·泾渠》。)明人也深知“水利者,农之本也,无水则无田。”(注:徐光启《农政全书·凡例》,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故早在洪武时(1368—1398),明政府就遣“国子生”、“人才”分诣天下郡县,督促吏民乘农隙修治水利。(注:《太祖洪武实录》卷243。)景泰三年(1452)闰九月,将地方官督修水利的成绩列入考功簿,作为“黜陟”官员的依据之一。(注:《英宗实录》卷221《景泰附录39》。)宣宗宣德六年(1431)十二月,“遣御史巡视宁夏、甘州屯田水利。”(注:《明史》卷9《宣宗本纪》。)宪宗成化十二年(1476),诏屯田佥事兼管河西十五卫水利。(注:《明史》卷88《河渠志六》。)世宗嘉靖中(1522—1566),令陕西及延绥、甘肃、宁夏各巡抚都御史,严督所属府、州、县、卫、所等官,相视各地水利,“岁积月累”,“因时制宜”地加以修治。(注:王圻《续文献通考》卷5。)这些政策诏令和措施,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西北水利事业的发展。清朝前期,西北的水利成就更加突出。以甘肃为例,据乾隆《甘肃通志·水利》记载,当时庆阳、平凉、巩昌、临洮、凉州、甘州六府,泾、秦、阶、肃、安西五直隶州的水利设施,按习惯计算法可灌地8000余顷又430多亩。宁夏是清代西北水利成就最大的地方之一。清人认为:“河渠为宁夏命脉,其事最要……一方利赖,万姓生资,实藉于此”。(注:乾隆《宁夏府志》卷8。)该府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新开了长72里、陡口129个的大清渠。雍正四年(1726)又开了长262里、陡口136个的惠农渠和长136里、陡口113个的昌润渠。据《大清一统志》记载,当时宁夏境内共有引黄灌渠23条,灌地2.1万顷(注:乾隆《宁夏府志》记载,共有渠26条,长2161里,灌地19866.5顷。),相当于明代的1.4倍,也是汉唐以来当地引黄灌溉的最好纪录。又据乾隆《西宁府新志·水利》记载:西宁、碾伯二县,大通卫,贵德所共有水渠392条,总长3463.5里,灌地4865顷余。这些水利设施大都是清前期修建的。陕西、西域等地的水利灌溉也都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

      (三)劳动力 针对西北地广民稀,劳力不足的问题,元、明、清政府运用统一政权的优越性和行政力量,从全国调人参与西北的经济开发。至元八年(1271)正月,元朝发随(今湖北省随县)、鄂(今湖北省武汉市)二州南宋降民1107户到中兴(今宁夏银川一带)参加民屯。至元十一年(1274)元政府将奴婢放良为普通百姓的904户设官编组,安置到宁夏屯田。至元十六年(1279),调甘州新附军(南宋降军)200人到亦集乃(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屯田。(注:《元史》卷100《兵志·屯田》。)至元十九年(1282)三月,将南宋降军1382户从江南发往宁夏等处屯田。(注:《元史》卷100《兵志·屯田》。)至元三十年(1293)七月,从叶尼塞河上游调乞儿吉思人700户到合思合(今喀什噶尔)屯田。(注:《元史》卷17《世祖纪十四》。)明朝首先重视西北各区域间的劳动力调配。洪武十年(1377)五月,朱元璋命邓愈发凉州等卫军士到碾伯、河州等处屯田。(注:《太祖洪武实录》卷112,卷207。)洪武二十四年(1391)二月,遣西安右卫及华阴诸卫官军8000余人到甘肃屯田。(注:《太祖洪武实录》卷112,卷207。)其次是组织随军家属“寄籍屯种”。随军家属当时叫“余丁”,几乎每个正兵都带一些,成化时(1465—1487),甘州五卫军户,户有“余丁”多至一二十人,他们被组编起来,分给土地,委官管领,参与开发,并按需要随时从中补充兵员。此外,明政府还多次从内地招募民户、发配“罪犯”来西北屯田。清朝组织无业贫民参与西北开发的规模也很大。雍正四年(1726)清政府招徕“无业穷民”240户到敦煌垦种。乾隆时期(1736—1795)特别是平定准噶尔叛乱后,清政府连年组织甘肃等地贫民,携眷西迁天山北路安插生产,沿途所需口粮、衣帐、铁锅等,由官府折成银两事先发放。到达迁徙地后,又帮助修盖房屋,分给耕地,借与耕畜、农具、籽种、口粮等,待耕垦成熟后陆续还官。乾隆二十九至三十五年(1764—1770),清政府为筹办招往乌鲁木齐、木垒等处垦田户民的盘费,动用帑银281700两。(注:《地丁题本》甘肃2,第155页。)截止乾隆四十六年(1781),天山北路“陆续安插户民一万九千七百余户”。(注:《朱批屯垦》乾隆四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明亮奏。)还有为数不小的“遣犯”。河湟地区、嘉峪关外及陕、甘其他地区也安置了大量的徙民,解决了西北经济开发劳力不足的问题,也使丧失土地的农民找到一条生活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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