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处于全球化外围的文学与文学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钦峰 广东湛江师范学院中文系

原文出处:
文学评论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2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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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90年代以降的全球化论域中,某些问题尚受到文论界不同程度的忽略,比如:文学及其诗学话语是否现实地卷入了经济和文化全球化的进程?在这一似乎无可回避的普遍主义进行曲中,强势文化中的文学及其话语是否强到了非让中国的文学知识分子做出的非此即彼选择的程度?在全球化时代,文学的处境或中西方文学面对的首要威胁是什么?

      这里我想简要地对这些问题加以探讨。首先,不同民族文学之关系并未因应经济、技术、其它文化产品的创造、生产和交易的同质化进程而显示足够强的世界性交往趋势。文学的理想、创作法则、策略和谈论的方法在当代并没有一个共同遵守的深层约定关系。虽然表面上,人们在将文学作品化约为一般文化产品来看待或输入他国时,会面对关乎版权等处在文学交流表层的全球性和法律性约定问题。但在我看来,作为物品形态而存在的文学产品的国际间的法律约定和全球性规则恰是文学理想被遗忘、被涂抹掉的场所,这个商业化的公共领域通过对版权和个人或某集团的经济利益的保护、界定,偏离了对文学大同理想、对一个本真的文学公共领域的关注。一言以蔽之,这种保护文学宗主国私利的俗世的法律约定使世界文学不成其为世界文学。这样,真正将文学当作全人类公共财产的世界文学理想只有在小说家的妄想中才实现了。如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在《特隆·乌克巴尔,奥尔比斯·特蒂乌斯》这篇幻想性小说中对“特隆”星球文学所作的畅想:这个星球上的所有的文学作品都不署名,也不存在剽窃问题,所有作品都以无名作家或永恒的集体的名义进行创作,评论虽然发现了不同的作者,但颠覆了创作私有权,把《道德经》和《一千零一夜》这样原本属于不同民族国家的作品划到同一个作家名下(注:豪尔赫·博尔赫斯:《特隆·乌克巴尔,奥尔比斯·特蒂乌斯》,《博尔赫斯文集》(小说卷),陈众议编,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版,第81-82页。),“文学大同”到了所有作家都被等同于一个作家的程度,可以说是博尔赫斯对于真正意义上的世界文学的构想。不过,想象毕竟是想象,一落实到地球上的实际,就变成了另一番模样:抄袭、剽窃引来笔墨官司,为了一点利益和声名而对作品进行大肆炒作,很多国家的文学作品因为版权问题而不能为他国的读者所拥有。我们由此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文学在各个环节上都远离了商业化的和功利的目的(同时也只有如此),文学才可能成为公有财产。到那时,真正意义上的文学的全球化、文学的世界主义理想才能实现。

      就文学交流的实质层面而言,我们需面对现行的后帝国主义意识形态和话语霸权问题,但与资本和商品化等更直接、急迫的威胁相比,这不是首要问题。虽然帝国主义思维仍未绝迹,但现在我们所要面对的事件却并不是与晚期帝国主义进行意识形态对抗。就世界范围来说,我们现在不是处在曾国藩、梁启超、吉卜林、康拉德以及二战、冷战时代。在这样一个不前不后、失去明确仇敌的准全球化时期,世界更加关注贸易,而相对轻视观念输出和输入的重要性。如果二者发生冲突,前者往往压倒后者取得胜利。文化、政治的全球化是以经济的全球化为临时载体和现行的局部的承担者的,单就文化这方面而言,能够投入贸易的部分“先行全球化”,在贸易上不受欢迎以及得不到“世界”接受的部分则受到了拖延,这些部分几乎无缘全球化。归结为经济目的的文化全球化以交易产品的别国大众消费为先决存在条件,这便挤压了精神产品的人文维度,将作品简化为物品,也将他国主体简化为满足欲望的消费者,市场瞬时就为这些精神产品的存在价值进行了浅薄、无言的盖棺论定,从而使精品的流通在理论和实际上都成为不可能。这难道不是现时所谓的文化全球化的悲哀吗?真正的文学精品谁人理睬?把这样的作品推向全球的工作何人来做?推出来又有什么意义?消费大众需要这样的“公共财产”吗?在这样一个有关交流的实质层面,文学现在变得不知交流为何物,相反,在过去追求共鸣和启蒙理想的时代,国与国文学的局部交往和影响反倒更加切近全球化精神(指把文学作品真正当作精神产品来对待)。在这个由经济交往所推动的全球化的狂热时代,消费主义文化得到了无边无际的张扬,这样一些文化产品的空壳——电影、电视、录音、磁带、录像、影碟、电脑,传真机、电子信箱、互联网等等,“将使得所有的文化体验卷进商品化的漩涡”(注:汤林森:《文化帝国主义》,冯建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3页。),把真正的作为精神产品而存在的文学世界化的交往之路加以堵塞、淹没。长此下去,无论在表面上,还是在深层上,文学与全球化都不甚相关。现时的由文论话语的全球化交往的假象引发而来的迫害狂妄想(指怀疑受到了他人话语的欺凌)其实是庸人自扰,是对于莫须有的东西的虚拟的想象,忽略了全球化对于包括西方文学及文论话语在内的世界文学的破坏性影响。试问:当代强势话语的输出本身有什么精神动力可言或有多少物质利益可图吗?实际上,强势话语的输出者(发言和代言的人)的所谓“强势”早已成为强弩之末(详后),其处境令人堪忧,何以谈得上话语欺凌?如果不去迎合这种文学话语的全球化交往的假象,人文知识分子的世界性存在的精神基质,就仍然为文学全球化的未来而预留着。因而绝对不能将文学的全球化与失去动力的话语聚会尤其是贸易先锋等量齐观。

      通过上述讨论,我们看到,真正的文学的全球化是属于未来的事情,现时的全球化则主要局限于经济的领域。

      本土文学和文论参与全球化进程选择的内在必要性处于匮乏状态,同时这个进程还涉及一个来自他者的重要方面,即,强势话语是否以其强大凌厉的攻势蹂躏着弱势话语,迫使其按照自身的逻辑规范和主观愿望行事。对此,我们上文作过否定的回答。同时也已经提到,文化欺凌是一个与帝国主义意识形态的存在相关的问题。在文学依附于帝国主义意识形态的时期,这种话语往往浸透着民族征服意识,自觉或不自觉地体现着不同程度的东方主义逻辑,同时伴随着一个更加广大范围的将东方东方化的过程。如启蒙之后的欧洲文化以政治、社会学、军事、意识形态、科学以及想象的方式对于东方的处理与塑造,每一种陈述“都传达出对存在于白色人种与有色人种或西方与东方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清醒认识”,每一种陈述里都“鸣响着将有色的东方人限定在作为白色西方人的研究对象的位置上这一学术思想、经验及教育传统的回声”(注:爱德华·W·萨义德:《东方学》,王宇根译,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4-5、290页。)。这种强势话语在结构主义之后(尤其是自福柯、德里达以来)被拆解,文学话语也随之朝商业化、实验化等混和的方向发展着,文学和文学研究空前地衰落下来。在中国文学中表现为腐败迹象的东西在西方文学中则作为典型症状存在着,过去鸣响过想象及打造东方回声的西方文学陷入重病状态,再加内部掀起了一轮接一轮的文学革命和离心性的意识形态造反运动,已经无暇它顾、力有不逮了。从内部摧毁西方文学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后现代主义的崛起,这种运动不仅扯断了文学外表的清晰与理性(这一点是与一部分现代主义表现共享的部分),而且放逐了语义、作者意图、评价、人性、人道关怀等所指的层面(这一点不能与现代主义共享)。笔者有时把这种写作现象理解为文字表述领域技术意志放纵的一个结果,因为自19世纪以来,新兴技术的一个突出特征恰恰就是杀灭对象,用海德格尔的话说就是,“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对象的世界里”(注:冈特·绍伊博尔德:《海德格尔分析新时代的技术》,宋祖良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75页。)。在语意匮乏的情况下,这种文学玩味着自身的能指游戏,通过狂乱的空洞表述拒绝对一切事物表达严肃的看法。如果说这样的文学语言还能够代表某种强势文化、某个民族、某个种族向世界其他国家、其他种族发言(卡莱尔曾说,西方民族的经典作家能够代表那个民族发言),或宣示某种霸主意图的话,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同时后现代主义的文学实践把文学推向了死亡的边缘,这种文学由于组合了多种语文类别在内,几乎不再能够找到自己的身体(我们所说的“文学本体”)。向商业投降也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作为决定性的力量之一,它几乎使文学遭受灭顶之灾。除了已经完全堕落为大众消费品的通俗文学读物之外,悖谬的是,反商业化的后现代主义文本也未能免除自身的媚俗性和麦当劳化特征,以它的草率、粗劣、简化、扁平、迅速供应的、低质量的叙事套餐拉拢着观众。技术意志和商业化毁灭着西方的文学,把它演化成多余的边缘化的弱势话语,而文学的贫困又是导致文学研究走向贫困化并变成弱势话语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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