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论创新建构中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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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文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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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2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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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期以来我国文论的创新发展,在经历了一个较长时期的突破创新之后,正逐渐走向寻求重新建构。当代文学理论的创新建构,我感到有几个问题是值得认真思考的。

      一是当今文学理论的创新建构是否需要坚持辩证立场与辩证思维的问题。

      首先应当充分肯定,新时期以来我国文论的创新发展,是从打破过去的僵化观念开始的,也是在对各种传统观念的不断突破中探索前进的。在一个较长时期的突破探索中,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往往主要站在批判性、解构性的立场,以单向的批判性、拓展性思维,努力去突破乃至否定既有的文学观念,努力去发现和开掘过去的文论所忽视或被遮蔽的方面,从而提出一些新的理论命题和理论观点(其中也包括对一些西方现代文论观点的引介和阐发)。为了引起人们对这些新的理论命题和理论观点的充分关注与重视,又往往极力对其加以突出和强调,甚至于强调到某种极端,以求达到所谓“片面的深刻”或“深刻的片面”。而当某个理论命题或某种理论观点谈得过多并且过头,人们已经厌倦,已经不合时宜,则又会转到别的方面乃至另一个极端加以突出和强调,重新提出一些理论命题和理论观点,并努力使其成为新的理论热点。就是在这样一种单向性的、极端化的突破中,或者是在两个极端的摆动中,往往造成理论突破和探索创新中的顾此失彼,一些理论问题的某一个方面或层面得到了突出和强调,而另一些方面或层面则又重新被忽视被遮蔽,终难形成比较辩证的认识。

      例如,针对过去的文论过于强调文学反映现实生活的特性以及社会意识形态功能,于是极力要突破和解构这种观念,于是就提出审美论的观念,并且在一些理论家那里,还非要把审美绝对化、纯粹化、甚至是神圣化,主张文学活动以艺术审美为目标,与现实和意识形态无涉,离政治越远越好。当这种高雅化的纯审美论走向了极端化,走向了象牙塔,走向了乌托邦,令人迷醉和自我陶醉之后,则表现为自我疲软和令人厌倦。到90年代的市场化时期,审美论再难以坚守象牙塔,于是寻求自我蜕变,从高雅跳到世俗,而从世俗化的视角来看待和阐释审美,那么文学审美就成了大众娱乐与消闲,在这种新的审美迷醉之中,文学的其他特性和功能还是被忘却或抛弃了。又比如,过去的文论很强调文学活动的客体性而忽视主体性,这种片面性和局限性是不言而喻的。在80年代的变革中,文论界提出了“文学主体性”的命题,并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取得了许多积极的成果。但是在讨论中也形成了一种偏向,即为了突出主体性问题的重要而忽视与文学密切关联着的社会现实这个客体,并且在对主体性的强调中又特别突出个体性、自我性,沿着这个向度往极端化发展,则走向个体主义、自我中心主义,走向自我膨胀和自我封闭,形成自恋心理。这种偏向从理论本身到文学实践都存在,并且至今也还有相当的影响。再比如,过去的文学研究、文学批评比较注重外部研究,注重联系社会、时代、作家等因素来阐释文学作品与探讨文学问题,并且在文学价值观念上也比较注重文学对于社会人生的意义价值。这种文学观念一度被当作“他律论”的观念而被突破和解构,与之相应的则是极力张扬“自律论”的文学观念,倡导内部研究,即从文学本身出发来研究和说明文学,寻找文学本身的“文学性”和美学价值。这种“自律论”的文学观和研究思路,固然是对“他律论”的补偏救弊,但是完全把“他律”解构掉而崇尚“自律”,或完全抛弃外部研究而走向内部研究,把文学及其文论自我封闭起来,用文学本身来说明文学,从文学的“自律”来寻找价值,那就难免要生发出“文学何为?”“文学理论何为?”的困惑。于是,当今的文学研究又寻求从自我设置的牢笼中跳出来,跳到另一种立场,即泛文学和泛文化研究的立场,乃至将文学本身的特性也置之不顾了。在当代文论的突破性创新发展中,此类问题还有不少,这里只是略举数例。

      在文学理论中,有许多理论命题本来就是辩证命题,如上面说到的文学的主体性与客体性、个体性与社会性、审美与意识形态、自律与他律、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还有形式与意义、科学与人文、感性与理性、历史理性与人文情感,等等。由于过去僵化的理论形态把这些辩证命题扭曲了,把一些方面遮蔽了,因此在一段时间里致力于“纠偏”和突破创新是在情理之中的,一时顾此失彼、“矫枉过正”也是在所难免的。但是如果长此以往,使这种单向性的突破创新成为一种原欲性的冲动,总是以批判、解构和提出新命题新理论为快慰,总是热衷于以一种理论打倒另一种理论,以一种观念取代另一种观念,就很容易发展成为某种片面性立场和单向性思维定势,所谓理论创新也不过象狗熊掰苞米,掰了新的丢了旧的,手里始终只有一个东西而不曾多留下一点什么。当代文论要走向建构,可能就需要克服这种片面性立场和单向性思维定势,回到辩证立场和辩证思维,回到理论命题的辩证要求本身,把这些辩证命题本身被遮蔽了的辩证关系揭示出来,并把这些辩证关系研究得比较清楚透彻,在此基础上寻求各种创新成果的辩证整合(辩证命题中的辩证关系不仅包含着彼此对抗的张力,同时也包含着彼此互补互渗实现整合的可能性)。比较而言,单向性的突破与解构,单一性地提出某种理论观点并进行极端性的阐发,乃至达到某种“片面的深刻”,可能都是比较容易做到的(当然这在突破性创新发展的阶段上也是需要的和难以避免的),而要把一个辩证命题所包含的辩证关系认识和论述清楚却是很难的,需要更为深厚的功力的,但从理论建构本身的学理性要求来说,又是必须朝此方向努力的,否则就难以形成一个时代比较成熟稳定的文学理论,就难以实现当代文论的健康与健全发展。

      二是当今文学理论的创新建构是否需要“寻根”即寻找理论根基的问题。

      人们常比喻说“理论之树常青”。一棵有生命的树是有“根”的,其树干枝叶都是从这“根”上长出来的,这些树干枝叶的生命也都来源和依附于它的“根”。同样,一种成熟的文学理论,也应当有自己的“根”,即哲学的理论根基。应当承认,过去反映论或认识论的文论虽然有很大的局限性,但这个理论是有其坚实的理论根基的,它的内在理论逻辑性很强,具有相当的“自洽性”,仅就这一点而言,是值得我们重视和思考的。然而后来的一些理论突破和创新,在把原来的理论之“根”拔起来了之后,在对西方现代文论的一些理论命题和理论观点进行引介和移植,试图借此来演绎阐释当下的文学问题的时候,或者是试图将这些外来的理论学说整合进自己的理论系统的时候,或者在寻求重新提出和确立一些理论命题并对一些理论观点进行阐发的时候,往往忽视了理论根基的问题,或是把理论根基“悬置”或虚幻化了,使得对一些文学理论问题的研究和讨论处于一种寄生的、悬浮的、无根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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